南陵县:通报两起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

时间:2018-04-02 14:40    来源:南陵县纪检监察网  

一、许镇镇池湖村原民兵营长朱国龙等人侵占村集体征地补偿款问题。2013年至2014年,朱国龙伙同他人,利用职务之便,在办理阮村渡自然村集体土地征地补偿过程中,侵占补偿款8.33万元。朱国龙受到开除党籍处分,被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违纪所得全部予以追缴。

二、家发镇原党委委员、人民武装部部长姚海春等人违规补偿安置违法建筑问题。2015年8月,姚海春和时任镇村拆迁工作组组长金长胜等人,在县相关部门已对五户拆迁户违法建筑面积认定的情况下,仍将大量违法建筑认定为合法建筑进行补偿、安置,造成国家经济损失。姚海春受到撤销党内职务处分;金长胜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南陵县纪委监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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