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市委统一部署,2016年12月9日至2017年1月18日,市委第四巡察组对何湾镇党委开展了巡察。2017年6月26日,市委第四巡察组向何湾镇党委反馈了巡察意见。根据《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和《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有关规定,现将巡察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强化政治担当,严格落实整改主体责任
1.筑牢思想基础。镇党委率先垂范,始终把巡察整改工作作为一项重大政治任务抓细抓实。巡察期间就成立了何湾镇党委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对白条乱象、政策性借款和干部借款等问题,即知即改,立行立改。巡察意见反馈后,我们于7月6日召开镇党委会议,传达学习市委、县委关于巡察工作指示精神,深入研究部署巡察整改工作,班子成员逐一表态认领整改任务,结合“讲重作”警示教育,召开镇党委专题民主生活会,进一步对照检查,剖析原因,建立完善长效机制,拓展整改的深度和广度。
2.压实主体责任。镇党委对照巡察组反馈的问题和提出的意见建议,召开党委扩大会、党委会,专题研究制定了《何湾镇党委落实市委第四巡察组反馈意见的整改方案》,建立问题、任务、责任三个清单,将17方面45个问题分解为102项具体整改任务,均有分管领导牵头,各整改责任部门担负主体责任。7月7日,将方案制定情况向市委巡察办公室、县纪委作专题汇报后开始实施。
3.强化调度督查。坚持周调度机制,对重点问题整改,加强研究部署,统筹抓好落实;分管领导对牵头认领的整改问题,做到第一时间研究、推进、督办、把关,将责任贯穿整改落实全过程。镇党委召开整改专题会议8次,召开相关部门整改推进调度工作会议15次,形成一级抓一级、一级对一级负责,全镇上下共同推进整改的工作局面。
二、注重点面结合,抓紧抓实巡察问题整改
1.关于党的领导核心作用发挥不力,破解困局推进发展能力不足问题
一是制定《何湾镇促进镇域经济发展实施意见》(何发〔2017〕67号);针对我镇矿山企业,因环境整治进行整合和关停,导致镇财政收入逐年降低的情况,镇政府积极打造旅游品牌,培育新的税源;二是强化税收征管力度,强化与县税收征管部门联系,做到应征即征;三是制定出台《前官安置房专项清理方案》(何发〔2017〕50号),已清退5套被占用安置房,挽回损失19万元。
2.关于贯彻上级党委、政府工作部署变形走样问题
一是制定《关于印发(何湾镇经济运行调度工作例会)的通知》(何政〔2017〕95号);二是完成南陵县何湾兴农劳务服务有限公司国、地税税务登记证注销,8月16日在《江淮晨报》上刊登了营业执照注销公告;三是制定《何湾镇引税企业清理方案》(何发〔2017〕49号),梳理出5个引税类企业,已全部国、地税税务登记证和营业执照注销;四是镇党委、政府对相关责任人员进行了约谈。
3.关于党委班子成员缺乏合作意识和担当意识问题
一是制定《关于印发<何湾镇党委会议事规则>和<何湾镇“三重一大”议事规则>的通知》(何发〔2017〕60号);二是按照县委组通2017[35]号和《镇党委专题民主生活会方案》(何发〔2017〕62号),开展谈心谈话、召开征求意见座谈会,收集意见和建议、撰写对照检查材料,于2018年1月10日结合“讲政治、重规矩、作表率”警示教育,召开了镇党委专题民主生活会。
4.关于重业务、轻党建问题
一是制定出台《关于成立中共南陵县何湾镇党建工作领导小组和印发<党政领导班子联系基层党组织实施方案>的通知》(何发〔2017〕56号);二是2017年8月份以来,镇党政班子成员立行立改,至少到村开展党建活动或指导党建活动一次;三是8月7日镇党委召开党建工作专题会议,研究非公党建等相关问题。
5.关于基层组织建设松软涣散问题
一是督促指导基层党组织开展标准化建设,目前龙山、黄山两村已达标;二是制定出台《关于进一步完善基层组织建设的意见》(何发〔2017〕57号)、《关于印发<中共南陵县何湾镇党委中心组学习实施方案>的通知》(何发〔2017〕58号);三是开展基层党组织换届工作专项督查,19个基层党支部已经于2016年6月30日全部完成了换届;四是针对发展党员不规范这一问题,2016年12月,开展党员发展专项清理,对团结村总支以举手表决代替票决的发展党员不规范问题即查即改,取消了发展对象程某的预备党员资格,重新召开支部大会审议,同时给予团结村党总支书记撤销党内职务处分。
6.关于党性观念淡漠问题
开展各种党纪党规教育活动,增强基层党员党性观念。镇党委6月28日组织机关党员祭扫何家湾战斗纪念碑,7月17日至7月19日分别组织村(居)书记、镇机关全体党员、积极分子参观南陵县“漳水墨韵•春谷清风”反腐倡廉书画展,8月27日组织机关党员参观板子矶渡江战役纪念馆,10月17日参观芜湖市党风廉政教育基地。
7.关于镇党委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问题
一是调整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暨惩防体系建设领导小组,今年已召开1次领导小组例会、2次党风廉政建设专题会议;二是制定出台《关于印发<何湾镇加强党风廉政建设落实“一岗双责”实施方案>的通知》(何发〔2017〕54号)及《关于开展何湾镇党员干部“一岗双责”谈话的通知》(何发〔2017〕55号)。党委书记对班子成员进行“一岗双责”谈话,党委班子成员对分管领域及联系村进行“一岗双责”谈话75人次;三是严格落实一把手“四个亲自”,尤其加强对基层党员和村(居)干部的监督检查和教育管理;四是镇党委研究制定年度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计划,按照“一季度一督查”的方式,结合“四个亲自”,班子成员对所联系村(居)党组织监督检查40余次。
8.关于党委主要负责人支持“三转”力度不够问题
一是严格落实纪委“三转”要求,制定出台《关于调整镇纪委(监察室)牵头或参与的议事协调机构情况的通知》(何发〔2017〕51号),调整纪委书记、纪委副书记分工,镇纪委退出牵头参与议事协调的8个领导小组;二是经县委组织部批准,纪委副书记徐金舟及纪委委员程根富两位同志不在兼任扶贫工作组成员及组长的职务,确保纪委工作重点聚焦主责主业。
9.关于班子成员“一岗双责”空转问题
一是镇党政班子成员切实履行“一岗双责”,按照分工,对职责范围的党风廉政建设承担主要领导责任,党委班子成员对分管领域及联系村进行“一岗双责”谈话75人次;二是结合村级“小微权力”监督制约工作,确定8个部门30个廉政风险点;三是建立“一岗双责”落实情况报告制度,班子成员定期不定期听取分管部门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汇报;四是针对巡视巡察机构、纪检机关、审计部门发现的和干部群众反映的问题,逐步约谈提醒,督促整改落实。
10.关于纪委履行监督责任不力,执纪偏软问题
一是主动作为,镇纪委在镇党委的支持下,切实加大纪委监督执纪问责力度,2017年立案15件;二是加强监督,制定《何湾镇党风廉政警示教育制度》,加大培训力度,增强党员干部廉洁自律意识;三是扎实开展发生在群众身边“四风”和腐败问题、扶贫领域突出问题等专项治理工作,积极推动监督检查、执纪问责和通报曝光的常态化;四是坚持依纪依规、安全文明办案,准确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对巡察移交的32件问题线索快速核查,已立案8件、诫勉谈话3件、批评教育7件、谈话提醒5件、初核了结4件。
五是对09年来的29件信访件进行重新梳理登记,加强信访件管理,对问题线索集中深入开展初核,今年对1件信访件转立案。
11.关于借出差之机吃喝问题
一是制定出台《关于公款吃喝、违规公务接待问题整治方案》(何发〔2017〕50号),对公款吃喝进行清理整治,清理出经办人员未签字、未刷卡等2个问题,镇党委、政府对相关责任人进行约谈;二是镇纪委对2014年计生干部吴某出差报销高档菜肴问题进行立案审查,给予吴某党内警告处分;三是制定《何湾镇机关公务接待制度》(何政〔2017〕77号),严格公务接待审核、审批手续,严格执行县公务出差相关规定,加强差旅费审核把关。
12.关于工作餐违反禁令,午间饮酒问题
一是制定《镇机关日常管理规定》(何政〔2017〕77号),加强后勤管理,严格执行禁酒令,不得违反规定安排酒水;二是对2014年11月,镇文教办工作人员违反禁令午间饮酒问题,给予批评教育处理。
13.关于公务接待弄虚作假问题
对2014年8月原党政办王某菜单11个菜,每个菜上了3份问题进行初核查处,2014年8月报批的2014年4月7日用餐费用,是三个单位来人,进行整合安排了三桌,因工作疏忽不认真、不细致,菜单上三桌没有标注“桌”,只写了数字“3”。镇党委、政府对当事人原党政办王某进行了约谈。
14.关于少数党员干部借出差之机绕道风景区公款旅游问题
一是制定出台《关于开展“公款旅游”问题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何发〔2017〕50号),对公款旅游问题进行清理整治,对2名村主要负责人予以诫勉谈话;二是2014年7月易某到上海出差违规报销费用2000元清退到位,予以易某党内警告处分,县纪委对易某违规公款旅游全县通报曝光。
15.关于2014年两次发放绿岭整村推进项目拆迁奖励问题
加强镇村财务管理,严格执行津补贴发放相关制度,杜绝违规发放现象,2014年7名班子成员违规发放津补贴2.6万元已经清退到位。
16.关于领导干部带头违规送礼问题
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省、市、县委有关规定,制定出台《何湾镇“公款送礼”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何发〔2017〕50号),对公款送礼问题进行清理整治,对何湾镇原党委书记及镇长县纪委分别给予批评教育,对涉及公款送礼的1名镇村干部予以党内警告处分,1名镇干部予以批评教育,2名镇村干部予以谈话提醒。
17.关于现象频发,跟风送礼问题
一是对2014年9月原党政办王某购麻油、酥糖的问题镇党委、政府对当事人原党政办王某进行了约谈;二是镇纪委对2015年久胜村购买酒、茶叶问题进行立案审查,给予久胜村党支部书记徐某党内警告处分,1人谈话提醒。
18.关于党委书记“一言堂”现象严重问题
一是制定《关于印发<何湾镇党委会议事规则>和<何湾镇“三重一大”议事规则>的通知》(何发〔2017〕60号),对人事任免、项目建设等议事程序作出明确规定;二是对2015年7月31日研究班子成员分工与联村问题进行核查,查明因事先与班子成员充分沟通,班子会上其余人均无意见,一致通过,会议未完整记录;三是对西山至黄山路修建工程进行核实,查清事实,系记录人员误将南山至黄山路记录成西山至黄山路,南黄路路面工程于2015年8月在县招标中心公开招标,党委会记录所记不招标是指路基清表工程,涉及黄山村和南山村,工程预算分别为1.5万元和1万元,在招标限额以下,可以不招标,镇党委会研究时考虑到征地清表和群众协调原因,路基清表工程由黄山村、南山村自行承担;四是镇党委班子及相关负责同志在民主生活会上作对照检查,对党委分工、西山至黄山路事宜的记录人员进行约谈。
19.关于“三重一大”事项决策走过场问题
一是不断加强民主集中制建设,《关于印发<何湾镇党委会议事规则>和<何湾镇“三重一大”议事规则>的通知》(何发〔2017〕60号),对人事任免、项目建设等议事程序作出明确规定;二是对年度重点工作的永泉农庄事宜的记录人员工作粗糙予以批评教育,规范党委会会议记录,记录完整准确。
20.关于选人用人制度不健全问题
一是严格落实《南陵县进一步严格规范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意见》,制定出台《关于印发<何湾镇村(社区)干部管理办法(试行)>和<何湾镇机关及所属事业单位中层干部选拔任用细则>的通知》(何发〔2017〕59号);二是2015年7月20日党委会会议记录因记录人员工作粗糙,误将本次会议研究西山村人事问题记录到上次党委会议记录中,造成会议未经讨论,直接决定;三是对研究西山村人事问题会议记录人员予以批评教育。
21.关于选人用人导向错误,问题干部“一调了之”问题
一是制定出台《关于印发<何湾镇村(社区)干部管理办法(试行)>和<何湾镇机关及所属事业单位中层干部选拔任用细则>的通知》(何发〔2017〕59号);二是汪某受严重警告后,组织调整,改任综治办副主任,由中层干部正职降为副职。
22.关于聘用人员选用不公开、不透明问题
镇党委开展机关事业单位违规聘用人员专项清理,共解聘9人;严厉禁止镇村各单位私自聘用人员,如工作需要,经批准后由县人事主管部门统一组织,统一招录。
23.关于拆标现象普遍存在问题
一是制定出台《何湾镇关于工程建设违规问题专项清理工作实施方案》(何发〔2017〕50号),开展镇级招标工程清理,清理2013年以来镇村建设工程303件,其中公开招标36件、议标14件,自建工程253件,其中涉及拆标分标12项:青山村老人日间照料中心5项工程、绿岭村社会管理工作站5项工程、西山村村部围墙基础建设;二是镇党委、政府对青山村、西山村主要负责人进行约谈,镇纪委对绿岭村相关责任人诫勉谈话,对水利站、公路站相关责任人批评教育;三是对反馈意见提及的8个拆标工程,镇主管部门建设办、公路站、党政办均书面说明情况,镇纪委对拆标问题线索予以初核;四是严格执行《南陵县年度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限额标准》和《南陵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南陵县镇村小型工程招投标暂行办法的通知》的相关规定。
24.关于工程不招标问题
一是开展工程建设违规问题专项清理,对清理发现的超限较大工程未实施招标的有 3 件,其中团结村七甲路、顺冲村新店组水碾沟整治工程移交镇纪委并案处理,龙山村双层六角亭工程因县主要领导要求限期完成,工艺特殊未履行非公开招标方式建设申报程序,镇党委、政府对龙山村主要负责人进行约谈,镇纪委对团结村相关责任人问题线索初核,对当事人予以诫勉谈话;二是对绿岭美丽乡村二期绿化工程93万余元交远景林业公司承建问题调查核实,根据南国资办[2013]79号《关于呈请批准南陵县远景林业有限公司组建方案》文件,将绿岭美丽乡村二期绿化工程93万余元交远景林业公司承建;三是严格执行《南陵县年度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限额标准》和《南陵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南陵县镇村小型工程招投标暂行办法的通知》的相关规定。
25.关于工程增量随意问题
一是对合村村美丽乡村立面改造工程超合同价问题进行核查,查明,该工程由镇政府招标办进行公开招标,徐月胜中标承建,后期工程粉饰、清理等增量较大,经村民会议决定继续由徐日胜按中标单价予以承建,没有另行公开招标;二是镇党委、政府对原建设办主任进行约谈,相关责任人进行提醒谈话。
26.关于工程项目弄虚作假问题
一是加强工程项目管理,完善工程立项、招标、监管、审计等各项程序,严格工程建设事前、事中、事后管理;二是镇纪委对2015年镇政府将停车场平整、拆除房屋工程等四个工程直接交予卞某承建、四个工程中停车场平整、拆除房屋工程资料与2014年已完工项目相同问题进行初核,对建设办相关责任人进行批评教育。
27.关于村自建项目管理混乱问题。
一是制定出台《何湾镇村级自建项目专项清理方案》(何发〔2017〕50号),重点对2013年1月以来253个村级自建项目存在的违规结算、套用资金等问题清理整改,清理出256个自建工程未按规定审计,251个工程前期工程量测算不准确、发包单价无依据、询价记录不全、采取计时计价, 59个工程未按规定填写表格;二是镇党委、政府负责人对国土所、水利站相关责任人进行约谈,镇纪委对镇三资办审核把关人员办提醒谈话,对涧西村主要负责人进行批评教育,涧西村相关责任人进行谈话提醒;三是镇党委、政府研究决定,停止实施村级自建工程,凡工程建设一律执行《南陵县年度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限额标准》和《关于印发南陵县镇村小型工程招投标暂行办法的通知》的相关规定;四是自2016年以来,全镇各类工程全部公开招标,无一起自建工程。
28.关于部分镇村干部为弥补财力不足,通过重复申报项目套取资金问题
一是加强“一事一议”项目管理,增加各部门的沟通配合,杜绝重复申报、套取挪用现象发生,进一步加强“一事一议”项目申报把关,严格审查,杜绝出现项目变更、资金挪用现象;二是镇纪委对南山村套取资金问题立案,查实套取财政奖补资金,动用扶贫资金建设扶贫项目区外工程的违纪问题,对3名当事人予以严重警告处分;三是因项目重复,对何湾村一事一议项目进行了调整,原一事一议项目四方、毛山路经村申请、镇上报,县综改办批复同意调整为了大宅、灯上等村民组道路硬化项目,项目资金仍专项用于何湾村一事一议建设,未挪作他用。
29.关于领导干部顶风违纪收受礼金问题
一是加强教育引导、全面自查自纠、公开书面承诺、加强监督检查、注重源头治理等方式,切实规范干部从政廉洁行为,开展党员干部违规收受红包礼金问题专项整治,通过在重要时间节点发送廉政短信和个别谈话等方式对党员干部早提醒、早预防、早纠正;二是对何湾镇原班子成员何某因其岳父去世收受礼金问题,县纪委给予其党内警告处分,并退还所收礼金6300元,同时镇党委把党员领导干部遵守严禁收送“红包”、礼金规定的情况列入述责述廉和民主生活会的重要内容。
30.关于村干部以权谋私、私车公养问题
一是制定出台《何湾镇私车公养专项清理方案》(何发〔2017〕50号),对私车公养进行清理;二是鉴于何湾镇地处偏远山区、交通不便的实际,制定出台《何湾镇村级公务出行补贴办法(试行)》;三是铁山村尹某退款1.3万元,镇纪委给予其党内警告处分;四是加强村级公务出行管理。针对何湾镇地处偏远山区,公共交通难以覆盖,交通不便,不少村干部到镇、县公务出行,均用私家车出行,村报销车费,造成私车公养,镇党委根据实际情况,制定《何湾镇村级公务出行补助办法(试行)》,统一规定补助发放的条件、补助标准、审核程序、各村限额等,把公务出行补助计入村交通费,严格控制,在规范村级财务管理、降低公务出行成本的同时,提高了基层工作效率。
31.关于镇领导执行扶贫政策乱作为问题
一是2011年、2012年、2013年分别整合55户44万元、94户74.2万元、146户147.8万元危房改造资金用于美丽乡村立面改造建设,三年共计266万元,后期审计问题整改,分别于2016年1月、10月退还3.4万元、0.8万元至县财政,我镇实际整合美丽乡村资金共计261.8万元;二是制定出台《何湾镇农村危房改造专项清理实施方案》(何发[2017]50号),对危房改造补助资金进行清理整治;三是镇党委、政府主要负责人对整合危房改造补助资金用于美丽乡村建设问题,在党委民主生活会对照检查。
32.关于扶贫工程项目管理不规范问题
对反馈意见所述问题进行了核查,查明审计结算金额与项目概算、合同金额偏差的原因,镇扶贫办予以了书面说明。
33.关于村干部与民争利,骗取危房改造补助问题
一是加强危房改造资金管理,严格项目申报、补助程序;二是合村村杨某在2012年申报实施危房改造,领取补助资金4000元,已于2017年1月12日将4000元危房改造资金退还至镇财政;三是对合村村杨某危改资金申报的问题县纪委正在调查。
34.关于优亲厚友,为他人办理低保问题
一是制定出台《何湾镇城乡低保清理整治工作实施方案》(何发〔2017〕50号),开展低保专项清理,取消不符合条件的低保29户54人,其中镇、村干部亲属13户28人;二是对涧西村张某重新审核,条件已经改善,于2017年3月取消该户低保;三是镇党委、政府对民政办相关责任人进行约谈,镇纪委对何湾村相关责任人进行批评教育;四是镇纪委对南山村套取资金问题立案查处,对3名当事人予以严重警告处分。
35.关于村干部利用职务之便吃拿卡要问题
一是加强村干部反腐倡廉教育,组织村(居)书记、机关支部全体党员92人开展反腐警示教育3次;二是开展村级“小微权力”制约工作,加强村干部日常监管;三是团结村洪某收受礼品问题县纪委正在处置。
36.村少数干部截留集体资金存入“口袋账”问题
一是制定出台《何湾镇涉农专项资金清理整改工作方案》(何发〔2017〕50号,完成2013-2015年村级集体公益林补助核查工作;二是镇纪委对2010-2013年何湾镇6名村干部领取村集体公益林补助款7万余元未上缴村账问题进行调查,立案审查4人其中予以党内警告处分3人,1人诫勉谈话,1名初核了结;三是6个村未入帐的公益林补助款4.14万元已入帐。
37.关于财务审核、审批把关不严问题
一是严格遵守县财办〔2017〕119号《关于进一步完善公务接待管理的通知》、县财行〔2017〕54号《关于县直机关差旅费管理有关补充规定的通知》和县财办〔2017〕103号《关于实行村级“零招待”制度的通知》文件规定,严格财务审核、审批把关,加强财务管理;二是对反馈意见所述“2013年3月报销计划生育手术费6249元,所附发票为招待、住宿、购买烟酒、藕糖等费用”问题了核查,系财务描述不够准确,处理不够规范,对相关责任人进行了谈话提醒。
38.关于招待费报销附件不全问题
绿岭村在与绿岭南方饭店招待费结账时,要求对方提供发票,由于绿岭本地餐馆没有税控机,绿岭南方饭店在县城阿海私房菜饭店代开了发票,造成了发票与点菜单不符的情况。
39.关于违反财经纪律,报销弄虚作假问题
一是镇纪委对青山村外出开展计划生育工作报销发票不实问题线索进行调查处理,查明系帐务处理原因;二是镇纪委对1人诫勉谈话,1人谈话提醒。
40.关于普遍没有建立固定资产登记明细台账问题
19个村于2016年底均已建立固定资产台账,2017年8月再次进行了清理登记并在南陵县村级小微权力网络监督平台上公布,目前已全部完成。
41.关于没有建立财务经办员的现金流水账问题
一是开展村级财务现金专项清理,发现呈祥、何湾、团结、铁山、幸福、合村和黄山等7个村占用集体资金过大,分类予以处理,其中,对铁山、黄山两个村占用现金予以清收,共清收131万元;对何湾、呈祥两个村由镇财政所、三资办、合管办、社保所分别组成调查组,对占用集体资金问题予以核查;委托振诚会议事务所对财务状况复杂的团结村、合村村予以专项审计;对幸福村退休报帐员占用现金问题,进行依法清收;二是镇纪委对铁山村、黄山村进行通报批评,责令相关责任人作出书面检查。
42.关于村级财务白条入账泛滥问题
一是制定出台《何湾镇“白条”乱象清理工作实施方案》(何发〔2017〕43号),开展“白条”专项清理,处理违规违纪行为。清理出镇级白条236张382万元,村级白条2899笔325.7万元,予以分类梳理说明。重点开展单位和个人拖欠公款清收,截止目前,共清收借款47笔计256.89万元。二是规范村理财行为。镇党委制定出台《何湾镇村级集体“三资”和财务管理补充规定》,制定11种相关的规范性表格、票据,对村级财务监督、帐务管理、非生产性支出和村级采购作出了明确的规定,进一步加强了村级集体“三资”和财务管理,规范村级理财行为,降低村级党风廉政建设的风险;三是对2015年2月前官村白条入帐问题进行调查核实,查清了事实,镇纪委予以初核了结;四是镇政府会同县财政局于2018年1月11日召开村级财务专题培训,镇三资办全体人员、19个村主要负责人、财务经办员共60余人参训。
43.关于干部管理松散问题
一是制定出台《镇机关日常管理规定》(何政〔2017〕77号),强化上下班考勤制度和不定时查岗制度,镇效能办开展督查5次,督查上下班考勤情况,督查中,未发现擅自离岗现象和玩游戏等情况;二是镇党委、政府对4名长年不上班的干部进行约谈,目前已经到镇正常工作3人,一人正在会同县人社部门依法处置。三是对干部在外从事经营活动进行调查核实,未发现有干部在外从事经营活动。
44.关于少数干部违纪违法行为时有发生问题
一是定期开展执纪守规和廉洁自律警示教育;二是坚持抓早抓小抓常 ,加大线索摸排力度,加大纪律审查力度;三是对典型案件适时向社会通报,发挥警示震慑作用。
45.关于为民服务意识缺失,懒政怠政现象突出问题
开展“庸懒散”问题整治、全面整顿干部作风,采取定期和不定期方式,对干部作风进行督查,并将督查结果与干部考核挂钩。
三、持续抓好后续整改,不断深化巩固巡视整改成果
经过前一阶段努力,我镇整改工作已取得阶段性成效,但整改工作还需继续努力、不断深化,下一步,我们将继续认真贯彻落实市委巡察办的要求,坚持目标不变、标准不降、力度不减,把巡视整改工作与“讲重作”专题警示教育和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结合起来,主动开展'回头看',坚决防止问题反弹。
一是严格落实'两个责任'。深刻认识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的重要性、紧迫性、复杂性,坚持严肃教育、严明纪律、严格管理、严惩腐败,坚定不移地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严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党委主要负责同志要认真履行第一责任人的职责,班子其他成员根据工作分工切实履行'一岗双责',对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负主要领导责任。纪委切实履行监督责任,主动发力,不断强化制约监督作用。
二是注重长效机制。在深入整改的同时,更加注重治本,更加注重预防,制定和完善一批管长远、治根本的有效制度,构建堵塞漏洞、解决问题的长效机制。着力完善作风建设制度,牢牢抓住作风建设方面制度漏洞、制度缺失、制度失效的问题,认真具体地一项项完善制度规定和办法,形成作风建设常态化、长效化机制。着力完善科学的选人用人机制,不断规范完善干部管理的程序、办法和机制,坚决防止'带病提拔'、'带病在岗',切实纠正和防范干部工作上的不正之风。
三是着力推动工作。把做好巡视整改作为改进和推动工作的重要契机,持之以恒抓好巡察整改的贯彻落实,进一步严明党的纪律,加强督促检查,加大违法违纪行为查处力度,坚持不懈推进“四风”问题整治。通过正风肃纪,把巡察整改成果体现在深化改革、推动发展、维护稳定上,认真践行“四个全面”、五大发展理念,着力提高干部队伍素质、建设一支德才兼备的高素质干部队伍,不断提高镇域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努力实现何湾镇发展再上一台阶。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电话0553-6486173;邮寄地址:芜湖市南陵县何湾镇政府;邮编241318。
(中共南陵县何湾镇委员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