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委第七专项巡察组向南陵县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反馈县区交叉(提级)巡察情况

时间:2018-08-09 09:28    来源:南陵县纪检监察网  

根据市委巡察工作部署,2018年8月8日,市委第七专项巡察组向南陵县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反馈巡察县环保局、县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局情况。市委第七专项巡察组组长杜维山反馈了巡察情况,市委巡察办副主任崔晓木就整改工作提出了要求,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组长吕修木主持会议并作了表态发言。

2018年6月11日至7月11日,市委第七专项巡察组对县环保局和县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开展了巡察。巡察组按照中央和省市委关于巡视巡察工作的决策部署,坚持政治巡察定位,紧扣被巡察党组织党的政治建设、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纪律建设、夺取反腐败斗争压倒性胜利6个方面及加强对上一轮巡视整改情况方面开展巡察。巡察结束后,市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听取了巡察情况汇报,同意巡察组的巡察报告,并对巡察整改工作提出了明确要求。

巡察组认为,被巡察单位能够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全面从严治党工作取得了较好成效。巡察期间,巡察组发现了一些突出问题,集中表现在:党组班子集体领导弱化,领导核心作用发挥不够好;贯彻绿色发展理念,打赢污染防治攻坚战的决心树得不牢;学习教育活动不扎实,存在学用“两张皮”现象;执行干部选拔任用程序规定不规范;基层组织建设制度落实不够好;懒政怠政和不作为现象时有发生;对党员干部的日常监督执纪宽松软;纪律教育和警示教育成效差,存在违规违纪现象;全面从严治党“两个责任”落实不到位等。

崔晓木指出,本轮县区交叉(提级)巡察,是我市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巡视工作规划以及全省巡视巡察南北片工作会议精神,根据省委巡视办要求,按照“一体谋划、一体部署、一体推动、一体问效、一体运用”的思路,对县区一类风险单位开展交叉(提级)巡察。就做好巡察整改工作,崔晓木要求:一是要认真履行巡察整改主体责任。要持续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进一步增强“四个意识”,牢牢扛起主体责任,组织抓好巡察反馈问题的整改和问题线索的处置,确保市委巡察成果的充分和有效运用。二是要对所有问题整改做到“五清”。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要督促被巡察单位具体落实好各项整改任务,按照巡视巡察整改“六制五清四问”的要求和“315”整改工作法,全程挂单整改,做到问题症结原因要清,整改措施、问责要清,整改责任落实要清,整改完成时限要求要清,整改落地、查办效果要清。三是要举一反三、注重治本。被巡察单位要严格按照巡察反馈意见和整改要求,在抓好具体问题整改的同时,结合被巡察单位职能和行业特点,深入研究问题产生的根源,摆“症状”、找“病根”、开“药方”、谋“长效”,举一反三,注重治本。通过扎实抓好整改,强化基层党组织管党治党的政治担当,切实加强被巡察单位领导班子自身建设和单位作风建设,努力解决好群众身边的“四风”和腐败问题,真正做到政治过硬、本领过硬、作风过硬、廉洁过硬。要进一步坚定理想信念宗旨,有序有力推动改革和各项事业稳中向好发展。

吕修木代表南陵县委就做好整改工作作表态发言:一是开好书记专题会。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将严格落实《县(区)委书记听取巡察汇报情况报备制度》,把专项巡察组反馈的问题及时在书记专题会上汇报,切实把整改责任抓在手上、放在心上、扛在肩上。二是开好巡察反馈会。巡察反馈会是一次很好的整改动员和警示教育机会,要充分利用反馈会机会,提高被巡察单位党组织整改意识,推动整改工作向纵深发展。三是严格抓好整改。要按照市委统一部署,认真对照巡察反馈的问题,制定问题清单、任务清单、责任清单“三个清单”,细化整改内容、措施、时限,明确责任领导、责任单位、责任人员。同时,结合南陵县实际,做好“问责清单”和“党建清单”,推动党建主体责任进一步落实,促进被巡察单位各项事业不断发展。

市委巡察办正科职巡察专员李仁红,市委第七专项巡察组副组长张春宝、巡察专员孙峰,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全体成员及巡察办工作人员参加会议。(李文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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