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市委统一部署,2018年3月8日至4月20日,市委第十三巡察组对何湾镇黄山村进行了脱贫攻坚领域专项巡察。2018年5月23日,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交办了市委脱贫攻坚专项巡察意见。根据《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和《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有关规定,现将巡察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提高政治站位,抓紧抓实整改工作
(一)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层层压实责任。镇党委把做好巡察整改工作作为首要的政治任务,作为遵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的具体实践抓紧抓好。巡察整改期间,成立了由镇党委书记任组长的巡察整改工作领导组,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将任务进行分解,确保整改落实工作责任到人。
(二)认真制订整改方案,细化整改目标任务。镇党委对照巡察组反馈的问题和提出的意见建议,分别召开党委会议、巡察整改小组专题会,研究制定《关于落实市委第十三巡察组反馈意见的整改方案》、《何湾镇党委落实市委第十三巡察组反馈问题整改台账》建立问题、任务、责任三个清单,明确了5方面14个问题整改具体内容,列出整改清单,明确整改措施,落实完成时限和责任单位、责任领导、责任人,建立整改台账销账制度,确保每个问题整改到位。
(三)坚持标本兼治,建立健全长效机制。针对市委第十三巡察组反馈的存在问题,我镇开展了危房改造、农村低保、基层招投标领域三个专项整治。深刻剖析产生问题的深层次根源,着力在抓根本、管长远上下功夫,边整改、边总结,把立规矩、定制度、强震慑作为抓整改落实的重要措施。
二、注重点面结合,抓紧抓实巡察问题整改
(一)“六个精准”方面
1.扶贫对象精准识别、动态管理不到位问题
一是镇扶贫办对历年精准识别材料和动态调整资料进行了梳理。经农户申请,村委会核实、村民代表大会民主评议,2014年何湾镇对701户1948人进行镇公示,公示无异议后报县扶贫开发领导小组。2016年经动态调整,确定宗某发等257户(712人)为脱贫户、胡某留等13户(51人)为待脱贫户,确定新增贫困户为0、拟定返贫贫困户为0。2017年8月对各村上报的新识别贫困户4户11人、户内补录人口36户47人、整户清退贫困户9户33人,户内人口清退20户23人、标注“不再享受扶贫政策”已脱贫人口64户183人、返贫户0户0人进行了审核,同意将李某道等4户(11人)拟定为新增贫困户、杨某中等36户(47人)拟定为户内补录人口、杨某东等9户(33人)拟定为整户清退贫困户、刘某文等20户(23人)拟定为户内人口清退、徐某进等64户(183人)拟标注为“不享受扶贫政策”已脱贫人口、0户(0人)拟定为返贫户。2017年11月确定杨某富等2户(8人)为新增贫户,审定孙某霞等31户(96人)确定为脱贫户。2018年动态调整整户清退4户(12人),自然变更贫困户人数38人(其中含一户一人死亡的6户),户内补录贫困户人数15人。
二是黄山村对2014年建档立卡61户111人,进行了梳理,2016年1月对建档立卡贫困户进行“回头看”新增6户15人,减少8户15人。2016年根据南扶办〔2016〕8号文件精神,在回头看的基础上进行再核查,再核查户内增加29人,退出15户29人。精准核查后黄山村建档立卡44户111人。2017年8月7日动态调整户内补录2人,户内减少3人。另有2户标注不享受扶贫政策,同时将孙某某享受低保待遇取消。2017年11月动态调整自然减少6人(其中含一户一人死亡的1户),户内补录3人。现黄山村贫困人口43户107人。所有工作严格按照户申请、村民评议、两公示一公告等规范程序操作。黄山村在以后的工作中严格坚持贫困人口识别与脱贫标准,动态管理,做到“应纳尽纳、应退尽退。
三是镇扶贫办对新塘埂村民组长兼保洁工、塘口承包户张某明、下黄山村村民组长肖某青进行了调查,张某明为黄山村清洁工(为该户帮扶措施),张某明承包新塘埂村民组新塘塘口,年限为2007年至2017年,年承包金为650元。张某明1999年至今任新塘埂村民组组长,于2018年7月退出享受低保待遇。肖某青于2007年享受低保,享受人员4人,因该户户主体弱多病、儿子读书、母亲瘫痪坐轮椅需要人照顾。现在享受低保待遇2人。该户为2014年建档立卡贫困户,贫困人口4人,2015年脱贫,其母2016年病故,现贫困人口3人。肖某青1999年至今任下黄山村民组长。
2.扶贫项目缺少长期规划,脱贫成效不明显问题
一是何湾镇对镇内扶贫项目进行了三年规划,所有扶贫项目,坚持自下而上,先征求群众意见,符合大多数群众意愿,才给予项目申请立项确保项目让群众受益。2018年县批复何湾镇项目库到村项目29个,到户项目590个项目资金1322.98万元,2019年项目库到村项目4个,到户项目24个,项目资金439.65万元,2020年项目库到村项目3个,到户项目8个,项目资金450.4万元。
二是黄山村藕糖产业园于2018年4月投入运营,目前有二户贫困户在藕糖产业园上班,因藕糖生产受季节影响,温度低于20摄氏度才可以生产制作,待季节适宜后会至少再安排4人到车间工作。为着眼长远发展,藕糖产业园主要功能为依托藕糖产业带动贫困户脱贫,发展村级集体经济,集公共就业服务、技能培训、扶贫车间、电商服务、金融服务五大功能于一体。2018年村在藕糖产业园的基础上申报了黄山村特色农产品展销中心项目,新建1000平方房屋,用于农产品线上线下展销,项目已批复,该项目严格按照相关程序,已于2018年7月12日开工建设,并全面落实扶贫资金项目公开公示制度。
(二)工作责任落实方面
1.政治站位不高,脱贫攻坚工作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问题
一是何湾镇以全面落实省“重精准、补短板、促攻坚”专项整改行动会议精神为契机、积极开展布置“春、夏”季攻势行动和市精准扶贫“百日攻坚”行动,充分利用“扶贫工作周”推动落实各项扶贫政策。
(1)产业扶贫。我镇审核后上报的产业扶贫项目有14个,资金量共340万元,全部为县级审批的产业扶贫,种养业补助第一批县补助资金40余万元已补助到贫困户。
(2)智力扶贫。加大教育扶贫政策的宣传力度和资助力度,没有贫困户子女因贫辍学。全镇所有贫困户中有子女读书的共217户252人,共资助符合政策学生223人46.25万元。
(3)金融扶贫。广泛宣传扶贫小额信贷政策,采取户贷户用和合作经营+劳务的模式积极发挥小额贷款在脱贫攻坚中的作用。截至7月16日,已发放扶贫小额信贷贷款523万元,放款户数122户,产业贷贫经营主体5家。扶贫小额贷款用于自主经营,发展生产的共8户,合计贷款33万元,自己利用扶贫小额贷款资金参与龙头企业、农民合作社、家庭农场等新型经营主体,参与企业合作经营,以产业带贫模式合作的共114户,合计贷款490万元。
(4)健康脱贫。全镇因病致贫的贫困人口有1102人,占比57.5%。加大宣传力度,通过开展宣传讲座、入户走访、电话宣传等方式广泛开展健康脱贫“351”和慢性病“180”等健康脱贫政策宣传,做到宣传全覆盖,2017年10月至2018年6月,全镇建档立卡贫困户住院总人次4100人次,发生费用1899495.59元,医保实际补偿1264361.58元,大病保险146857.97元,民政求助195451.3元,财政兜底98483.62元,180补充补偿73267.76元。
(5)基础设施建设扶贫工程。2018年全镇建档户申请危房改造97户,危改已完工并通过验收42户。已纳入危改计划,正在危改55户。
(6)就业脱贫。就业扶贫方面,巩固开发村级辅助性公益性岗位。2018年我镇开发公益性岗位21个;积极支持农村清洁公益性岗位贫困劳动者队伍建设。2018年我镇共聘用建档立卡贫困人口176人为“农村四员”。
何湾镇正采取组合措施,推动脱贫攻坚工作开展,变“输血”为“造血”改变送钱送物简单的扶贫模式,让贫困户真正谋有一技之长,真正脱贫。
二是黄山村在对象评定方面严格按照户申请、小组评议、数据比对、入户核实、村民代表大会评议后公示、镇审核公示、县复审后公告等规范程序操作;项目建设方面按照征求群众意见建议、村两委会议研究、村民代表大会评议公示无异议报上级主管部门审核后公示一系列程序后实施;危房改造等方面全部按照上级文件精神,经村民申请、入户调查、代表大会评议后公示、镇建设办入户核实、危房认定等程序进行申报,但也确实存在对个别违法改造监管不到位的问题,目前镇纪委正在初核。
三是镇纪委进一步加大监督执纪问责力度,严查违规违纪问题,并强化结果运用。
2.执纪问责不严,执行脱贫攻坚领域监督责任不到位问题
一是镇纪委坚持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切实加大监督执纪力度,2018年1至7月份,镇纪委立案审查3件,结案8件,给予党纪处分7人组织处理1人,其中严重警告2人、警告5人、取消预备党员资格1人,给予诫勉谈话1人,给予批评教育2人。对于孙某锋违规为其父办理低保问题镇纪委结合问题线索,正在初核。
二是认真开展“讲忠诚、严纪律、立政德”专题警示教育。以近年来市、县查处的党员干部违纪违法案件为警示,突出用身边事教育身边人,深刻反思汲取教训,引以为戒, 教育引导干部对照党章党规党纪,强化忠诚意识、严守纪律规矩、树立良好政德。
(三)工作作风方面
1.形式主义禁而不绝,脱贫攻坚失真失实问题
一是制定了《基层招标采购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对2013年以来政府性投资项目进行全面梳理,2013年至2017年,工程类项目集中在建设、农业、水利、国土、公路、美丽乡村建设等方面共356个,其中92个项目未招标(其中:水利兴修项目60个,美好乡村建设项目25个,其他项目7个),采购类项目10个,3个未招标。梳理发现问题7件,分别给予诫勉谈话2人、批评教育3人、约谈1人。
二是镇纪委会同镇公路站对黄山村新竹路三期工程进行了重新梳理,该项目系2015年财政扶贫开发项目,项目批复后在县政府招标采购代理处进行公开招标。中标单位为安徽省桐玉建设投资有限公司,相关手续齐全,未发现招投标文件为后期补充材料。
三是下一步我镇所有政府投资性项目严格按照政办〔2016〕10号南陵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南陵县镇村小型工程招投标暂行办法通知和财国资〔2018〕91号关于贯彻执行《安徽省2018-2019年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采购限额标准》及完善我县政府招标采购实施流程的实施意见执行。
2.官僚主义仍然存在,帮扶责任执而不行问题
一是镇政府对吴某某自2017年5月至今走访低保贫困户孙某付、郑某祁仅1次进行了调查,经查在确定吴某某为孙某付、郑某祁户帮扶责任人后不久,吴某某身因重度抑郁症、高血压、严重心脏病等多种疾病入院治疗,并请了六个月的病假,不能到村正常走访帮扶。为此,经2017年10月20日村工作队和村两委一起讨论,该2户由陈兵和孙娟进行走访帮扶,落实各项帮扶政策和帮扶措施。
二是根据存在问题黄山村和镇扶贫办对接,于2018年6月调整帮扶联系人,孙某付由县税务局孔力进行帮扶,郑某祁由孙娟进行帮扶,要求每人最多帮扶不超过5户,每个联系人每月每户走访不少于一次。做到每户贫困户都有较为稳定的帮扶联系人。
三是镇扶贫办会同镇纪委加大监督检查频次和力度,发现问题坚决依纪依规查处问责到位,切实改进工作作风。
3.村委干部怠慢不为,扶贫政策落而不实问题
一是印发了何政〔2018〕43号关于印发《何湾镇城乡低保专项治理工作方案》的通知,认真开展城乡低保专项治理工作。对全镇20个村(居)低保展开了全面排查了。全镇现有城镇低保167户,181人,农村低保1123户,1899人。新申请城镇低保1户1人,新申请农村低保7户9人,清退城镇低保13户13人,清退农村低保40户92人。同时我们结合何湾镇印发的《关于落实市委脱贫攻坚专项巡察反馈意见整改方案》中涉及到民政工作的有关事项,进行了核实整改。
二是镇村入户走访调查核实并查看曹某发户提交申请材料。黄山村新塘埂村民曹某发于2015年6月1日被上海市同仁医院诊断为基底节出血(右侧)高血压病,该户长年在外务工,子女条件好。曹某发患病回家居住,但子女仍然在外务工,但本人未向村委会提出低保申请。2018年2月23日其子查出患有尿毒症,2018年3月17日出院。其子查出病情后第三天递交了低保申请,但交来的材料一直不齐全,村里多次催促,一直未果,为此,村安排村工作人员宁云峰专门带曹中发到南陵县医院进行检查,申请办理残疾证所需材料,增加残疾人补贴收入。村委会得知其子曹某谊患尿毒症后,积极为该户办理轻松筹并多次转发,村干部每人捐款200元,宁云峰到医院看望又带去200元慰问金,发动村干部周边好友为其捐款。目前曹某发申请低保镇村审核已通过,正在等待县民政部门审核。
(四)群众身边腐败方面
1.项目管理混乱,廉政风险依然存在问题
一是镇财政所对何湾镇黄山村2014年新竹路路面硬化一期工程进行了调查,该工程投标报价、施工合同签订为个人名义是因为安徽省安居建筑安装有限公司的法定代表人陈某龙和施工合同签订人徐某祯之间有授权委托书,委托徐修祯为安徽安居建筑安装有限公司代理人,代理人根据授权,以安徽安居建筑安装有限公司名义签署、澄清、说明、补正、递交、撤回、工程款、修改何湾镇“一事一议”新竹路道路硬化工程(项目名称)投标文件签订合同和处理有关事宜。
二是2016年何湾镇黄山村小型水利工程精准扶贫项目,共计8口塘1条沟渠,批复总造价147.67万元,其中庵塘和和老河沟为一条水系,且庵塘为老河沟的上游水源,其余7口塘分别散落在黄山村境内各个村民组。因山区小型水利工程严重分散,建设内容不尽相同,且在春耕生产前必须完成蓄水,时间紧任务重,季节性强,为确保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并根据工程特性及所分布情况,经镇政府同意将项目分为两个标段实施,2016年黄山村小型水利工程精准扶贫项目一标段为庵塘及下游老河沟整治,控制价793020元;二标段为河那边塘等7口塘扩挖清淤治理,控制价683683元。2017年何湾镇黄山村小型水利工程精准扶贫项目共计1口塘3条沟渠,批复总价188.7万元,其中寨里明塘及上游沟渠、新塘埂沟渠为一条水系;丫山河为一条水系。该项目要求9月底投入使用,并产生效益,时间紧任务重,且该项目的两个标段相对独立,经镇政府同意将项目分为两个标段实施,2017年黄山村小型水利工程精准扶贫项目一标段为丫山河江角坝整治,控制价991031.97元;二标段为寨里明塘及沟渠整治,控制价896413.13元。
小型发包工程招标是由南陵县政府同意,县招标办出台《小型工程施工项目简易发包管理办法》,提高小型工程项目发包工作效率,降低市场成本,公开透明。
三是镇纪委会同镇公路站对黄山村新竹路三期工程进行了重新梳理,该项目系2015年财政扶贫开发项目,项目批复后在县政府招标采购代理处进行公开招标。中标单位为安徽省桐玉建设投资有限公司,中标通知书编号皖B115146。2015年10月29日,何湾镇人民政府与中标单位安徽省桐玉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签订了施工合同,合同金额428800元。项目设计造价路长为2200米(项目申报路长为2500米),项目竣工验收时间为2015年12月3日。经测量,新竹路三期项目建设路长实际长度为2418.2米。2016年1月7日,施工单位提供了竣工决算书,工程结算金额为480704.02元。经芜湖春谷工程建设咨询有限公司进行审计,最终结算金额为438088.29元,与施工合同金额428800元相比,增加造价9288.29元,调整金额比例为2.17%,根据《南陵县政府投资管理办法》(南政〔2018〕44号)文件规定,50万元以下投资由法人单位自行管理。考虑到该增量未超过合同的5%,数额较少(不足1万元),故认可审计结果。该工程部分路面“跑沙”是因为施工方工程养护未到位。后经2016年6月6日,施工方、村民组、村委会三方就部分路面“跑沙”问题进行协商。协商结果对施工方进行2000元的处罚交给村民组。
2.资金管理失控,扶贫专款未能专用问题
一是制定《农村危房改造专项清理整治工作实施方案》,结合我镇危房改造自身情况,组织人员对全镇农村危房改造工作作专项清理。我镇自2014-2017年以来,累计实施危房改造共计587户(新建151户、修缮436户),总资金492.5万元。
二是对黄山村张某凤户申请危房改造问题进行了核查,该户以新建申报实为维修,为此,镇建设办已于2018年3月26日将多打的资金6000元追回,并上缴至何湾镇政府账户。因蒋国胜等8户村民在外地务工,但其在外地均无住房,返乡时会在家中居住,符合危房改造申报条件。
三是镇纪委结合问题线索正在对张某凤多领危房改造资金一事正在进行初核。
四是镇水利水保站对黄山村2014年至2015年所有水利兴修项目进行了全面梳理,黄山村2014至2015年总收274850元,总支出为284657元。其中2014年水利兴修收入178550元,支出合计179870元,2015年水利兴修收入96300元,支出合计104787元。据何湾镇黄山村支书孙韶锋反映,2014年至2015年间,何湾镇黄山村克扣上级水利兴修补助中的部分资金用于村级其他支出,实际为水利兴修辅助工程支出,未发现将水利兴修补助资金挪作他用。
3.优亲厚友频发,政策享受有失公允问题
一是制定《农村危房改造专项清理整治工作实施方案》,结合我镇危房改造自身情况,组织人员对全镇农村危房改造工作作专项清理。我镇自2014-2017年以来,累计实施危房改造共计587户(新建151户、修缮436户),总资金492.5万元。
二是镇建设办对孙某兵递户享受危房改造一事进行了调查,根据相关会议记录和材料,2016年5月中旬经村支两委会讨论同意孙某兵危房改造申请,镇建设办于2016年5月下旬审核通过孙某兵户危房改造。孙某兵于2016年3月底取消低保资格,2016年6月3日,经黄山村村民代表大会研究,孙某兵户有直系亲属购买车辆,孙某兵户从建档立卡户名单中退出。通过以上事实,根据《南陵县2016年农村危房改造工作实施方案》的精神,优先给予建档立卡贫困户、低保户、五保户和贫困残疾人家庭实施危房改造。孙某兵在2016年6月3日前,属于建档立卡贫困户,符合危房改造条件。
三是镇民政办对王某新享受低保一事进行了核查,王某新系孙某锋远房表姨夫,王某新申请低保是2008年,其女儿王某峰是精神二级残疾,常年吃药、经常到芜湖检查病情,严重的时候关在家中,父母照顾左右,经济状况差,当时民政部门审批该户低保享受人员2人。王某新家庭条件已稍有改善,目前已将王某新退出低保,将该户低保变更为王某峰一人享受。
四是镇纪委结合移交问题线索正在对相关问题进行初步核实。
4.村官任性乱为,群众利益无从保证问题
一是黄山村对收取赞助款21617.5元做出了书面说明,该笔赞助款系种粮大户虞某家、江某奇自愿赞助并分别出具了书面证明材料。
二是镇财政所对黄山村收取寨里村民组筹资款5250元一事进行了调查,因2016年村原准备申报寨里村民组明塘整治工程为“一事一议”项目,故按照15元每人筹资标准收取共计5250元,后因村民意愿和规划原因,将“一事一议”项目调整为江角明塘整治及道路建设。致使寨里村民组筹资款未用于寨里明塘整治,该笔筹资款5250元,已于2018年6月5日年返还至寨里村民组。镇纪委对村相关责任人结合问题线索一并处置,目前正在初核。
三是财政所加强对村财务经办员的业务培训,三资办严格按照财务管理制度规定村级收支。
5.村霸嚣张跋扈,村民身心受到创伤问题
镇党委政府高度重视,责成何湾派出所于对孙某在黄山村村民代表大会上言语威胁同村村民方某龙事件进行了调查。经调查孙某在对方某龙发表威胁言语后未实施具体行为;据方某龙口述,后来方某龙曾与孙某见面,孙某主动向其打招呼;孙某无其他违法犯罪行为。
(五)落实上级脱贫攻坚决策部署方面
1.落实危房改造政策跑偏走样问题
一是制定《农村危房改造专项清理整治工作实施方案》,结合我镇危房改造自身情况,组织人员对全镇农村危房改造工作作专项清理。我镇自2014-2017年以来,累计实施危房改造共计587户(新建151户、修缮43户),总资金492.5万元。
截至目前,我镇2014-2017年危改补助资金按照补助标准已足额拨付到危改对象户的账户中,尤其是2016年以来,危改资金通过县级惠民直达系统发放到对象户账户中,并且无挤占、无截留、无挪用现象发生。针对个别危改户的资金发放出现的问题,已经及时整改。我镇在自查过程中发现黄山村张某凤危改户在2015年实施过危房改造,当时该户按照房屋新建上报,实际上只是对房屋进行了维修,多领取了6000元危改资金。发现问题后,经镇、村立即整改核实,该户已把多领的6000元资金通过银行转账退还给镇财政。合村村干部杨某元在2012年申报了实施了危房改造,当时接收上级危改补助资金4000元整,目前已责令杨某元将4000元危房改造资金退还至镇财政所账户,相关问题线索正在初核当中。
二是结合移交问题线索,镇纪委正在对黄山村危房改造问题进行初步核实。
三是何湾镇将严格按照上级有关危房改造文件要求,规范程序,加强审核监管。
2.落实农村低保政策不严不实问题
一是印发了何政〔2018〕43号关于印发《何湾镇城乡低保专项治理工作方案》的通知,认真开展城乡低保专项治理工作。对全镇20个村(居)低保展开了全面排查了。全镇现有城镇低保167户,181人,农村低保1123户,1899人。新申请城镇低保1户1人,新申请农村低保7户9人,清退城镇低保13户13人,清退农村低保40户92人。同时我们结合何湾镇印发的《关于落实市委脱贫攻坚专项巡察反馈意见整改方案》中涉及到民政工作的有关事项,进行了核实整改。
二是镇村对市委巡察问题进行全面走访核实情况,黄山村张某明于2018年7月取消低保,同时将下黄山村民组潘某康;湖连冲村民组孙某某;黄山村民组孙某安、孙某平、江角村民组孙某,退出低保,为非保障对象。黄山村村民徐某喜当时申请低保是因为自己田被修路及中心村建房占用,耕种面积减少。后因大麦沟山场受益,家庭条件好转,于2016年3月取消低保待遇。经查大麦沟山场股东是孙某庭(孙耀庭查无此人)该人不享受低保。
三是结合移交问题线索,镇纪委正在对黄山村低保问题进行初核。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电话:0553-6486173;
地址:何湾镇政府,邮编:241318。
2018年7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