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市委统一部署,2018年3月8日至4月20日,市委第十四巡察组对弋江镇凤洲村进行了脱贫攻坚领域专项巡察。2018年5月23日,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交办了市委脱贫攻坚专项巡察意见。根据《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和《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有关规定,现将巡察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强化政治担当,严格落实整改主体责任。
(一)筑牢思想基础。弋江镇党委率先垂范,始终把巡察整改工作作为一项重大政治任务抓细抓实。成立了弋江镇脱贫攻坚专项巡察反馈问题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对巡察反馈的脱贫攻坚工作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脱贫攻坚领域监督责任落实不力等问题,立行立改。5月28日,弋江镇召开巡察反馈问题整改工作动员会暨反馈问题整改任务交办会。
(二)压实主体责任。弋江镇对巡察反馈的问题和提出的意见建议,深入反复研究,认真制定《弋江镇关于脱贫攻坚领域专项巡察反馈问题的整改方案》和《弋江镇落实市委脱贫攻坚专项巡察反馈问题整改清单》,建立问题、措施、责任清单,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将任务进行分解,各项任务均由分管负责人牵头负责,各整改责任单位或部门担负具体责任,弋江镇党委书记为第一责任人。
(三)强化调度整改。对整改的问题,弋江镇做到第一时间研究、推进、督办和把关,将责任贯穿整改落实全过程。弋江镇党委多次召开党委会议研究部署巡察整改工作,7月24日召开巡察整改工作推进会。
二、注重点面结合,抓紧抓实巡察问题整改
(一)“六个精准”方面的问题
1.资金使用不够精准。
整改情况:一是拟定《弋江镇社会扶贫帮困资金使用管理规定》,及时转发省财政厅《关于全面加强脱贫攻坚期内各级各类扶贫资金管理的通知》,对扶贫资金使用原则和使用要求作出明确规定。要求各村定期对扶贫资金使用进行公开、公示,加强监管,主动接受社会监督。
二是2018年3月16日弋江镇党委召开专题党委会审核各村上报的2018年度财政专项扶贫资金拟实施项目,会议形成弋江镇2018年度财政专项扶贫资金项目计划。做到扶贫项目有安排、有责任人,项目资金有计划、有统筹。
三是2017年以来弋江镇接受社会帮扶资金共计551900元,截至目前已经支出社会帮扶资金共计513388元,还剩38512元,计划用于大病户的医疗救助。
四是2017年弋江镇产业扶贫到村项目凤洲村钢棚蔬菜项目,目前已经完工。2018年弋江镇产业扶贫到村项目为3个,分别为凤洲村新建温室大棚项目、弋丰村农产品线上线下展销中心和中联村莲藕深加工厂房建设项目, 3个项目均已开工,计划9月底完工, 3个项目资金共计440万元,资金拨付按计划进行。到户项目:自种自养项目,第一批自种自养上报344户,奖补资金78.5万元,已完成验收并打卡发放;第二批自种自养项目正在开展验收。
五是对镇扶贫办主要负责人、工作人员和凤洲村主要负责人提醒谈话。
2.脱贫初见成效,但内生动力不足。
整改情况:一是加紧推进“一村一品”山蕗种植项目,不断扩大山蕗种植面积,目前种植面积532亩。
二是2017年弋江镇凤洲村集体收益163200元,其中钢构大棚年度租金30200元,烟草税返还款80000元,农商行股权分红33000元,农业综合开发产业化贴息项目集体增收20000元。
三是进一步扶持贫困村集体经济发展,在凤洲村新建一座2640平方米高标准温室大棚和5个825型钢架,配套基地沟渠路、栅栏、仓储等基础设施,预计每年给凤洲村集体经济增收30000元。
四是对镇扶贫办主要负责人、工作人员和凤洲村主要负责人提醒谈话。
(二)工作责任落实方面的问题
1.政治站位不高,脱贫攻坚工作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
整改情况:一是健全组织机构,压实帮扶责任。健全组织机构。调整了镇扶贫开发领导小组组成人员,确定了以镇党委书记、镇长为组长,党政班子其他成员为副组长,镇直各责任单位负责人、部分驻镇单位负责人、各村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扶贫开发领导小组;成立脱贫攻坚九大工程实施工作领导小组,分管领导牵头抓,责任部门具体抓,责任明确到人,确保各项帮扶措施落地生效。贫困村凤洲村配备了以村第一书记为队长的3人驻村工作队,27个非贫困村分别配备脱贫攻坚指导员,各村均做好驻村扶贫工作队、脱贫攻坚指导员的生活保障。调整了部分村级扶贫专干,专职从事扶贫工作。现镇扶贫工作站有专职工作人员5人。重新确定县、镇、村三级干部315名帮扶责任人到户进行帮扶工作,未脱贫户由镇中层干部联系。严格队伍管理。严格遵守《驻村扶贫工作队(组)管理办法》《脱贫攻坚帮扶责任人管理办法》以及《南陵县脱贫攻坚专项问责办法》,明确责任职责,倒逼履职尽责,确保脱贫攻坚各项措施落地生效。结合扶贫领域执纪问责,对行动不坚决、落实不得力的,及时启动问责机制。
二是加强督查,及时整改。结合市级暗访督查反馈的问题,围绕脱贫攻坚各项基础工作、重点工作,组织开展自查自纠工作。同时4月16日—4月20日镇对各村精准扶贫工作进行专项督查,掌握各村落实上级部署的精准扶贫各项工作进展情况,压实工作责任。积极开展精准扶贫“百日攻坚”行动,进一步提升我镇脱贫攻坚工作水平。
三是加大业务培训。利用镇党委会会议、镇扶贫办周例会、脱贫攻坚“九大工程”专项调度会,对脱贫攻坚指导员、村“两委”主要负责人、扶贫专干、帮扶责任人进行扶贫业务知识培训,切实提高其履职能力。2018年6月6日召开会议培训了城乡低保评审程序和相关要求。
四是认真对巡察反馈的问题进行核查。2015年以来凤洲村共计召开4次低保评议会,主要存在低保评审会议记录上个别评议代表和评议对象漏签、个别低保评议对象因生病由其家属代参会代签名或者因不会签字由村干部代签的问题。
五是6月5日对凤洲村低保贫困户名单再次公示,公示一周,公示后无异议。
六是对镇扶贫办主要负责人、工作人员,镇民政办负责人、具体经办人,凤洲村主要负责人、低保经办人提醒谈话。
2.执纪问责不严,脱贫攻坚领域监督责任落实不力。
整改情况:一是梳理了2013年以来镇纪委办理的各类案件线索来源。2013年以来,弋江镇共办结93起违纪案,其中县纪委交办48起,县委巡察反馈9起,县督查组反馈1起,审计反馈2起,镇党委交办8起,镇长批示1起,镇直及县其他部门移送17起,群众来访举报4起,本人交代3起。2013年以来扶贫领域问责54人次。
二是加大对重点领域专项整治。制定《弋江镇开展招标采购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对2013年1月1日至2017年12月31日期间政府资金的招标采购类项目进行自查整改。目前已经摸底排查到位,2013年至2017年5至100万元招标领域项目506个,采购类项目114个。下一步将根据摸底排查的情况,结合市县两级巡察发现的突出问题进行分类处理。
三是利用“端午节”等重点节点,多种方式宣传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廉洁纪律。节前向全镇镇村干部发廉洁提醒短信,微信群发典型案例,做到时刻警醒。扎实开展“讲忠诚、严纪律、立政德”专题警示教育,强化忠诚意识,严守纪律规矩,全镇党员干部做到“五个纯粹”,不断增强“四自能力”。加大督查检查力度,严肃查处违规违纪行为。
(三)工作作风方面的问题
1.工作作风漂浮不实,责任心不强。
整改情况:一是对近5年危房改造项目进行排查。2014年完成危房改造118户,发放资金111.4万元。2015年完成危房改造190户,发放资金155.6万元。2016年完成危房改造134户,发放资金146.4万元。2017年完成危房改造397户,发放资金548.4万元。2018年计划完成100户,现已完成108户。
二是由于人员调动以及办公室搬迁的原因,巡察期间没有找到2户危房改造资料,随后经反复寻找,目前已经找到2户的危房改造资料,并妥善保管。
三是对弋江镇所有危房改造档案进行梳理。2011年到2015年我镇危房改造资料全部存档在县住建委。2016年134户和2017年397户危房改造资料全部存放在镇建设办资料档案库中。2018年危房改造资料正按照申报程序进行整理。同时对凤洲村所有危房改造资料是否按照规定程序规范进行一一梳理,完善资料。目前均已整改到位。今后对所有申报实施的危房改造项目,严格按照程序开展,确保程序规范,资料齐全。
四是加强对危房改造申报的审核把关。开展危房改造申报流程管理培训。5月28日集中学习了《弋江镇2018年农村危房改造工作实施方案》,明确实施范围、目标任务、补助对象、补助标准和操作程序。
五是加强扶贫领域作风建设。2018年3月28日召开扶贫领域作风专项治理动员会,印发《弋江镇开展扶贫领域作风问题专项治理实施方案》,制定扶贫领域作风问题整改台账,及时整改到位。召开会议集中学习机关效能建设和作风建设的文件要求,不断巩固和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实现我镇扶贫领域作风大提升大转变。
六是对镇建设办负责人、具体经办人,凤洲村主要负责人、危房改造经办人提醒谈话。
2.官僚主义依然存在,帮扶工作落而不实。
整改情况:一是印发了《弋江镇2018年贫困户帮扶责任人名单》,重新确定县、镇、村三级干部315名帮扶责任人到户进行帮扶工作,其中县级帮扶责任人30人,镇级帮扶责任人135 人,村级帮扶责任人150人,未脱贫户均由镇中层干部联系。
二是严格队伍管理。严格遵守《驻村扶贫工作队(组)管理办法》《脱贫攻坚帮扶责任人管理办法》以及《南陵县脱贫攻坚专项问责办法》,明确责任职责,倒逼履职尽责,确保脱贫攻坚各项措施落地生效。加大对帮扶责任人业务培训,2018年6月6日召开脱贫攻坚帮扶责任人会议,通过培训帮扶责任人进一步知晓扶贫政策,增强帮扶能力。加大对帮扶责任人奖励,挖掘先进典型。2018年上报县级优秀工作者20人,县级优秀帮扶责任人54人。积极开展“做合格党员,争当扶贫先锋”评选活动,每月向县扶贫办推荐“扶贫之星”。
三是利用“扶贫工作周”,采取集中吹号、集中行动、集中走访、集中帮扶的形式开展帮扶走访。帮扶主体全面走访,帮助制定帮扶工作计划,全面掌握贫困村、贫困户的基本信息、收入、生产生活条件等变化情况,及时进行更新和调整,切实帮助贫困群众解决实际困难,建立帮扶走访情况台账。结合脱贫攻坚“九大工程”,进村入户,全面摸排,广泛征求群众意见和贫困户意愿,因户施策,做好扶贫资金项目安排,进一步强化政策落实,推动扶贫政策提质增效,充分发挥脱贫攻坚政策效应。严格按照入户采集表数据内容,确保扶贫手册、实际情况、国办信息系统数据全面一致,紧盯年度目标任务,逐条逐项梳理、核实,做到不落一村、不漏一户。
四是镇纪委不定期对扶贫工作进行督查。结合扶贫领域执纪问责,对行动不坚决、落实不得力的,及时启动问责机制。
五是对镇扶贫办主要负责人、工作人员,帮扶责任人提醒谈话。
3.形式主义问题突出,“工作留痕”成为落实依据。
整改情况:一是加大对帮扶责任人业务培训。利用镇党委会会议、镇扶贫办周例会、脱贫攻坚“九大工程”专项调度会,对村“两委”主要负责人、扶贫专干、帮扶责任人进行扶贫业务知识培训,切实提高其履职能力。
二是帮助制定帮扶工作计划,全面掌握贫困村、贫困户的基本信息、收入、生产生活条件等变化情况,及时进行更新和调整,切实帮助贫困群众解决实际困难。
三是各卫生院加强对家庭医生签约履约管理。将家庭医生签约履约纳入对各村卫生室考核,强化对各村卫生室的管理,同时加大督查。各卫生院对辖区的家庭医生签约服务进行自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四是对帮扶责任人,镇合管办主要负责人,辖区卫生院负责人提醒谈话。
(四)群众身边腐败方面的问题
1.项目管理混乱,廉政风险依然存在。
整改情况:一是对市委巡察反馈的“工程项目管理混乱和部分工程造价现象严重”问题正在进行调查,根据调查结果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
二是对基层招标采购领域突出问题进行专项整治。制定了《弋江镇开展招标采购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方案》。2018年3月28日召开了基层招标采购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动员会,传达学习了市县纪委基层招标采购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会议精神。对基层招标采购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进行具体部署,明确责任。经全面梳理,2013年至2017年招标领域项目5至100万元项目共计506个,2013年至2017年采购领域项目共计114个。
三是制定《弋江镇政府招标采购工作实施细则》,进一步规范镇级政府招标采购行为,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做到招标采购公开、公平、公正。
四是开展工程立项、招投标等业务知识培训。2018年6月6日集中学习了《弋江镇政府招标采购工作实施细则》,明确招标采购范围、采购方式和采购程序。
2.小官任性乱为,部分干部以权谋私。
整改情况:一是对市委巡察反馈的“套取挪用项目资金”问题正在进行调查,将根据调查结果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
二是督促凤洲村认真梳理2014年以来村级建设项目,核实项目建设和资金支付情况,对资金流向作出详细说明。今后对全镇各村的项目资金再进一步加大监管力度。
三是2018年7月5日弋江镇召开“小金库”专项清理工作会议,要求各村严格按照县财政局《关于对“小金库”和“滥发津补贴”两个专项整治情况进行“回头看”的通知》文件,开展“小金库”清理专项排查,严禁各单位私设小金库。
四是2017年11月已将林业补助资金17.21万元全部打卡发放到农户。
3.敬畏意识欠缺,贯彻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不到位。
整改情况:一是对市委巡察反馈的问题进行调查,经查,防汛抗旱发票4800元未用于送礼,用于支付防汛砂石费用和税费。对“账外列支招待费”问题正在核实调查中,将根据调查结果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
二是加强对村干部廉政教育宣传,扎实开展“讲忠诚、严纪律、立政德”专题警示教育,7月18日弋江镇召开了动员会,组织观看了“讲严立”专题警示教育片和微电影《路》,并要求各村居组织村干部观看。利用节假日,定期于节前发送廉洁提醒短信,做到警钟长鸣。
三是加大督查,在重要节假日赴有关饭店对公款吃喝问题进行督查。
四是加强对镇“三公”经费的管理,严格审核报账材料,不该报的账一笔不报,严格贯彻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
4.民生工程建设受阻,疑有乡匪村霸黑恶势力。
整改情况:一是对市委巡察组反馈的问题进行核查。经调查核实,山东某公司和安徽某公司属于公司之间经济债务纠纷,无黑恶势力参与。
二是将按照县委办、县政府《南陵县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方案》的文件精神,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全方位排查,收集群众反映强烈的涉黑涉恶势力线索,移送公安机关,依法严厉打击组织者、领导者和骨干成员。
(五)落实上级脱贫攻坚决策部署方面的问题
1.落实危房改造政策跑偏走样。
整改情况:一是对市委巡察组反馈的问题进行核查。
1.对“危房改造资金8万”问题进行核查,经查,2012年和2013年凤洲村将其中3万元作为危房改造补助资金发放给9户五保户或低保户,2015年10月凤洲村将剩余资金5万元以现金方式交到镇财政,目前危房改造资金8万元已全部上缴县财政账户。
2.对“2014至2015年弋江镇截留13万元”问题进行核查,经查,因发放危改补助资金时,部分危房改造户未完成改造任务,导致资金没有发放,存放在镇财政账户上,目前13万元已全部上缴县财政账户。
3.对“重复享受危房改造政策”问题进行核查。经查,2012年和2013年有4户未完成危房改造,危房补助资金未支付给该4户,2017年7月由于建档立卡贫困户危房改造需要,又申报了上述4户中的2户作为2017年危房改造户,改造完成验收后各发放补助资金0.6万元。
4.对“危房改造建设标准过高”问题进行核查,经查,该户为一般困难户,2017年1月申请危房改造,改造方式新建,补助标准为1万元,镇政府按规定对其进行了审批和验收,验收后该户自行再建设,超出了危房改造标准,镇、村对该户进行了批评教育,并在全镇进行宣传,杜绝此类事件再次发生。
二是对近5年危房改造项目进行排查。2014年完成危房改造118户,发放资金111.4万元。2015年完成危房改造190户,发放资金155.6万元。2016年完成危房改造134户,发放资金146.4万元。2017年完成危房改造397户,发放资金548.4万元。2018年计划完成100户,现已完成108户。
三是加强对危房改造申报的审核把关。开展危房改造申报流程管理培训。5月28日集中学习了《弋江镇2018年农村危房改造工作实施方案》,明确实施范围、目标任务、补助对象、补助标准和操作程序。
四是对凤洲村通报批评,对镇建设办负责人、具体经办人,凤洲村主要负责人、危房改造经办人提醒谈话。
三、坚持常抓不懈,推动整改见底见效
下一步,我镇将继续认真对照市委脱贫攻坚巡察反馈问题,把脱贫攻坚工作作为当前一项重要政治任务,坚持问题导向,持续深化整改,做到持之以恒,常抓不懈。
(一)明确脱贫攻坚任务,落实扶贫工作责任。围绕新识别贫困人口,根据主要致贫原因,以提高贫困人口“一收入,两不愁,三保障”为着力点,以产业带动为重点,针对性制定帮扶计划,因户施策,精准帮扶,落实各项政策措施,确保如期完成脱贫任务。结合村“两委”换届工作,调优配强村级扶贫专干。进一步充实各级脱贫攻坚力量,确保队伍稳定,有人干事。建立严格的考核激励和问责追责机制,对村及镇直各部门落实脱贫攻坚责任制情况进行督促检查,传导压力,压实责任。
(二)严肃监督执纪问责,保障扶贫工作纪律。对扶贫领域中违纪违规问题坚持零容忍,发现一起,查处一起,绝不姑息。对市委第十四巡察组移交的问题线索,组织精干力量,尽快调查清楚,及时向市委巡察组、县委巡察组反馈,切实提高群众满意度。
(三)建立健全规章制度,落实扶贫工作职责。进一步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着眼于用制度管人管事,以“问题”为导向,把解决具体问题与推进制度建设紧密结合,把上级部门要求与我镇实际情况相结合,建立健全工作机制。通过完善制度,进一步明确扶贫工作中党员干部的职责和相关纪律要求,从而促进全镇党员干部作风转变,推动全镇经济社会稳步健康发展。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电话:0553-6161111 ;地址:南陵县弋江镇政府,邮编:2413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