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南陵县商务局委员会关于县委第四轮巡察整改情况的通报

时间:2018-11-16 09:44    来源:南陵县纪检监察网  

 

根据县委统一部署,2017831930,县委第一巡察组对县商务局党委进行了巡察。2017117,县委第一巡察组向县商务局党委反馈了巡察意见。根据《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和《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有关规定,现将巡察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强化政治担当,严格落实整改主体责任

(一)筑牢思想基础。局党委率先垂范,始终把巡察整改工作作为一项重大政治任务抓细抓实。巡察意见反馈后,立即成立了局党委书记任组长的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认真谋划,立行立改。我们于2017117日、1120日分别召开局党委会议,传达学习中央及省市县委关于巡视巡察工作指示精神,深入研究部署巡察整改工作,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将任务进行分解,全体党委班子成员一致表态认领整改任务。结合“讲重作”专题警示教育,召开局党委专题民主生活会,进一步对照检查,剖析原因,建立完善长效机制,拓展整改的深度和广度。

(二)压实主体责任。局党委对照巡察组反馈的问题和提出的意见建议,分别召开党委专题会、整改工作领导小组会议,巡察整改专题会,反复深入讨论研究,并报送县巡察办审核、征求意见,认真制定《县商务局落实县委巡察反馈意见的整改方案》、《县商务局巡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清单》、《县委第一巡察组对县商务局巡视反馈问题整改台账》,建立问题、任务、责任三个清单,明确了4方面13个问题分解为57项具体整改任务,列出整改清单,明确整改措施,落实完成时限,均分别由局党委班子成员作为责任领导牵头负责,局党委主要负责人为第一责任人,各整改责任单位部门担负主体责任。20171123日,将方案、清单、台帐报送县巡察办审核同意后开始实施。

(三)强化调度督查。坚持巡察整改周调度机制,对重点问题整改,加强研究部署,统筹抓好落实;整改责任领导对牵头整改的问题,做到第一时间研究、推进、督办、把关,将责任贯穿整改落实全过程。局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严格执行局党委部署安排,认真落实整改工作职责,开展清单式督查,实行周督查、周通报,形成一级抓一级、一级对一级负责,全局上下共同推进整改的工作局面。

二、注重点面结合,抓紧抓实巡察问题整改

(一)党的领导方面

1、关于“贯彻执行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党中央和上级党委决策部署不到位”问题。

整改情况: 一是坚持每月定期召开党委会议,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十九大精神作为首要政治任务,牢固树立“四个意识”,自觉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通过学习,局领导班子能深刻领会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精神实质和丰富内涵,引领商务旅游粮食各项工作。2017年,全县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74.28亿元,同比增长12.2%;进出口总额12593万美元,同比增长59.76%;实际利用外资21768万美元,同比增长15.4%;接待游客377.22万人次,实现旅游总收入34.27亿元,同比分别增长27.5%19.7%;完成收购粮食27617吨,销售粮食22531吨,实现利润117.15万元。获全国放心粮油示范县、中国好粮油行动示范县称号;全省十大全域旅游目的地称号;市对县考核,我局得分全市第一。二是制定县商务局《机关经费报销管理制度》(南商办〔2017110号),加强中央八项规定的贯彻落实,要求各下属企业严格执行,下属企业自巡察整改以来,“三公经费”同期下降32.4%;局机关严格按照县财政结算中心规定执行,无违规现象。三是制定《商务系统关于进一步加强财务管理工作的通知》(南商办〔201820号)、《商务系统下属企业资金使用管理办法》(南商办〔201819号),强化对下属国有企业财务监管,设定企业财务审批权限,严格财务审批程序,局财审股派专人对下属企业每笔财务支出情况进行审核后方可报销,杜绝违反“八项规定”现象发生。四是对下属国有企业购买的土特产、礼品,进行了收缴;对两名责任人进行了严重警告处分,免去了相关职务;两名责任人进行了警告处分,两名责任人进行了批评教育。五是积极开展党费清查及收缴工作,严格按照党费收缴标准进行核实,补缴党费全部按时足额上缴县委组织部。六是制定完善国有粮食企业粮食收购、存储、保管等相关制度,针对粮食收购、销售等环节,排查小微权力风险点,制定了“双重代码”验质等风险点防控措施,严格执行粮食收购政策,杜绝收“人情粮”等现象发生。七是制定《商务系统下属企业资金使用管理办法》(南商办〔201819号),设定企业财务审批权限,2000元以上支出要会议集体商议,1万元以上非刚性支出经企业集体商议后报局党委审批支出,重大经营决策实行事前风险评估后报局党委审批。八是制定国有粮食企业业务培训学习计划,积极组织相关人员参加上级主管部门的学习培训,2017年培训348人次,2018年已培训2人次。九是开展了储粮安全大检查3次,切实加强各级储备粮及库存粮食安全。十是对粮食损耗两名责任人,给予了诫勉谈话处理。

2、关于“意识形态领域工作薄弱”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制定《2018年度县商务局意识形态工作要点》、《学习宣传贯彻十九大精神初步安排》、《2018年商务局党委中心组理论学习计划》等,坚持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十九大精神作为首要政治任务,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持学以致用。二是按照学习十九大精神安排,局党委中心组及各支部均对学习十九大精神情况进行了集中测试,通过集中学习、测试等形式,全体党员掀起了学习贯彻落实十九大的热潮。三是深入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及“讲重作”、“讲严立”专题警示教育,强化局党委中心组理论学习,积极参加县委举办的春谷学堂,打牢贯彻落实中央及省、市、县委决策部署的思想基础,自觉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2018年以来局党委会集中学习8次,局党委中心组理论学习8次,积极按时参加县委举办的春谷学堂。

3、关于“党委领导核心作用发挥不够”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坚持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十九大精神作为首要政治任务,牢固树立“四个意识”,打牢贯彻落实中央及省、市、县委决策部署的思想基础,自觉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坚持学以致用。巡察整改以来,局党委领导班子成员严格执行党委相关制度,下属企业能严格执行局党委制定的各项规章制度,认真落实局党委工作部署,做到令行禁止,未再出现贯彻落实不到位现象。二是对全县粮食站点国有资产出租、危仓老库情况进行排查摸底,针对摸底情况,拿出了具体的处置方案,经县国资办批复同意分类进行处置。承租人建设的违法建筑,会同相关部门,依法予以拆除。三是积极按照司法程序进行追偿业务往来欠款。宏顺粮油公司已于20151215日县法院(2015)南民二初字第00841号民事判决书判决,并于2017613日申请县法院强制执行,该企业尚欠款78.9万元,因宏顺粮油公司无资产可执行,故暂时无法执行,待该企业有其他资产,将及时申请执行。裕安米业公司已出具还款计划书,目前尚欠款83.99万元。我局已督促下属国有企业多次进行了催款,并多次约谈了该企业负责人,下属企业已于97日以律师函的形式进行了催款。下一步,该企业如不按还款计划归还,将请求相关部门支持配合,按照司法程序进行追偿欠款。四是通过整改,班子的核心凝聚力得到了有效加强,干部队伍整体面貌精神状态得到大力改观,党委决策的实施得到有力的执行,各种制度得到有效的执行,工作效率得到明显的提升。

(二)党的建设方面

4、关于“党建工作责任制执行不力”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制定《关于进一步加强县商务系统基层党组织建设的实施意见》(南商组〔20187号)、《关于建立党委班子成员党建工作联系点制度的通知》等文件,完善全面从严治党制度体系,牢固树立“抓好党建就是最大政绩”的意识,进一步明确局党委及基层党组织抓党建工作的机制。二是制定《关于印发局党委相关制度的通知》(南商组〔20188号)文件,坚持“三重一大”集体研究决定,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重大经营决策、项目资金安排均由局党委会议集体商议决定。

5、关于“基层组织建设薄弱”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牢固树立“党建和发展并重”的理念,组织全体党员参观廉政书画展、芜湖市反腐倡廉教育馆,集中收看反腐倡廉教育警示片等,调整完善了《党委工作制度》、《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制度》、《领导班子中心组理论学习制度》、《领导班子议事制度》、《关于党内重要情况通报制度》等规章制度,促使廉洁工作制度化、常态化。二是严格党的组织生活。按照“三会一课”制度要求,局党委分别于20171028日召开“讲重作”专题民主生活会、2018228日召开2017年民主生活会、2018912日召开“讲严立”专题民主生活会,围绕巡察组反馈的问题,认真对照检查,深挖思想根源,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党委班子成员分别参加了支部组织生活。三是抓学习培训,进行理论测试。利用三会一课集中学习时间,组织党员干部深入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党的十九大精神、党章党规,《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播放电教片教育党员干部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世界观和价值观。组织机关全体党员干部及各支部书记赴繁昌板子矶开展“不忘初心砥砺前行”爱国主义教育活动,赴神山烈士陵园开展先锋充电站等活动,以实际行动接受党性锻炼和红色精神洗礼。四是认真做好党员发展工作。对近年新发展的党员资料,按照组织发展相关规定进行了重新审核,按照“坚持标准,保证质量,改善结构,慎重发展”的方针,要求各党支部要做好党员“入口”关,争取将有能力有文化的年青人吸收到党员队伍中来,2017年新发展党员1名,1名预备党员按时转正,2018年拟发展入党积极分子2名。五是2017年局属六个支部中,局机关支部和金谷粮油收储有限公司支部两个支部标准化验收已达标,2018年已申报2个支部完成达标验收,我局将继续积极推进剩余2个支部三年内完成基层党组织标准化建设达标。六是采取局党委班子成员和部分中层干部包保的方式,逐一上门或电话联系部分欠缴党费党员,应补缴党费7138元,已于2018年实际补缴党费7138元,并按时上交县委组织部。七是所属支部均能严格按照党费收缴标准,及时足额的收缴党费;局党委将督促所属各支部严格规范党建工作,认真落实“三会一课”制度,继续推进剩余2个支部三年内完成基层党组织标准化达标建设。

6、关于“选人用人导向不力”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认真贯彻落实县委《进一步从严规范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意见》及选拔任用领导干部动议、民主推荐、考察、讨论决定、任职和全程纪实办法,全面规范干部选拔任用程序。巡察整改以来,按照程序选拔任命了1名中层干部。二是局党委于20185月份按照程序推荐了1名国有企业负责人,按照规范干部选拔任用相关程序进行推荐,县国资委按程序审核、考核,并进行了任命。三是下属国有企业自聘人员按照劳务派遣相关规定,完善了用人手续。并同时上报县国资办,要求核定企业人员员额,待国资办审批后,按照实际需求岗位,由县人社局统一组织公开招聘。  

(三)全面从严治党方面

7、关于“党委落实主体责任不够”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按照县委统一部署,坚持把党风廉政建设作为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内容,与经济社会发展同谋划、同部署、同考核,把党委的主任责任压紧压实。制定《关于印发局党委相关制度的通知》(南商组〔20188号)等制度,完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两个责任”的各项制度。加强和改进“两个责任”考核,完善考核方案,局党委负责同志全程参与。 二是制定县商务局《机关经费报销管理制度》(南商办〔2017110号),2016年以来,未在下属企业报销招待费。三是强化政治担当,党委书记担当第一责任人责任、负总责,党委班子成员担当分管责任,切实压实班子成员“一岗双责”责任,经常听取分管部门汇报、督促检查,对发现的问题早提醒、早纠正。严格落实《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巡察反馈后,为强化主体责任,局党委主要负责同志分别对班子成员履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进行约谈、提醒,班子成员分别对所分管部门负责人履行党风廉政责任制情况进行约谈、提醒,落实“一岗双责”。四是严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细化责任清单,落实领导干部述职述廉制度,述职述廉5人次。通过“咬耳扯袖、红脸出汗”,提醒4人次,约谈10人次。五是认真梳理下属国有企业小微权力,排查廉政风险点,针对岗位、环节制定具体的监管措施,如各岗位职责等,健全了权力运行制约和监督机制。

8、关于“纪委履行监督责任不到位”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局纪委、局派驻监察室撤消后,按照县纪委监委要求,局党委会议商议,由局党委一名班子成员分管纪检监察工作,并专门安排了一名工作人员联系派驻纪检组工作。二是全力支持局纪委履行监督责任,不断加强纪检监察干部党性教育和能力培养,增强科学运用“四种形态”的能力,严格落实《监督执纪工作规则》,提高办案质量。开展本系统干部职工问题线索大起底,加大执纪审查力度,巡察以来,党纪处分4人,批评教育2人,诫勉谈话3人。

(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方面

9、关于“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不彻底”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局党委就商务局下沉经费开支问题已向县委、县政府作出深刻检查。二是局党委分别于20171028日召开“讲重作”专题民主生活会、2018228日召开2017年民主生活会、2018912日召开“讲严立”专题民主生活会,围绕巡察组反馈的问题,认真对照检查,深挖思想根源,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三是局党委于725日召开“讲严立”专题警示教育推进动员会,观看了“路在脚下,舵在心中”专题警示教育片,做到以案为鉴、警钟长鸣,切实提高拒腐防变的能力,营造和谐的工作环境。四是对下属国有企业购买的土特产、礼品,进行了收缴;对2名责任人进行了严重警告处分,免去了相关职务;2名责任人进行了警告处分,2名责任人进行了批评教育。巡察反馈后,经财务审查,下属国有企业均能严格执行局党委下发的各类规章制度,未再出现公款购买土特产、礼品等,公款旅游娱乐等现象。五是局党委负责同志分别约谈了3名国有企业负责人。六是制定商务局《机关经费报销管理制度》(南商办〔2017110号),杜绝局机关经费在下属企业和国有独资公司在控股公司列支招待费,2016年以来未出现下沉招待费现象。七是制定《商务系统关于进一步加强财务管理工作的通知》(南商办〔201820号)、《县商务系统国有企业公务接待管理办法》(南商办〔201821号),规范招待费使用,强化对下属国有企业财务监管,设定企业财务审批权限。积极推进“三公经费”信息公开制度化、常态化,广泛接受社会监督。八是参照全县一般事业单位工资标准,草拟下属国有企业《薪酬管理办法》,并会同县国资办、县人社局商议。目前该管理办法正在审核中,待县国资委会议批准同意后,将严格按照批复的办法实施,实施方案以外的将一律不允许发放。

10、关于“重点领域风险隐患突出”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局党委负责人对违反招投标规定的相关责任人进行了约谈。二是粮食物流园区项目增量,县政府投资委员会已于2017915日会议通过,并以县投资委员会2017年(第1号)会议纪要印发。三是制定《商务系统关于进一步加强财务管理工作的通知》(南商办〔201820号),强化对下属国有企业财务监管,设定企业财务审批权限。积极推进“三公经费”信息公开制度化、常态化,广泛接受社会监督。四是经财务审查,下属国有企业均能严格执行我局印发的各类规章制度,未再出现白条入帐现象。今后,我局将每半年对所属企业进行财务检查1次,每一年对下属企业委托中介机构审计1次,坚决杜决白条入帐等违反财务制度的现象发生。五是局党委对白条入帐问题,约谈国有控股企业负责人2人次。六是对未巡察到的下属国有企业进行了全部审计,未发现违反财务规定和违规报销现象。

11、关于“懒政怠政不作为、违反政策乱作为”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成立以局长为组长的作风整顿领导小组,针对“散、懒、松、软”等突出问题,开展专项整治,充分发挥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的模范带头作用,要求干部职工做到的,领导干部必须带头做到,切实增强干部责任意识和管理意识。二是修改完善机关考勤、请销假、用车、招待、经费报销等内部管理制度,使作风建设制度化、规范化、经常化,避免朝令夕改、时松时紧。三是依据国有企业各岗位职责,完善粮食收购、储存、销售等相关制度,加强廉政风险点权力运行的制约与监督,严格执行相关制度。四是群众举报存在收人情粮现象,对相关责任人进行了诫勉谈话1人次,并在企业全体职工大会上通报批评,要求全体职工引以为戒,认真学习并严格遵守各项规章制度。五是在落实上级政策存在偏差方面,章某某发放差额暂存待查;何某某于20178月份停发了领取的差额工资,所有工资按照县人社局核定工资发放。

12、关于“少数干部履职不廉洁”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从加强干部队伍工作作风建设上着手,不断增强廉洁从政的自觉性和坚定性,组织全体党员参观廉政书画展、芜湖市反腐倡廉教育馆,集中收看反腐倡廉教育警示片等,切实增强领导干部廉洁自律意识,坚持把党风廉政建设作为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内容,调整完善了《党委工作制度》、《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制度》、《领导班子中心组理论学习制度》、《领导班子议事制度》、《关于党内重要情况通报制度》等规章制度,促使廉洁工作制度化、常态化。二是对重复领取运动服现象进行了清退,共涉及人员14人,除1人离职外,其余13人全部进行了清退,共清退金额1260元。巡察反馈后,经财务审查,未再出现重复领取运动服等现象。三是重复领取工资待遇涉及3人,清退194460元,已全部按要求清退完毕。违规报销费用涉及人员2人,清退8150元,已全部按要求清退完毕,并给予了2名同志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免去了职务,回原单位工作。四是制定《商务系统关于进一步加强财务管理工作的通知》(南商办〔201820号)、《商务系统下属企业资金使用管理办法》(南商办〔201819号),强化对下属国有企业财务监管,设定企业财务审批权限。 

13、关于“电商扶贫、旅游扶贫成效不明显”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建成电子商务集聚区二期,新增电商企业15家,全年实现线上销售额3.5亿元,其中超5000万元企业2家。二是完成电子商务进农村全覆盖,重点解决农产品上行问题,实现线上销售额增长35%以上。由县邮政分公司负责村级服务站建设,已建成近200个村和社区站(其中村站145个),许镇、弋江、何湾3个区域运营中心(镇级),配备物流配送车(8辆);20183月被省政府公示表彰为“省级农村电商先进县”。三是开展电子商务专业培训。2016年培训3700人次,其中电商企业(含个人)培训2500人,青年电商创业培训、贫困村电商培训1200人;2017年培训900人;2018年已培训940人,其中贫困人员283人。四是狠抓责任落实。制定乡村旅游扶贫工作方案,紧盯年度目标,深入各镇、相关载体建立链接机制,全县乡村旅游带动扶贫共341917人,其中,A级景区带动贫困户116349人;乡村旅游示范村、星级农家乐等带动贫困户225568人超额完成省旅游局下达的旅游带动增收、脱贫目标任务。五是积极搭建服务平台。帮助引导旅游景区、乡村旅游示范村、农家乐及其它旅游企业共17个单位通过接纳务工、收购农副产品,帮扶贫困户增加收入。组织旅游技能培训,受训人员660人,加大旅游扶贫宣传,散发宣传折页10000余份。六是推广乡村旅游扶贫线路。积极整合县域乡村旅游资源,采取多种形式,加大乡村旅游扶贫宣传力度,联合芜湖广电、县传媒中心及市旅游集散中心推广开通5条“芜湖人游南陵”乡村旅游线路,2017年接待游客近万人,通过购买贫困户农副土特产品、农家乐就餐以及促进贫困户开办农家乐等带动增收脱贫。

三、强化四个意识,全面提升管党治党水平

(一)坚持不懈抓整改。牢固树立“越往后攻坚任务越重”的思想意识,始终保持饱满的精神状态、严谨的工作作风,对已完成的继续巩固提升,对基本完成的加快推进、全面收官,对暂未完成的紧抓不放,做到问题不解决不松手,整改不到位不罢休,确保所有整改事项见底到位。

(二)求真务实强党建。坚持把抓好党建作为最大政绩,层层传导压力、逐级压实责任。进一步完善全面从严治党制度体系,强化目标管理,加强督促检查,完善双百分制考核制度,落实结果运用,全面提高党建工作水平。完善问责制度,充分运用“四种形态”,以问责常态化促进履职到位。

(三)标本兼治建制度。结合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把解决具体问题和普遍性问题、解决当前问题和长远问题结合起来,坚持统筹推进、系统整改,推动建章立制。通过制度堵住漏洞,规范源头,健全完善制度12项,形成长效机制,进一步巩固扩大整改成果。

(四)统筹兼顾促成效。做好结合文章,在全系统开展巡察整改“回头看”,将巡察整改与商务、粮食、旅游工作紧密结合,推进干部作风大转变,工作效能大提升,加快实现产业强、结构优、环境美、百姓富的奋斗目标。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电话:0553-6829006;地址:南陵县经济开发区食品工业园太白大道2号县商务局,邮编:241300

                           

                                   中共南陵县商务局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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