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陵县纪委监委聚焦主责主业,对上级转交办信访件实行动态管理,实时掌握办理情况,确保转交办信访件流向清楚、规范有序、处置高效。2018年1-11月县纪委监委共接受信访举报254件,其中上级转交办信访举报131件。
完善台账,做到流向清楚准确。今年以来,县纪委监委依托信访管理系统,先后制定完善了《市纪委监委转交办信访举报件登记册》《转办本委信访举报件登记册》《转交下级单位信访举报件登记册》等移送登记制度,详细记载转交办信访件主要问题、承办单位、转交办时间、移交人签收等内容,定期对上级转交办件分流办理情况对账销号和监督检查,确保上级转交办件及时录入、及时呈办、及时分流,对反映强烈、内容具体的典型问题本委信访室重点跟踪督办。
动态管理,实时掌握办理进度。建立上下级联动工作机制,通过跟班作业、现场观摩、案例分析等方法,加强对8个乡镇纪委、12个派驻纪检监察组业务指导,及时掌握转交办件办理质量和进度。对一些情况复杂、办理难度大信件,县纪委监委主动协调力量协助支持,参与关键环节、关键调查对象的谈话取证工作,动态更新办理台账直至每一件信访举报件办理完毕。2018年以来,县纪委监委转交下级纪委、派驻纪检组信访举报93件,按期报结率达96.8%。
跟踪督办,确保信件查办质量。重点对涉及扶贫领域、扫黑除恶、环境保护、群众身边不正之风等转交办件跟踪督办,对反映的问题全面审查,依纪依规处理到位,对拟报结果件必须做到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定性准确、处理恰当、手续完备、程序合法,并由承办单位主要负责同志审定签批;对重要督办件,在正式呈报结果前,必须先报信访室和案件审理室共同预审把关,审核通过后方可办理结案手续。
及时反馈,提升举报人满意度。按照实名举报“优先办理、及时反馈”原则,对每一件转交办实名举报件认真落实受理、办理和结果三次反馈。在接受实名举报7个工作日内,向实名举报人作出程序性答复,告知是否受理及依据、承办单位及联系方式、办理时限、举报人权利义务等事项;办理过程中,阶段性告知办理情况;调查处理结束7个工作日内,反馈调查情况和处理结果,听取意见和建议,做好解释疏导工作。对反馈不满意的,且举报人意见建议较为明确具体的,及时组织复查复核,并将复查复核结果及时向举报人再次反馈。(南陵县纪委监委 信访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