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陵县纪委监委认真贯彻省纪委监委关于做好新形势下纪检监察信访举报工作若干意见,通过完善机制、跟踪督办等举措,确保上级转交办件办理规范有序、优质高效。
完善机制规范流程。今年以来,县纪委监委依托信访管理系统,先后制定完善了信访举报转交办件移送登记制度,详细记载转交办件主要问题、承办单位、转交办时间、移交人签收等内容,做到每星期集中录入、每月监督检查、每季度对账销号、每半年整理归档,确保上级转交办件及时录入、及时呈办、及时分流,对反映强烈、内容具体的典型问题本委信访室重点跟踪督办。2018年1-11月县纪委监委共接受信访举报254件,其中上级转交办131件。
科学指导全程督办。建立上下级联动工作机制,通过跟班作业、现场观摩、案例分析等方法,加强对8个乡镇纪委、12个派驻纪检监察组业务指导,及时掌握转交办件办理质量和进度。对一些情况复杂、办理难度大信件,县纪委监委主动协调力量给予支持,参与关键环节、重点对象的谈话取证工作,动态跟踪转交办件办理情况,及时更新办理台账直至每一件信访举报件办理完毕。2018年以来,县纪委监委转交下级纪委、派驻纪检组信访举报93件,按期报结率达96.8%。
突出重点严把关口。重点对涉及扶贫领域、扫黑除恶、环境保护、群众身边不正之风等转交办件跟踪督办,对反映的问题全面审查,依纪依规处理到位。对拟报结果件必须做到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定性准确、处理恰当、手续完备、程序合法,并由承办单位主要负责同志审定签批;对重要督办件,在正式呈报结果前,必须先报信访室和案件审理室共同预审把关,审核通过后方可办理结案手续。今年9月以来,针对办件程序不规范、办件质量不高等突出问题,开展了信访举报自查自纠,提质增效活动,规范了工作流程,提升了工作效率。
及时反馈提升满意度。按照实名举报“优先办理、及时反馈”原则,对每一件转交办实名举报件认真落实受理、办理和结果三次反馈。在接受实名举报7个工作日内,向实名举报人作出程序性答复,告知是否受理及依据、承办单位及联系方式、办理时限、举报人权利义务等事项;办理过程中,阶段性告知办理情况;调查处理结束7个工作日内,反馈调查情况和处理结果,听取意见和建议,做好解释疏导工作。对反馈不满意的,且举报人意见建议较为明确具体的,及时组织复查复核,并将复查复核结果及时向举报人再次反馈。
(南陵县纪委监委 信访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