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南陵县重点工程建设管理处党组关于市委第八巡察组巡察整改情况的通报

时间:2019-08-02 16:59    来源:南陵县纪检监察网  

按照市委统一部署,2018年10月22日至11月30日,市委第八专项巡察组对南陵县重点局(处)党组自十八大以来的工作开展情况进行了巡察。2019年2月13日,巡察组向南陵县重点局(处)党组反馈巡察意见和整改建议,根据《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和《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有关规定,现将巡察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提高思想认识,把巡察整改作为首要任务抓紧抓好

(一)强化组织领导。县重点局(处)党组把做好巡察整改工作作为首要的政治任务,作为遵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的具体实践抓紧抓好。成立了由党组书记任组长的巡察整改落实工作领导小组,依据“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将任务层层分解到各股室,落实到责任人,确保整改工作扎实开展。认真解决整改推进过程中的矛盾和困难,局(处)党组及时召开整改专题会议和调度会议5次,主动向县委巡察办汇报3次。

(二)制定整改方案。按照巡察整改反馈意见,针对局党组领导核心作用弱化、党建工作责任缺失、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发条拧得不紧、财经纪律执行不严、履行主要职能等方面的突出问题,研究制定了《县重点局党组关于落实市委第八巡察组反馈意见的整改方案》,明确了整改具体内容,列出整改任务清单,提出整改具体措施,明确完成整改具体时限和责任人,建立整改台账销账制度,确保每一个具体问题切实整改落实到位。

(三)突出建章立制。局(处)党组坚持把立规矩、定制度作为整改落实的落脚点和出发点。结合工作实际,制定完善了10项制度,其中新制定制度5项,修改制度5项。通过加强制度建设,巩固整改工作成效,做到以制度管人、管事。

二、高标准严要求,认真抓好整改任务的落实

(一) 党的政治建设和思想建设方面

1. 党组领导核心作用弱化。

整改情况:一是目前我处负责的重点工程项目,严格按照县征收领导组《关于印发<南陵县土地房屋征收工作领导组成员单位职责>的通知》(南征组【20161号)和《关于印发<南陵县土地房屋征收工作领导组议事规则>的通知》(南征组【20162号)文件规定做好职责范围内的工作。工程建设过程中遇到阻力后,积极协调县征收办、相关镇、杆线单位等部门采取一线工作法现场解决,保障征地拆迁和杆线迁移与工程进度相协调。201811月至今,我处领导班子成员多次到城西安置房二期和格里路现场协调征地拆迁和工程建设进度,并要求施工单位倒排工期,科学组织施工,城西安置房二期(第一组团)计划20196月竣工,格里路2019年上半年恢复施工。

二是制定并出台了《党组议事规则》和《局长办公会议事规则》,严格做到党政决策分开,严格按制度办事,凡涉及党务和人事等工作,一律经党组会议认真研定。

三是2013年以来,大额资金使用等部分“三重一大”事项均经过局长办公会研究,但未提交党组会议研究。从2019年开始,将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凡涉及“三重一大”事项,均提交党组会议研究,充分听取大家意见。      四是制定2019年党组中心组理论学习计划,中心组学习坚持每月一次,集中研讨每季度一次。党组中心组分别于2019115日、129日、326日召开了3次集体学习和1次集中学习研讨。

五是鉴于网上抄袭的工作人员姚某、甘某于20177月已清退和分管领导已调离,无法处理,党组将在民主生活会上作对照检查。

2. 党组政治引领不力。

整改情况:一是制定并出台《定期谈心谈话制度》,班子成员之间、班子成员与中层干部之间必谈,加强班子之间沟通,大事讲原则,小事讲风格,切实提高班子的凝聚力和战斗力。目前累计已谈话人次8次。

二是针对办公室主任秦某平时的工作表现和能力,已于2019315日进行了调整。今后,处党组将坚持正确用人导向,按“德才兼备、群众公认”的原则考察办公室主任人选,切实提高选人用人公信度,举一反三,凡涉及重要中层岗位的人选,严格考察程序,突出工作实绩。

三是加大执纪问责力度。对2014-2015年度房建股股长倪某两次在工程监管中存在的失职行为进行诫勉谈话。

3. 专题教育走过场。

整改情况:一是加强政治理论学习,坚持把学习作为提高政治思想水平、增强发展能力、创新工作理念的主要途径,不断创新方式、方法,提高学习的实效。201811月以来,全体党员干部先后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内政治生活、政治文化、政治生态重要论述》、《习近平总书记在改革开放40周年大会上的重要讲话》和全国组织、宣传工作会议精神等。2019326日组织全体党员干部开展了党的十九大和党建知识理论测试,理论测试成绩作为干部年度综合考核的重要依据。

二是认真开好2018年度民主生活会,对照检查材料、个人发言提纲、调研报告,坚持问题导向,突出针对性,均由本人撰写,党组书记审核把关。经核实,“三严三实”民主生活会班子对照检查材料、“讲看齐、见行动”专题讨论班子成员心得体会、“两学一做”专题教育调研报告存在网上下载和抄袭现象。2017年“讲重作”警示教育与2016年“两学一做”学习教育专题民主生活会班子对照检查材料确有相同的内容。“讲看齐、见行动”专题讨论时间因工作人员疏忽记录错误。

三是网上下载的工作人员姚某、甘某于20177月已清退,对原班子成员由派驻纪检组进行提醒谈话。

4. 意识形态工作不实。

整改情况:制定出台了《中共南陵县重点处党组关于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方案》,将意识形态纳入党组中心组年度学习计划。党组于201935日召开专题会议研究党建和意识形态工作。2018年度党建工作报告、个人述职述德述廉报告、民主生活会对照检查材料中突出意识形态工作开展情况。

(二) 党的组织建设方面

1. 干部选配不规范。

整改情况:一是按照《关于干部任前审查、征求意见、任后备案的规定》(试行)(组干【2016221号)和《南陵县干部选拔任用全程纪实办法》(试行)的规定,重新选拔综合股、房建股和市政股中层干部。

二是根据县委组织部《南陵县县直单位内设机构重要岗位干部交流轮岗办法》(组干【2017222号)的文件规定,对房建股股长倪鹏程调整至综合股。

三是严格按照县“三定”方案的规定设置机构和中层干部,现我处设置1名总工程师,4个股室(办公室、综合股、市政及环境建设股、房建股)和4名中层干部。

2. 组织纪律执行不严。

整改情况:根据县政府统一部署和要求,落实“三不直接分管”制度。一把手出差费用经局分管领导审批后,再履行正常的报销手续。党组会议和主任办公会议严格贯彻民主集中制,执行一把手末位表态制。2019320日经县直工委批准,同意对机关支部进行换届,按程序选举产生支部书记、副书记和支委委员。

3. 党建工作责任缺失。

整改情况:经核实,2013-20186月,党组会议与局长办公会一并召开,会议记录未分开记录。20187月以后,党组会议与局长办公会均单独召开,单独记录。2019129日和35日召开两次专题会议研究部署党建和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做到党建工作与业务工作同部署、同落实。对班子分工进行重新调整,明确一名班子成员具体分管组织、党建工作,严格落实“一岗双责”,切实做好党建工作;从2018年开始,党组成员将党建工作纳入述职述责述廉报告。

4. 机关党建基础依然薄弱。

整改情况:一是在党员干部中培养中层干部,充分发挥党员干部先锋模范和“头雁效应”作用。20194月根据县三定方案、《关于干部任前审查、征求意见、任后备案的规定》(试行)(组干【2016221号)和《南陵县干部选拔任用全程纪实办法》(试行)的规定,推荐选拔党员周某为房屋建设股股长,党员於某为市政股股长。目前4名中层干部中有2名党员。

二是我局机关支部于2016323日经县直工委批准成立支部委员会,之前无法召开支委会,但党员大会未按规定召开。从2019年开始,严格落实“三会一课”、党员固定日等组织生活制度,党员活动日开展形式多样和内容丰富的活动,规范党务公开的内容和形式。认真开展2018年度民主评议党员,共评选3名优秀党员;认真开展2018年度民主生活会,做到会前广泛征求意见,会上认真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

三是经核实,周某、桑某和洪某的党员发展材料属实,因党务工作人员工作疏忽,未及时做会议记录。今后,我局机关支部将严格按照《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的规定发展党员,并及时做好会议记录。制定2019年党员发展计划。对党务工作人员张静进行提醒谈话。

四是严肃党内选举。2016325日局党组会议研究支部委员会委员候选人人选,县直机关工委于201661日批复,并未滞后,但未履行民主推荐、征求意见、公示等程序。2019320日,经县直机关工委批准同意我处机关支部于3月底按照《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暂行条例》的规定进行换届选举,完善民主推荐、征求意见、公示等程序。

五是规范党建资料。杜绝编造和网上下载,认真据实填写《中国共产党党员证》。对资料编造、网上下载的工作人员姚某、甘某于20177月已清退。

六是建章立制。重新修订完善“三会一课”、党员固定日活动、民主评议党员等制度。公务接待严格执行县财政局《关于进一步完善公务接待管理制度的通知》(财办[2017]119号)文件规定。

 (三) 党的作风建设、纪律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方面

1. 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发条拧得不紧。

整改情况:一是经核实,2013-2016年公款采购烟酒6.33万元,情况属实,均用于招商引资、征地拆迁、专家评审等工作招待,其中2013年公款采购烟酒29456元,2014年公款采购烟酒28306元,2015年公款采购烟酒1992元,2016年公款采购烟酒3510元,对具体经办人员强某、李某、谢某、周某、陈某进行谈话提醒(其中周某、陈某已辞职)。今后将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县财政局《关于进一步完善公务接待管理制度的通知》(财办[2017]119号)文件规定,强化对公务接待的事前审批、事中提示和事后监督。严格公务接待支出,严格公务卡结算、“四单合一”等管理规定。对参与工作日中餐违规饮酒人员秦某由县纪委进行处理。                                    

二是修订《公务用车管理制度》,加强公车管理,杜绝公车私用、私车公养等问题。针对已发生的为私车加油的费用合计4097.22元已于2019215日前全部退回,对朱金华的违规行为按干部管理权限由县纪委进行处理,对驾驶员强某进行诫勉谈话。

2. “四风”问题仍然存在。

整改情况:一是坚决杜绝官僚主义作风。从20192月起,局班子成员坚持每周不少于2天,深入施工现场一线,切实加强工程质量、安全和施工进度监管,发现问题及时解决。上下班均自行驾车或骑车。

二是驻村扶贫工作严格按照县相关规定执行,党组书记对丰光临进行提醒谈话。

三是加强工程现场管理,发现施工、监理单位有违反合同约定和偷工减料等行为,及时依据合同及相关法规给予处理。麒麟山庄三期安置房工程于20117月开工,20139月竣工,我处于2019327日和328日分别约谈施工、监理单位,均以当时合同均未明确工期延误违约责任且工程竣工交付使用已达6年之久,经咨询法律顾问,该违约事项已过诉讼时效,无法追究其责任,鉴于当时业主代表工作草率,对其进行诫勉谈话。该项目的业主代表孙辉已辞职。城西安置房C5#楼于2012年开工建设,2014年竣工。在基础施工时,发现基础超深,经勘察、设计、监理等单位会商,同意采取毛石混凝土处理。但在施工过程中,业主代表金峰没有管理好代建单位和监理人员,没有按规定对该隐蔽工程进行现场旁站,且没有及时办理签证。项目竣工结算时发现工程量与实际不符,经调阅混凝土搅拌站出货记录,核减混凝土工程量261.3立方米,挽回经济损失6.32万元;针对质量问题已委托有资质的第三方进行为期1年的沉降观测,若存在质量问题,将追究施工单位和代建单位的质量责任,同时对业主代表金某进行诫勉谈话。

3. 财经纪律执行不严。

整改情况:经核实,20175-9月副局长丰某扶贫驻村扶贫交通费多补助575元,20181月原局长朱某、驾驶员强某出差住勤补助分别多补助840元和480元。2017年局机关干部工会福利补助标准人均超500元,以上费用均于2019215日已全部退回。

下一步严格财务报销程序。从20187月开始,财务费用报销全部经分管领导审核,否则不予报销。差旅费报销严格按照《南陵县县直机关差旅费管理办法》(财行[2015]60号)、《关于县直机关差旅费管理有关补充规定的通知》(财行[2017]54号)和《关于调整县直机关人员出差伙食补助费标准的通知》(财行[2018]32号)的规定执行。

4. 违反廉洁纪律。

整改情况:201712月和20183月班子成员及中层干部违规集体接受管理对象宴请,以及局办公室主任秦某在负责杆线迁移项目中违规接受管理对象宴请和收受礼品礼金情况进行核实,根据调查核实情况,由县纪委结合相关问题对相关人员进行处理。

下一步严格遵守《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杜绝接受管理对象宴请和收受礼品礼金现象。

5. 主体责任落实不力。

整改情况:一是提高政治站位,强化党组主体责任意识。2019129日和35日召开专题会议研究部署党的建设和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督促班子成员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和个人廉洁从政,2019315日组织全体党员干部观看《勿忘初心人生难再》警示教育片。

二是班子成员严格落实“一岗双责”工作责任,把履行岗位工作职责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目标紧密结合起来,开展经常性的谈心谈话,做好日常廉政教育,与各股室负责人签定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将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细化、具体化,把责任落实到股室、到人,层层分解、层层压实。

三是制定《南陵县重点工程建设管理处主要权力事项廉政风险防控清单》,并要求各业务股室严格贯彻执行。

四是对实施方案造假的工作人员姚某于20177月已清退。

6. 监督乏力。

整改情况:一是制定《南陵县重点工程建设管理处主要权力事项廉政风险防控清单》,并严格贯彻落实,切实加大对重点环节的监督和廉政风险防控力度,尤其是工程管理中的违规发包、签证等现象,派驻纪检组切实履行监督和探头作用。

二是派驻纪检组加大执纪问责力度,对巡察发现的违纪违规问题,严肃问责追责;充分运用好“四种形态”,坚持抓早抓小,加强日常监督。

三是根据县纪委统一安排,增加派驻人员。

(四) 履行主要职能方面

1. 工程项目协调推进不力。

整改情况:一是制定并出台了《重点工程项目前期会商制度》。项目招标前,处综合股和业务股组织清单编制、施工图设计单位,对初稿进行共同审核,充分交流沟通,形成意见,修改定稿。施工图按照规定报图审单位进行图审。针对城北二期安置房工程清单编制漏项问题,我处已依据合同约定扣除10%服务费,计43756;县医院二次装饰工程未图审问题在质量事故中一并处理。

二是严格按照《建筑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办理施工许可证。新麒麟路(弋江大道-梅根路)施工许可证于20181129日已办理;城区货车停车场工程施工许可证将于201934日已办理;鉴于和顺路工程已于2015年完工,无法补发施工许可证。经核实,秋浦大道工程于201312月中标,因征地拆迁原因,于20149月才开工建设,建设过程中始终受征地拆迁的原因多次停工,经相关部门的共同努力,最后一户黄秀莲户于20179月完成征迁协议签定,我局与施工单位精心组织施工,项目于201712月建成。工程延期非施工单位原因导致,无法追究其责任。

三是项目竣工验收合格后,按规定及时送审。新三小工程已协调审价、施工单位,尽快完成对账工作,争取20194月底完成审计工作;蒲园安置房一期工程已于2019320日送审;秋浦公园一期工程已于20191月下旬送审,4月份完成审计工作。

四是对业主代表洪某、周某、桑某、於某进行提醒谈话,对业主代表倪某进行诫勉谈话。

2. 工程项目招投标不规范。

整改情况:一是经核实,县医院空调、消防灭火系统、二次装饰等12个项目,因项目工期较紧,公开招标时间较长,避免现场交叉施工,影响工期,经审批同意采取跟标、单一来源采购和竞争性谈判方式确定施工或供货单位;县开发区办公用房装饰工程气体灭火装置项目,因项目工期较紧,公开招标时间较长,避免现场交叉施工,影响工期,经询价和共同会商后,直接给总承包单位施工,未履行相关审批手续,对业主代表金峰进行诫勉谈话。造价88.18万元的太白大道绿化改造工程,2015312日经县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要求,以跟标的形式交由太白大道原中标绿化施工单位施工,324日就县领导指示向财政局作为书面报告,实际改造工程价只有46万元。

下一步加强设计、清单编制等前期工作,坚持打捆招标原则,防止漏项漏量导致的项目多次招标或跟标的现象发生。同时加强工作人员业务培训和学习,避免因业务不熟悉导致工作上的失误。

二是经核实,南翔路道路工程,于201311月通过公开招标确定芜湖中正工程建设有限公司为承包人,因征地拆迁原因,该项目于201612月经县政府研究同意继续由该公司实施;由于该公司出现债务纠纷,账户冻结;为保证项目的顺利实施,经县领导批示同意该公司在在我县设立子公司南陵县华正建设有限公司,该公司作为工程款收支单位,项目建设管理仍由芜湖中正公司负责,并不是违法转包。县看守所智能化工程分包给安徽省恒仁信息科技有限公司,该公司于201110月即具有安全防范二级资质,201311月具有信息系统集成及服务三级资质,不属于无施工资质范畴。

下一步严格按照《建筑法》、《招标投标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加强工程项目管理,杜绝违法转包、分包现象的发生。

三是经核实,总价99.14万元的太白大道杆线迁移及架设工程,因该项目施工建设与征地拆迁及杆线迁移同步开展,杆线只有拆迁一段,迁移一段。无法保证一次性完成杆线迁移,只能分段实施,不属于故意拆分工程规避招标。南陵中学总价为85.7万元的附属工程是由南陵中学自行组织实施,不是我处负责的。

下一步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投法》等法律法规及相关文件规定进行招投标。

四是经核实,20132018年直接委托施工零星工程和杆线迁移项目,均在政府采购限额标准以内和有框架协议;为了减少零星工程和杆线迁移工程的清单编制和决算审计单位服务费,经邀请谈判,有两家造价单位同意按600/个结算,但最终只有一家公司芜湖诚兴签定服务合同,导致清单编制和决算审计委托同一家造价单位。2013-2018年合同价32.5万元的太白大道向西延伸段(烟墩路)改建工程,经县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现场要求,交由太白大道BT项目原中标施工单位施工。

下一步依据《安徽省2018-2019年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采购限额标准及完善我县政府招标采购实施流程的实施意见(财国资〔201891号),制定《零星工程管理制度》和《工程服务类项目管理制度》,规范直接委托程序,杜绝清单控制价和决算审计委托同一家造价单位实施。

3. 工程现场监管不到位。

整改情况:2019年128日竣工,2019327日已报送结算审计;同时上报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开展调查处理,涉及到的经济损失我处将依据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调查结果和审计结果进行起诉,责任人员根据县纪委的调查结果进行处理。

二是加强施工现场安全和建筑扬尘管理。市委巡察期间发现部分项目安全文明施工存在突出问题,于20181126日约谈了项目负责人和现场项目总监,要求立即整改。县医院门急诊医技楼室内干挂花岗岩拆除改造工程,在确保县医院正常运营的前提下,通过封闭围挡等文明施工措施,加强文明绿色安全施工管理。麒麟路桥梁深基坑施工,督促施工单位采取安全防护和隔离措施,对施工现场裸露土方进行覆盖,对现场出入口和场内道路进行硬化,配备扬尘防治设备;县职业技术教育中心工程,督促施工单位对施工现场易产生扬尘的建筑材料进行覆盖,完善冲洗设施。

三是制定《项目重要岗位人员考勤制度》,定期不定期开展检查,切实加强重要岗位人员管理。2018121日起,对职业技术学校、麒麟路项目重要岗位人员严格考勤。

四是对项目业主代表桑某、洪某进行提醒谈话。

4. 工程造价管理亟待加强。

整改情况:一是制定《工程变更(签证)管理制度》,严格控制工程变更(签证)和加强工程变更(签证)管理。麒麟山庄三期安置房项目,施工图设计与招标文件约定内容不一致,致使三期门窗样式和材质与一期、二期不符,为统一小区整体规划,避免投诉,县重点局于20131129日经局长办公会研究通过,同意将麒麟山庄三期门窗变更为麒麟山庄一、二期工程的门窗样式和材质,该项目的业主代表孙辉于201310月已辞职;市民服务中心景观工程变更调整近50万元的道路及排水工程,经县领导同意,由县重点局会同原县规划局结合现场实际情况,经设计认可,确定施工方案。县医院病房楼桩基工程,依据一桩一表原始数据和桩基检测报告的桩长,于2019328日委托芜湖建兴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重新核算工程造价,多付部分将依据合同或通过法律途径追回,根据追回情况由县纪委对当时业主代表翟某进行处理;县经济开发区办公楼装饰工程,水泵房三七回填土事宜由该工程具体负责人就未执行局长办公会会议纪要做出说明,同时于201941日委托芜湖建兴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重新核算工程造价,多付部分将依据合同追回,根据追回情况对当时业主代表金某进行处理;                                                          

二是加强工程询价定价管理,严格按照招标文件和合同约定进行询价定价。经核实,县经济开发区办公楼装饰工程,增加的石墩项目,2016120日委托芜湖建联工程造价事务所有限公司编制清单及控制价,并经县发改委批复和县长徐晓明的批示,同意实施;除面砖外的装饰材料、卫生洁具和灯具材料,招标文件和清单编制中未明确要求建设单位询价后再购买,只要是推荐品牌范围的材料即可;县看守所智能化增加工程,审计时,审计部门提出对智能化变更部分无法定价,需要我局提供参考价格。因该系统设备为特殊设备,我局与县公安局经过多个途径在市场上未能询到价,最终依据施工单位提供的购货单及交易凭证进行了调查,调查结果基本属实,县审计部门因此进行了审计决算。

三是严格按照《南陵县审计局政府投资建设项目工程竣工价款结算审核操作规程》(南审[2018]27号)的文件规定进行决算审核把关。经核实,县看守所监房工程,为固定单价合同,结算按综合单价确定。在施工过程中,因使用单位县公安局要求对智能化进行升级及部分分项工程进行变更,因此产生的工程价款调整不是施工单位的主观原因造成,同时不平衡报价在现行法律法规中找不到依据,无法追究中标人责任。基础破除项目,单价是按照《安徽省2005建筑工程消耗量定额》“机械土石方”章节中的“拆除障碍物,砼,无筋”确定,经审计确认未多付;代付6个房建项目工程检测、材料试验等费用17.7万元,情况属实。经约谈施工单位,4个项目同意在剩余工程款中扣除(润福家园沉降观测费2.92万元、开发区办公用房装饰材料检测费0.65万元、政务中心消防技术检测3.2523万元、市民服务中心室内空气检测费1.2万元),2个项目不同意退(县医院迁址新建工程的桩基检测费和室内环境检测费9.75万元),我处将依据招标文件和合同约定通过法律途径追回,根据追回情况对当时业主代表进行处理。

5. 资金缴付违规。

整改情况:一是加强工程管理,严格按照合同约定进行工程款支付。经核实,太白大道BT项目于2016年完工并通车,因暂定价项目(智能化)单独招标,未完工,导致整体项目未竣工验收,经县领导批准,同意支付部分工程款。

二是严格按照《南陵县政府招标采购保证金管理办法》规定缴纳保证金,经核实,和顺路道排工程、汽车工业园污水整治工程和慧民南路工程,因征地拆迁原因导致项目不能正常施工,风险保证金和履约保证金未按规定缴纳,鉴于以上项目均早已竣工验收交付使用,要求施工单位按照合理工期补交保证金同期银行活期利息。

三是对业主代表洪某、周某进行提醒谈话。

三、不断深化整改成效,逐步建立长效机制

(一)持续抓好整改工作。坚持目标不变、力度不减,对巡察整改工作紧抓不放。对已基本完成的整改任务,适时组织“回头看”,巩固整改成果;对需要较长时间整改的项目,紧盯不放,做到边整边改、立行立改。继续抓好专项整治,以专项整治为载体,促进巡察反馈意见的整改落实。

(二)建立长效机制。在抓好巡察整改工作的同时,更加注重治本,更加注重预防,更加注重制度建设。紧密结合工作实际,适时修订、完善相关制度,建立健全单位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

(三)强化督促检查。持之以恒抓好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贯彻落实,严格执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进一步严明党的纪律,加强督促检查,加大违法违纪行为的查处力度,坚持不懈推进“四风”问题整治,真正做到以优良党风促政风、带民风。通过巡察整改,不断推动各项工作上新水平、出新成果。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反映。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电话:0553-2390165;邮箱地址:941279663@qq.com;地址:南陵县市民服务中心4009室,邮编:241300

中共南陵县重点工程建设管理处党组

2019年7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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