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县委统一部署,2018年10月18日至11月30日,县委第一巡察组对县供销社党委进行了巡察。县委第一巡察组于2019年2月20日向县供销社党委反馈巡察意见和整改建议。根据《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和《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有关规定,现将巡察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正视反馈问题 明确整改责任
县委第一巡察组对我社反馈情况时提出的意见与建议实事求是、全面客观,具有很强的针对性、指导性。县供销社党委对此高度重视、态度诚恳,完全接受县委第一巡察组的反馈意见,并以上率下、全员参与,以巡察整改为契机,全面加强党的建设、落实全面从严治党,建立健全各项制度,不断推进供销事业的发展。
(一)强化组织领导。县供销社党委把做好巡察整改工作作为首要的政治任务,作为遵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的具体实践抓紧抓好。为抓好县委巡察组反馈意见的整改落实,县供销社党委召开整改专题会议3次,召开相关部门整改推进调度工作会议4次,并专题到县委巡察办汇报2次,与县主管部门保持密切联系,成立了由县供销社党委书记任组长的巡察整改落实工作领导小组,依据“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将任务分解到各部门确保整改落实工作扎实开展。
(二)制定整改方案。县供销社党委认真研究分析巡察整改反馈意见,针对“两个责任”担当缺失、廉政风险防控不力、违反“八项规定”精神问题仍较突出、违反组织纪律、干部人事政策问题突出等方面的突出问题,研究制定了县供销社党委《县委巡查反馈问题整改工作实施方案》,明确了整改具体内容,列出整改任务清单,提出整改具体措施,落实相关责任领导,列出完成具体时限和责任单位、责任人,建立整改台账销账制度,确保每一个具体问题切实整改落实到位。
(三)建立长效机制。县供销社党委边整改、边总结,及时总结整改工作经验,把立规矩、定制度作为抓整改落实的重要措施。结合工作实际,新制订制度10项。通过加强制度建设,巩固整改工作成效,做到以制度管人、管事。
二、高标准严要求,认真抓好问题整改的落实
(一)党的政治建设
1.党委领导核心作用未能充分发挥。
整改情况:
(1)完成了党委领导班子分工,明确区分了党委会议与机关工作会议,改变了机关工作会议代替党委会的情况
(2)制定了《南陵县供销社党委议事决策规则》和《南陵县供销社“三重一大”决策制度》,重大事项及资金拨付经党委会议研究。
(3)制定了《南陵县供销社领办农民专业合作社考核奖补办法》和《南陵县供销社村级基层供销社考核标准及奖励办法》。
2.贯彻上级工作部署不到位。
整改情况:
(1)定期召开会议专题研究党建工作,巡察反馈以来,已召开3次会议专题研究党建方面工作。完善了基层党支部组织建设,对棉麻公司支部及时增补了两名委员并根据党员分布设置了三个党小组,任命支部书记和两名支部委员担任党小组组长负责召开会议、组织活动和收缴党费等工作的开展。按照规定于2019年6月前完成我委两个支部换届工作。
(2)巡察以来多次召开县缫丝厂拆迁工作推进会,目前县缫丝厂改制工作已推进至公房拆迁阶段,根据县政府关于县缫丝厂拆迁工作会议纪要要求,预征收必须达到100%方可发布征迁公告,我单位多次与家发镇召开联席会议,督促预征收进度。目前,预征收工作只剩两户,预计五月上旬完成预征收工作。供销社将积极主动推进缫丝厂改制的下一步进程。
(3)制定了《南陵县供销社机关工作人员绩效考核办法》,正面激励干部,积极营造干事创业工作氛围。
(4)供销社党委于2019年3月8日召开民主生活会。领导班子就贯彻上级工作部署不到位,党委履行党建责任制不力等问题进行了对照检查。县纪委就没有落实2016年开展的基层党组织长期不换届专项整治工作函询了原党委书记,原党委书记针对这一问题的函询进行了书面答复。
3.“两学一做” 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未落实。
整改情况:
(1)制定2019年党委理论中心组学习计划并按期开展理论学习。巡察以来,共召开了6次理论中心组学习,并按照学习制度,保证学习质量,拒绝走过场式学习。
(2)制定了《供销社党委理论中心组学习制度》。
(3)供销社党委于2019年3月8日召开民主生活会。领导班子就2017年未开展的“两学一做” 活动问题进行了对照检查。
4.党委对意识形态工作抓得不紧。
整改情况:
(1)党委会议定期专题研究意识形态工作,2019年4月3日,我单位召开党委会,部署2019年意识形态工作。由党委书记亲自抓意识形态工作,明确责任分工。
(2)加强意识形态理论学习,2019年2月27日,党委理论中心组专题学习十九届中央政治局十二次集体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媒体融合向纵深发展重要讲话精神。
(3)利用学习强国等媒体,加强领导班子和从事意识形态工作人员的理论学习,我单位机关在职人员已全员加入学习强国,截止4月底,我单位总积分6440,人均644分。
(二)党的思想建设方面
5.基本阵地建设缺失。
整改情况:
(1)配齐了棉麻支部班子,完善了基层党支部组织建设,对棉麻公司支部及时增补了两名委员并根据党员分布设置了三个党小组,任命支部书记和两名支部委员担任党小组组长负责召开会议、组织活动和收缴党费等工作的开展。
(2)制定了《关于进一步规范“三会一课”制度的实施方案(试行)》,严格落实“三会一课”制度,巡察以来,共召开党委会18次,机关支部支委会7次,党课2次,组织生活会1次,民主生活会1次。党员活动6次。
6.基本制度执行不严格。
整改情况:
(1)对党务工作人员进行了调整。
(2)对党费收缴基数进行重新核算,并按照规范按月开具党费收据,严格按照规范缴纳、开票、签字。
(3)完善了党建标准化建设,结合新办地点修缮工程,设立党务公开栏、党员先锋墙、承诺墙并定期更新。
7.基本活动开展不规范。
整改情况:
(1)制定了《关于进一步规范“三会一课”制度的实施方案》,严格落实“三会一课”制度,巡察以来,共召开党委会18次,机关支部支委会7次,党课2次,组织生活会1次,民主生活会1次。党员活动6次。
(2)定期召开组织生活会,巡察以来召开机关支部组织生活会1次,党委民主生活会1次。
(三)党的作风建设、纪律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方面的问题
8.违反八项规定精神问题仍然存在。
整改情况:
(1)对2013年购烟酒10560元问题进行核实。经核实涉及票据2张,均为2013年前三季度省供销社来陵招商引资和浙江商团来陵招商引资接待所用,并未公款私用和用于其他用途。所涉及经办人和证明人均已责令书面报告情况说明。
(2)对2013年购买土产品和葛产品共计15112元问题进行核实。经核实涉及票据2张。其中葛产品9380元为省供销社来陵招商引资所用。其中土特产5732元均为2013年全年在百善食品公司所购花生酥、鼠牙米、百善酥等产品,共计5次。分别为芜湖市供销社来陵走访慰问生活困难群众所用、春节慰问供销系统困难职工和困难党员所用,以及市供销社来陵洽谈新网工程招商引资所用。并未公款私用和用于其他用途。所涉及经办人和证明人均已责令书面报告情况说明。
(3)对2013年超标准接待现象,供销社党委于2019年3月8日召开民主生活会。领导班子就这一问题进行了对照检查。
(4)2019年3月29日供销社党委对2013年超标准接待问题涉及的经办人、证明人进行了提醒谈话,党委书记在谈话中重申了南陵县公务接待标准以及中央八项规定,并针对公务接待作出严格要求。
9.资金拨付随意。
整改情况:
(1)制定了《南陵县供销社党委议事决策规则》和《南陵县供销社“三重一大”决策制度》,重大事项及资金拨付须经党委会议研究。
(2)制定《南陵县供销社领办农民专业合作社考核奖补办法》、《南陵县供销社村级基层供销社考核标准及奖励办法》,规范资金拨付流程。
(3)供销社党委于2019年3月8日召开民主生活会。领导班子就发放补助资金未按照“三重一大”决策制度执行这一问题进行了对照检查。
10.干部队伍管理缺失。
整改情况:
(1)对反馈的丁某近两个月去向不明进行调查,县供销社从2018年11月起按县人社局关于丁某工资处理的函,对丁某工资社保等待遇进行停发,从刑拘之日起按照其基本工资的75%计发生活费。针对丁某案件于2019年4月23日召开专题党委扩大会,对丁某违纪违法行为做出开除党籍的处分建议,于4月24日将丁某党纪处分意见书面报告县纪委。
2019年3月31日,县委组织部对丁某违纪违法行为做出开除公职的处分决定。
(2)以丁某为案例进行警示宣传教育,召开3次会议通报丁某案件进展情况,每次会议均对全体机关干部进行身边典型案例警示教育。2018年12月组织机关干部前往芜湖市廉政教育馆开展廉政教育活动。
(3)对机关干部明确了责任分工,现已调整两名年轻同志分别担任科室负责人,激活了机关干事创业氛围。
制定了《南陵县供销社机关工作人员绩效考核办法》和《南陵县供销社机关考勤及请销假管理办法》。
(4)供销社党委于2019年3月8日召开民主生活会。领导班子就对干部疏于管理、机关管理松散,上下班签到形同虚设等问题进行了对照检查。党委书记以丁某案件为警示在系统内开展了集体廉政约谈。
(5)按干部管理权限县纪委就丁某请假到期,没有按时回单位上班,导致丁某近2个月去向不明问题函询了原党委书记,原党委书记已针对这一问题的函询进行了书面答复。
11.党委落实主体责任不到位。
整改情况:
(1)2019年4月2日供销社党委书记召开了党风廉政专题会议,亲自研究部署党风廉政工作。
(2)党委书记与机关两个科室负责人签订了党风廉政责任状。
(3)采取了多种形式开展党风廉政教育。于2018年12月组织机关干部前往芜湖市廉政教育馆进行廉政教育,观看廉政教育警示纪录片等。
(4)以丁某为案例进行警示宣传教育,召开3次会议就丁某案件进展情况进行通报,并就丁某案件于4月12日在系统内开展了集体廉政约谈。
(四)上一轮巡视巡察整改方面的问题
12.整改成效不明显。
整改情况:
(1)对上一轮巡视反馈问题中党建工作的不足之处进行了整改。包括对党务工作人员进行了调整。对党费收缴基数进行重新核算,并按照规范按月开具党费收据。完善了党建标准化建设,结合新办地点修缮工程,设立党务公开栏、党员先锋墙、承诺墙并定期更新。
(2)定期召开组织生活会,巡察以来召开机关支部组织生活会1次,党委民主生活会1次。
(3)制定了《关于进一步规范“三会一课”制度的实施方案(试行)》,严格落实“三会一课”制度,巡察以来,共召开党委会18次,机关支部支委会7次,党课2次,组织生活会1次,民主生活会1次。党员活动6次。
(4)供销社党委于2019年3月8日召开民主生活会。领导班子就上一轮巡视反馈整改不足之处进行了检查。
(五)被巡察单位履行主要职能方面存在的问题
13.对历史遗留问题超前谋划、主动作为不足。
整改情况:
(1)对巡察期间,群众反映的棉麻公司改制资产账目不清等历史遗留问题,县纪委相关科室已进行过详细的调查并答复。
(2)多次召开农资公司资金分配协调会,积极推动县农资公司资金分配工作。2019年1月底已完成县农资公司2018年公房拆迁补偿款的分配工作。截至目前农资公司各方群体较为稳定,无上访、群访等现象。
(3)巡察以来多次召开县缫丝厂拆迁工作推进会,积极推动县缫丝厂改制工作。目前县缫丝厂改制已推进至公房拆迁阶段,根据县政府关于县缫丝厂拆迁工作会议纪要要求,预征收必须达到100%方可发布征迁公告,我单位多次与家发镇召开联席会议,督促预征收进度。目前,预征收工作只剩两户,预计5月上旬完成预征收工作。供销社将积极主动推进缫丝厂改制的下一步进程。
(4)制定了《资产管理内部控制制度》。
三、不断深化巡察整改工作成效,逐步建立长效机制
(一)继续抓好整改工作。坚持目标不变、力度不减,对巡察整改工作紧抓不放。对已基本完成的整改任务,适时组织“回头看”,巩固整改成果;对需要较长时间整改的项目,紧盯不放,做到边整边改、立行立改。继续抓好专项整治,以专项整治为载体,促进巡察反馈意见的整改落实。
(二)着力建章立制。在抓好巡察整改工作的同时,更加注重治本,更加注重预防,更加注重制度建设。紧密结合工作实际,适时修订、完善相关制度,建立健全街道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
(三)强化督促检查。持之以恒抓好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贯彻落实,严格执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进一步严明党的纪律,加强督促检查,加大违法违纪行为的查处力度,坚持不懈推进“四风”问题整治,真正做到以优良党风促政风、带民风。通过巡察整改,不断推动各项工作上新水平、出新成果。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反映。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电话:0553-6823662;地址:南陵县供销社,邮编:241300。
南陵县供销社党委
2019年7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