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南陵县残联支部委员会关于县委第八轮巡察整改情况的通报

时间:2019-08-02 17:04    来源:南陵县纪检监察网  

按照县委统一部署,县委第二巡察组于2018年10月18日至11月30日对县残联进行了巡察,并于2019年2月25日反馈了巡察意见。根据《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和《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有关规定,现将巡察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提高政治站位,统一思想抓整改

(一)强化组织领导。为深入抓好县委巡察反馈意见整改落实工作,县残联先后召开落实巡察整改工作动员会、推进会4次,主要负责同志带领相关科室到县委巡察办专题汇报3次,成立了由主要领导任组长的巡察整改落实工作领导小组,依据“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将整改任务分解到各科室,确保整改落实工作扎实开展。

(二)制定整改方案。县残联认真研究分析巡察整改反馈意见,研究制定了县残联《整改工作实施方案》,明确了整改具体内容,列出整改任务清单,提出整改具体措施,落实相关责任领导,列出完成具体时限和责任科室,确保每一个具体问题切实整改落实到位。

(三)注重整改成效。县残联坚持边整改、边总结,及时总结整改工作经验,制定整改措施48条,制定完善制度5项,提醒谈话2人。对现有相关工作制度,严格对照现行规定,重新进行了梳理、检查,其中,新制订制度1项,修改制度4项。通过加强制度建设,巩固整改工作成效,做到以制度管人、管事。

二、坚持问题导向,明确责任抓落实

(一) 党的政治建设和思想建设方面

1. 关于贯彻落实上级重大决策部署打折扣问题:对“助残惠残”政策思想认识不足、残疾人维权服务意识不高。在2016年惠残民生工程推进会上,其主要负责人要求各镇不能大力宣传贫困精神残疾人药费补助。

整改情况:一是对巡察反馈问题进行核实:2016年市残联下达我县贫困精神残疾人药费补助指标750人,而我县当年持证精神残疾人数量超过2000人,省、市也没有要求县财政配套。因此,我们着重面向建档立卡贫困户、低保户、重度残疾人等特殊困难群体宣传精补政策,确保特殊困难群体优先享受精补政策。二是深入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最新重要讲话精神以及中国残联七代会精神,进一步武装头脑、增强意识、指导实践。

三是大力宣传大力宣传贫困精神残疾人药费补助政策,制定2019年贫困残疾人康复民生工程宣传工作方案和民生工程告知书,进一步提高民生工程知晓率、满意度。四是2019年度县财政给予该项目配套资金200万元,且已通过印发《关于启动2019年度贫困精神残疾人药费补助民生工程项目的通知》(南残联〔2019〕8号)文件进行了工作部署。五是主要领导在专题组织生活会上作对照检查。

2. 关于意识形态工作阵地管理有待进一步加强问题:残联党组织学习存在重业务轻理论的现象,理论学习的方式方法还比较单一,只是开会时念念文件,读读党章,把上级会议精神传达给党员干部,缺乏深层次互动和思想交流,感触不深。巡察期间,通过对残联党员应知应会知识测试来看,县残联党组织负责人对“三会一课”的具体内容了解不全。

整改情况:一是研究制定了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方案。二是开通了“南陵残联”微信公众号,报县委宣传部备案,制定完善了qq群、微信公众号管理办法。三是召开意识形态工作会议,总结回顾了2018年工作完成情况,研究制定了2019年意识形态工作计划。四是严格落实“三会一课”制度,召开了9次党员大会,集中学习了《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等党内法规,开展了交流探讨活动,切实增强了对“三会一课”具体内容的学习、掌握。五是创新学习形式,参加了县直机关工委第二期“共享党课”活动、全县2019年组织工作会议,观看了廉政警示片《勿忘初心,人生难再》,参观了芜湖市烈士陵园和烈士纪念馆。六是主要领导在专题组织生活会上作对照检查。

(二)党的组织建设方面

1. 关于组织生活不严肃问题:一是会议记录造假。如:在2018年10月22日交给县委第二巡察组的会议记录本上发现10月27日党员活动日的会议记录;2015年7月2日县残联工作会议记录,无会议议题且所有参会人员签名均为同一笔迹。二是班子成员述职述廉述德报告缺少个人重大事项报告。三是党支部活动未正常开展,“三会一课”制度落实不到位,党员固定活动日图片没有署名日期,存在支部会与工作例会、业务学习会“合并”召开现象。

整改情况:一是对巡察反馈问题进行核实:①20181022,我会第一次向县委巡察组提供了2018年之前的会议记录,2018年10月24日,第二次又向县委巡察组提供了2018年所有会议记录和两本2017年会议记录,10月23日,县残联党支部召开“学转提”活动动员会,因工作人员字迹不清晰,被巡察组人员误认为会议时间10月27日,而会议当天(10月23日)也在“爱党建”平台发起任务,并及时记录,可以调取爱党建数据查实。②201572会议记录,实为市残联一行来我会表彰特奥会、读书达人演讲比赛获奖选手,市残联副理事长汪光辉,时任县委常委、副县长汪绍华等领导参会,由于工作人员不细致,没有按照相关要求进行规范记录,故未书写会议议题,也未提供记录本给参会人员签到,只是纯粹记录会议内容,事后将所有参会人员自行补上,当天会议宣传报道登在201573省残联门户网站。二是主要领导约谈两位具体记录会议的工作人员,就会议记录不规范问题开展提醒谈话,提出具体要求和意见。三是健全日常监督指导,主要领导亲自指导、审核,通过日常会议、谈心交流等形式常态化进一步加强工作人员岗位职责教育。四是领导班子成员在2018年度述职述廉述德报告中加入了个人重大事项报告,同时,向县委报告了2018年党建工作和全面工作情况。五是严格落实“三会一课”制度,召开了9次党员大会、2018年组织生活会以及巡察整改专题组织生活会,参加了县直机关工委第二期“共享党课”活动。六是规范召开业务工作会议和支部会议,会议不混开、内容不混记,会议记录本分门别类。七是严格落实党员活动日制度,组织党员志愿者参加“党员众筹 奎湖添绿”植树活动、“爱耳日”宣传教育活动、禁燃禁放系列活动,同时,将活动时间、地点、内容规范记录在“三会一课”记录表上。八是主要领导和办公室负责人分别在专题组织生活会上作对照检查。

2. 关于党员发展程序不规范问题:县残联黄某2015年1月入职,其2015年2月1日向党组织递交了入党申请书,2015年3月就决定黄某为入党积极分子。

整改情况:一是对巡察反馈问题进行核实:我会黄某于2015年1月1日入职,2015年2月1日向党组织正式递交入党申请书。2015年2月26日,我会组织专人与黄某开展谈话,2015年3月11日,召开民主推荐会,与会5名党员干部一致通过黄某为入党积极分子,并报县直机关工委备案。经过认真比对,发现考察时间较短,下一步严格按照发展时间节点规范操作。二是集中学习了《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细则》等党员发展有关规定,进一步深入学习、掌握了党员发展有关知识。三是按照县委组织部和县直机关工委部署要求,及时了报送2019年度党员发展计划。四是主要领导在专题组织生活会上作对照检查。

3. 关于党组织设立不到位问题:县残联现有正式党员7名,截止巡察期间,未成立支部委员会。

整改情况:一是结合第三届党支部换届工作,严格落实“四请示四批复”制度,扎实开展县残联支委会成立工作。2019年4月24日,召开党员大会进行换届选举工作,成立了新一届支部委员会,产生了1名支部书记、2名支委成员。二是主要领导在专题组织生活会上作对照检查。

4. 关于党建责任制落实不到位问题:一是党组织换届资料保存不全。二是党建工作年初有计划,但年中无检查,年终无总结。三是述职评议工作有承诺无践诺,党务公开不规范,党务工作没有按要求进行规范公开,且没有公开底稿。

整改情况:一是扎实开展第三届县残联党支部换届工作,按照“四请示四批复”要求,向县直工委上报了《关于召开中共南陵县残联支部换届党员大会有关问题的沟通意见》、《关于召开中共南陵县残联支部党员大会进行换届选举的请示》、《关于中共南陵县残联支部委员会候选人预备人选的请示》、《关于中共南陵县残联支部换届选举结果的报告》,于2019年4月24日完成换届选举工作,并整理完善了换届台账资料,已报县直工委备案。二是召开党建工作会议,总结了2018年党建工作情况,研究制定了2019年党建工作计划。三是书面总结了2018年党建工作中期检查情况。四是党支部书记向县直机关工委书面述职,向全体党员口头述职,接受党员民主评议。五是制定了党务公开实施方案,按照时限、程序、计划等要求规范公开应当公开的党务内容。六是公开2018年度党员民主评议结果和2019年第一季度党费收缴情况,接受民主监督。七是党员干部深入“双联系”村,开展承诺践诺活动。八是在2018年度党员民主评议上,对党组织和党员个人承诺践诺情况公开评议。经过评议,党组织和党员个人均较好完成了承诺践诺。九是主要领导在专题组织生活会上作对照检查。

(三)党的作风建设、纪律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方面

1. 关于考勤制度形同虚设问题:县残联的考勤记录本直接放单位大厅,无人按时收取考勤记录本备查职工在岗情况,考勤记录可随时补签,考勤流于形式。

整改情况:一是严格执行机关考勤制度,进一步修订了完善考勤、请假、销假、签到、休假制度。二是购置了考勤机,进一步规范日常出勤考勤工作。三是出勤情况按时公开公示。四是主要领导和办公室负责人分别在专题组织生活会上作对照检查。

2. 关于财务制度执行不到位问题:县残联其他应收款科目中,芜湖市第二人民医院25万元、殡仪馆基建13万元、殡仪馆14万元长期挂账。

整改情况:对巡察反馈问题进行核实:前往县档案局、县民政局清查以上长期挂账的财务档案,并找出挂账原因和财务底册。①芜湖市第二人民医院25万元,1997年5月4日,我县开往九华山的一辆中巴车在烟墩镇境内发生了重大交通事故,伤亡惨重,送往市二院进行抢救。根据当时县委、县政府要求,县民政局先垫付了五四重大交通事故抢救费用共25.5万元,因当时县残联与县民政合署办公,该账做在了残联的账上,其中,5月31日11号凭证:5月6日县民政局付南陵县公安交警队五四交通事故抢救医疗费5.5万元;5月31日12号凭证:5月30日县民政局预付市第二人民医院五四事故医疗费10万元;8月31日12号凭证:8月5日县民政局付市第二人民医院五四交通事故抢救医疗费10万元。当时该25.5万元做在了残联的其他应收款上。市二院出于人道主义精神抢救事故中的伤员,共用去医药费用上百万元,二院曾到我县来结账,因我县支付资金困难,之后其余费用由市二院自己承担了,后来一直未结账,该账也一直没有下账。②殡仪馆基建13万元、殡仪馆14万元。1997年根据县政府规划要求建立县殡仪馆,所有资金由县民政局统一自筹,当时县残联与县殡仪馆都属于县民政局下属单位,资金由民政局统一划拨调配,鉴于以上情况,县民政局从下属残联先后调拨了4笔资金用于基建,分别是:1999年2月3日借残联资金5万元;2000年9月借残联资金8万元;2000年4月借资金10万元;2001年2月借资金4万元。

3. 关于资金发放监管不力问题:2017年经县残联打卡发放全县残疾人补贴共计536.616万元,经走访:部分镇残联干部对残疾人补贴发放情况不了解,县残联对某些补贴发放没有采取检查督查,对发放的成效也没有进行跟踪。2016年9月,三里镇纪委查处时任村民兵营长截留部分残疾专委补助问题,给予其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整改情况:一是对巡察反馈问题进行核实:2017年起,残疾人“两项补贴”(生活补贴、护理补贴)都由县民政局负责管理发放,县残联主要承担精神病药费补助、残疾儿童康复训练生活补助、残疾人就业扶持、残疾学生教育资助等项目的管理发放。二是召开2019年民生工程会议暨脱贫攻坚培训班,对各类资金发放情况总结、梳理、反馈。三是2019年3月通过电话回访方式开展2018年度贫困精神残疾人药费补助项目核查工作,抽查8个镇40名贫困精神残疾人药费补助对象的资金发放情况,核查结果显示补助资金全部打卡发放到位。四是研究制定了残疾人创业就业扶持工作实施方案,会同县财政局、县人社局联合开展残疾人创业就业扶持项目督查工作。五是分管领导在专题组织生活会上作对照检查。

4. 关于警示教育开展不扎实问题:对理论学习重视不够,特别是在对反腐败意识和认识上,存在着强调自我教育为主开展警示教育、纪律教育形式较为单一,多以学习文件为主,入脑入心不够 ,警示教育流于形式,浮于表面。 

整改情况:一是召开2019年度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会议,总结2018年工作开展情况,研究部署2019年工作计划。二是学习传达了十九届中央纪委三次全会、省市纪委十届四次全会、省市残联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会议精神。三是召开“严强转”专项行动动员会,具体部署我会贯彻落实工作。四是扎实开展“庆七十华诞,扬廉洁清风”主题系列教育活动,领导班子成员带家属参观市反腐倡廉教育馆,并撰写两则家庭助廉金句,组织全体党员干部职工集中观看廉政警示片《勿忘初心,人生难再》,参观芜湖市烈士陵园和烈士纪念馆。五是主要领导在专题组织生活会上作对照检查。

(四)上一轮巡视巡察整改方面

1. 关于上一轮巡视巡察整改成效不明显问题:县残联对上一轮省委巡视反馈的党的领导核心作用不强、党建工作基础薄弱、“两个责任”落实不到位、干部管理存在薄弱环节等共性问题整改中,专题研究部署整改问题不够,整改成效仍不够明显。

整改情况:一是召开了省委巡视反馈意见整改“回头看”工作会议,对一些共性问题和个性问题进行再梳理、再落实,结合县委巡察整改工作,进一步建立长效机制。二是主要领导在专题组织生活会上作对照检查。

(五)被巡察单位履行主要职能方面

1. 关于残疾人辅助器具管理混乱问题:一是领取记录不规范。县残联2014年5月9日和2017年6月12日的购置辅助器具报销凭证中,缺少轮椅领取记录。残疾人辅助器具先由各乡镇统一代为领取,但在乡镇转发至对象户的过程中,领取表无人签字确认。二是监管不到位。经走访调查发现,家发镇盛桥村残疾人於某某,2017年和2018年分别在家发镇民政办和县残联领取轮椅一辆,加上之前领取的一辆轮椅,其家中一共有三辆轮椅;家发镇盛桥村残疾人倪某某2018年8月10日在家发镇民政办领取了一副拐杖,但家发镇民政办辅助器具适配项目物资发放统计汇总表上,登记倪某某领取的却是功能轮椅。

整改情况:一是对巡察反馈问题进行核实:①201459购置的轮椅按比例分配各镇发放,由各镇代领人签字确认。2017612购置的辅助器具报销时还未完成发放,县残联在开展发放工作时建立了辅助器具发放台账,发放的辅助器具均由领取人签字确认。②家发镇盛桥村蔡坝组村民於世斌,肢体一级残疾,建档立卡贫困户,于2014年底脱贫。因车辆事故导致其胸骨以下瘫痪,但其意志坚强、性格开朗,一直力求生活基本自理,平时靠做点小买卖谋生,无稳定生活来源。该名残疾人动手能力强,善于改装辅助器具自用。2017年3月,省纪委驻省民政厅纪检组长刘晓琳一行来陵调研民生工程时,曾到於世斌家中进行走访慰问,并对其自强不息的精神予以充分肯定。於世斌于2017年通过申请领取到普通轮椅一辆,但是达不到其出行的需求,自己将该辆轮椅改造成洗澡专用,以致没有轮椅出门参加其他生产活动,造成非常大的不方便。2018年应其本人申请,村委会报送至镇残联,考虑其情况特殊,生活困难,又考虑做好扶贫工作的需要,出于鼓励其追求美好生活,在情况了解清楚后,又给予发放一辆高靠背轮椅;家发镇盛桥村村民倪寿青,肢体三级残疾,其本人申请轮椅,经家发镇残联调查认为拐杖可以满足其生产生活需要,并给予发放拐杖一副,但没有在汇总表上做变更。二是修订完善并落实《南陵县残联关于残疾人辅助器具申领发放管理制度》,各镇残联履行前置审核责任。三是县残联加强对各镇残疾人辅助器具发放业务工作的指导,要求各镇残联建立残疾人辅助器具发放工作台账,辅具发放要领取人签字确认。四是第一时间入户核查,将於某、倪某领取辅具情况进行摸排、调查,将有关情况掌握清楚,并与家发镇残联进行了沟通核实。五是分管领导在专题组织生活会上作对照检查。

2. 关于残疾人助理员选聘不透明问题:一是经走访发现,部分乡镇残疾人助理员选聘过程没有严格按《南陵县村、社区残疾人助理员选聘工作的实施意见》(南残联〔2012〕6号)文件要求公开选聘、公示,部分残疾人对该项政策不知晓。二是存在村干部担任残疾人助理员并领取补助的现象。

整改情况:一是对巡察反馈问题进行核实:①残疾人专委选聘工作,从省、市层面,一直缺乏规范、统一性政策。待遇方面,不仅待遇低而且不稳定,只给予误工补助,近三年误工补助仅为1000元/年。2016年,县残联与县人社局对接,将100名符合条件的残疾人专委纳入公益性岗位管理,后因省人社厅政策要求,政策实施不到三个月即终止。经过近几年实施,全省专委工作并未达到预期效果。今年,对该项工作将进行大的调整,省级就业补助资金减少了对专委的该项补贴。②全县共有178名残疾人专职委员,其中担任专委的村干部有4人,分别是:籍山镇新建村刘辉跃、籍山镇官洲村戴俭峰、弋江镇铁拐村梅霖、烟墩镇红旗村张应传。其中,刘辉跃为残疾人亲友,其儿子刘剑二级智力残疾人,戴俭峰为四级肢体残疾人,梅霖为三级视力残疾人,张应传为四级肢体残疾人,4人均符合《南陵县村、社区残疾人助理员选聘工作的实施意见》(南残联〔2012〕6号)文件规定的要求。二是规范开展残疾人专委选聘工作,研究制定《关于开展2019年度残疾人专职委员选聘工作的通知》(南残联〔2019〕7号)文件,要求进一步加强过程管理和规范。三是主要领导在专题组织生活会上作对照检查。

3. 关于政策宣传不到位问题:一是县残联主要负责人在惠残民生工程推进会上要求各镇不能大力宣传贫困精神残疾人药费补助政策。二是弋江镇听力残儿高某某,2018年7月开始在县残联进行抢救性康复训练,但截止巡察期间,该户对残疾儿童抢救性康复生活补助政策不知晓。三是2017年民生工程责任部门考评表中反映,市民生网站和省民生网站信息采用任务数均未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对巡察反馈问题进行核实:①2016年市残联下达我县贫困精神残疾人药费补助指标750人,而我县当年持证精神残疾人数量超过2000人,且无额外配套资金支撑。在此情况下,为避免产生矛盾,减轻基层压力,提出对该项政策不进行大力宣传。②弋江镇沿河村听力障碍儿童高佑安于2018年7月进入南陵县残疾儿童康复中心接受免费康复训练,当时考虑的是残疾儿童康复救助项目的主要救助内容是免费康复训练,生活补助的发放是为完成康复训练提供保障,宣传时强调生活补助容易引起对项目实施目的的误解,也担心发生一些对象申报项目只为了领取到生活补助金的情况。③2017年县民生办下达我会民生工程信息任务48篇,其中市民生16篇,省民生1篇。我会全年实际报送信息53篇,超过目标任务5篇,但市民生仅采用5篇,省民生未采用。二是积极向分管县长汇报,主动对接县财政局,实现精神残疾人药费补助全覆盖,突破省、市指标限制,全面放开精神残疾人药费补助政策,县财政2019年度给予该项目县本级预算资金200万元,印发《关于启动2019年度贫困精神残疾人药费补助民生工程项目的通知》(南残联〔2019〕8号)文件进行了工作部署。三是把好源头宣传关,在残疾儿童抢救性康复民生工程项目申请阶段,向残儿家长当面宣传残儿康复生活补助政策,并将生活补助政策写进民生工程宣传材料中。四是把好过程宣传关,在残疾儿童抢救性康复民生工程项目实施阶段,适时开展电话回访和上门走访,做到督查、指导、宣传相结合,提升民生工程项目成效。同时,已与高佑安的监护人进行联系,详细宣传了残疾儿童康复的有关政策。五是落实《南陵县残联考核任务信息奖惩实施细则》,坚持奖惩并重原则,积极与省、市残联和民生部门对接,把握民生工程信息宣传要点和亮点,加大民生工程信息报送工作,加强民生工程信息写作学习,提高全体干部职工的信息写作水平。2018年度完成市、县民生网站信息采用任务,2019年度已提前完成省民生网站信息采用任务。

六是分管领导在专题组织生活会上作对照检查。

4. 关于残疾人维权服务成效不高问题:一是残联工作人员对残联的主责主业“维护残疾人的合法权益,听取残疾人的意见,反映残疾人需求,为残疾人服务”认识不到位。二是弋江镇肢体残儿任某某、听力残儿高某某至今未享受民政部门发放的残疾人护理补贴,其父母对此项政策亦不知晓。三是县残联人少事多,大部分残补的审核工作都是在办公室完成,深入基层工作时间少,在残疾人群体中知名度不高,残疾人维权只知民政,不知残联。

整改情况:一是对巡察反馈问题进行核实:残疾人生活补贴已于2017年度划规民政局办理,残疾人护理补贴从2016年开始至今一直由民政局办理,弋江镇肢体残儿任某某、听力残儿高某某未享受民政部门发放的残疾人护理补贴情况属实。二是开展集体学习,深入学习、《残疾人就业条例》《安徽省残疾人保障条例》、《安徽省信访条例》等。三是开展结合“国家宪法日”等广泛深入宣传残疾人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四是完善信访工作制度和加强惠残政策宣传,制定南陵县残联信访工作制度,使残疾人维权工作件件有回音,事事有着落;制定惠残优惠政策宣传单,宣传残疾人康复、扶贫、就业、教育等惠残政策。五是县残联相关科室负责人前往弋江镇督查落实肢体残儿任某某、听力残儿高某某未享受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整改情况,在镇、村(居)通力合作下,为两位儿童办理了身份证和邮储存折,并且联系了繁昌县财政局和南陵县财政局为任某某办理了惠民直达系统信息更新,现民政办已为两位儿童申报了2019年二季度重残护理补贴。六是残疾人生活补贴已于2017年度划规民政局办理,残疾人护理补贴从2016年开始至今一直由民政局办理。县残联将进一步加大惠残政策宣传力度。七是克服困难改进作风,深入基层开展工作,加强与残疾人沟通交流,2月28日,相关科室负责人前往工山镇大工村走访慰问建档立卡户梁华清,了解督查无障碍改造工作实施情况。八是密切联系群众,加大走访、慰问、调研力度,开展春节双拥慰问、“双联系”慰问活动、走访慰问残疾人脱贫典型等活动。九是分管领导在专题组织生活会上作对照检查。

三、注重标本兼治,提升成效建机制

(一)持续深化整改。在集中整改的基础上,坚持目标不变、力度不减,对巡察整改工作紧抓不放。对已经完成的整改任务,适时组织“回头看”,巩固整改成果;对需要较长时间深化整改的项目,紧盯不放,一抓到底。

(二)着力建章立制。在抓好巡察整改工作的同时,更加注重治本,更加注重预防,更加注重制度建设。紧密结合工作实际,适时修订、完善相关制度,尤其注重对整改成果的总结和运用,把巡察整改成果体现在推动我县残疾人事业科学发展上来,为加快建设“产业强、结构优、环境美、百姓富”的美好南陵做出新的贡献。

(三)强化监督检查。持之以恒抓好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贯彻落实,严格执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法规制度,进一步严明党的纪律,加强督促检查,加大违法违纪行为的查处力度,坚持不懈推进“四风”问题整治,不断推动残联各项工作上新水平、出新成果。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县残联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电话0553-2362080;邮件地址:南陵县经济开发区夫子岭路3号(二楼办公室),邮编241300;电子邮箱:nlxclbgs @126.com。

 

                  

中共南陵县残疾人联合会支部委员会

                    2019710

技术支持:安徽子牙信息技术有限公司(http://www.yeecms.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