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陵县:关于二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的通报

时间:2019-09-29 08:08    来源:南陵县纪检监察网  

一、籍山镇柏林村党总支原书记陈春平等人违规公款吃喝问题。2017年1月至6月,陈春平任柏林村村委会主任期间,和时任村财务经办员张抗旱违规在泾县某饭店安排工作餐5次,违规饮酒并消费香烟,餐费(含烟酒)共计2897元用公款报销。陈春平、张抗旱还存在其他违纪问题。201993日,陈春平受到撤销党内职务处分,张抗旱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违纪款予以收缴。

二、工山镇创建办副主任何亨银私车公养问题。2016年5月至201812月,何亨银利用职务之便,违规使用公务加油卡为自己私家车加油25次并购买香烟等物品,共消费4477.53元。2019815日,何亨银受到党内警告处分,违纪款予以收缴。

(南陵县纪委监委)

技术支持:安徽子牙信息技术有限公司(http://www.yeecms.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