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陵县:一场庭审 两堂课

时间:2019-12-11 13:56    来源:南陵县纪检监察网  

“我对我所犯下的错误深感羞愧……”,1210日上午,南陵县公安局弋江派出所原副所长黄小帅涉嫌职务犯罪案件在该县人民法院开庭。旁听庭审的不仅有被告的家属还有该县纪委监委组织的案件审理室、案件管理室、纪检监察室等部门纪检监察干部和被告昔日的同事。一场庭审成为提升纪检监察干部依规依纪依法履职尽责的能力和水平的“现场教学”观摩课,加强案发单位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廉洁履职的警示教育课。

“我们案件审理要对接‘以审判为中心’,严格按照刑事审判的证据标准审核处理职务犯罪案件,确保案件证据经得起公诉机关和审判机关的检验,这就要求我们在工作中必须以工匠的精神来审理每个案件的每个细节……”该县纪委监委案件审理室的同志说到。

“多参加类似的庭审活动是非常必要的,通过认真观看控辩双方举证质证、围绕争议焦点开展的法庭调查和法庭辩论,有益于我们深入了解职务犯罪证据收集、审查和判断的要点一级法律依据。提升我们纪法贯通,法法衔接的能力……”该县纪委纪委第四纪检室的同志庭审后和同事交流起来。

“审判长,利用此次庭审,我想对在场的公职人员说几句话,我们手中的权力是人民赋予的,它的属性是公……”“看着昔日的同事站在被告席上,坐在旁听席上的我们心里是难受的,他一步步走向严重违纪违法的过程,对我们的警示是深刻的……”,公诉人的当庭告诫,旁听者的感叹让庭审成为生动的廉政警示教育课堂。

利用庭审平台,组织执纪审查人员观摩,对所办理案件进行“回头看”,改进工作提升能力;组织案发单位工作人员旁听进行最直接最生动的警示教育,已成为南陵纪委监委做好执纪审查后半篇文章的规定性动作和重要一环。

(南陵县纪委监委  宣传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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