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陵县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应急指挥部通告
(第六号)

时间:2020-02-03 08:33    来源:南陵县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应急指挥部  

为进一步减少人员聚集流动,阻断疫情传播,坚决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更好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现就相关要求通告如下:

、暂时停运全县巡游出租车。202022日零时起,我县辖区内所有出租车暂时停运,恢复运营时间另行通知。

二、信访部门暂停接待群众来访。202021日起,县信访工作机构来访接待场所暂时关闭,停止接待群众来访,恢复时间另行通知。暂停接待群众来访期间,信访部门将通过电话等方式提供服务,工作日服务电话:0553-6823326

三、婚姻登记处停止办理证件。202023日起,暂停办理所有婚姻登记业务(包括结婚登记、离婚登记、补领婚姻登记等),恢复办理时间另行通知。

四、县政务服务大厅和各分厅暂停窗口办理服务。202023日起,县政务服务大厅和各分厅暂停窗口现场办理服务,恢复办理时间另行通知。办事群众可登录安徽政务服务网芜湖分厅网或下载皖事通”APP申请网上办事,也可拨打工作日服务电话0553-6834421进行咨询。

五、暂停居民医保服务窗口现场办理业务。1. 202021日起,暂停居民医保各服务窗口医药费用报销、慢性病申报等各项现场办理业务,具体恢复时间另行通知。2.参保群众因疫情等客观因素,造成医药费用未及时报销的,医保结算时间可适当延长。3.异地就医备案、医保政策咨询提供网上预约和电话咨询服务,参保居民可登录安徽政务服务网芜湖分厅或皖事通城市令”APP 进行网上预约办理,也可以拨打咨询服务电话:0553-6829080(县居民医保中心),0553-57719725771987(县居民医保经办服务大厅)。4.对患有高血压、糖尿病等慢性病的参保人员,病情稳定并需要长期服用固定药物,且符合长期处方制度规定的,参保人员医保门诊慢性病一次处方药量,可在遵循医嘱的条件下延长至3个月。 

 

    南陵县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应急指挥部

                             202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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