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发镇纪委:“十条禁令”保障疫情防控工作

时间:2020-02-03 08:37    来源:南陵县纪检监察网  

为坚决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防治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重要指示精神和上级决策部署,确保县委县政府各项防控措施和工作指令不折不扣落实到位,22日,家发镇纪委发出《关于严明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战时纪律要求的通知》,进一步严明疫情防控战时纪律。

通知指出,全镇各级党组织要坚决扛起疫情防控工作的重大政治责任,对本单位人员严格管理、严格监督。镇纪委将强化监督执纪问责,对违反通知要求的,坚决从重从快从严查处,典型问题及时通报曝光,确保令行禁止。一是严禁对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和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以及县、镇工作要求阳奉阴违,不学习、不贯彻、不执行、不落实等行为;二是严禁诋毁歪曲党中央决策部署、发表不当言论,造谣传谣、散布小道消息等行为;三是严禁在落实疫情防控工作中,不担当、不作为、慢作为、假作为等形式主义、官僚主义行为;四是严禁瞒报、漏报、迟报、错报、谎报疫情防控重要信息,造成不良后果等行为;五是严禁不服从组织安排、擅离职守、违抗命令、临阵退缩、推诿扯皮、行动迟缓、贻误工作等行为;六是严禁对镇防控指挥部各项指令不落实,甚至对抗、干扰、破坏落实工作的行为;七是严禁擅离职守,严格执行请假报备制度,保持24小时通讯畅通,期间一律不准饮酒;八是严禁对各级督导检查反馈问题整改不及时、不彻底,甚至弄虚作假的行为;九是严禁贪污、挪用、截留、挤占疫情防控资金和物资等行为;十是严禁其他违反疫情防控工作纪律的行为。(凌代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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