驻县公安局纪检监察组“四个强化”督导服务企业复产复工

时间:2020-02-28 10:05    来源:南陵县纪检监察网  

 

为认真落实“抗击疫情与复产复工”两不误的工作要求,驻县公安局纪检监察组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充分履职,发挥监督作用,以“四个强化”扎实开展督导基层所队服务企业复产复工工作,推动纪检监察和督察警力下沉,有力保证基层公安机关配合相关部门做好开发区园区企业复工期间疫情防控工作的顺利开展。

一、强化督导,切实做到监督超前。根据县疫情防控指挥部通知要求,严格复工审批制度,验收一家、审批一家、复工一家,有序推进,逐步复工。驻县公安局纪检监察组不等不靠,主动作为,深入开发区派出所,督导派出所充分认识开展企业复产复工的重要性和紧迫性,要求基层公安机关树立大局意识、强化责任担当,安排警力每天对已复工企业加强监督检查,督促企业集中统一封闭式管理,落实厂区出入口、生产办公区域、食堂、宿舍等区域的疫情防控举措,切实做到员工每日3次测量体温,在公共场所佩戴口罩,做好员工的个人卫生防护和企业内部消杀工作,切实做到监督超前、服务超前。

二、强化巡查,切实做到监督前移。充分发挥监督前移、关口前移的作用,加大所队联动,积极运用督察大队联系开发区派出所的工作优势。驻县公安局纪检监察组会同督察大队多次指导派出所联合县经济开发区每天对辖区内企业复工情况、人员返岗等情况进行巡查摸排,严防违规私自复工情况发生。211日,经济开发区派出所民警巡查工作时,发现县经济开发区某服装加工厂未经申报验收审批,经营者李某为避免订单延迟交付带来的经济损失,擅自召集本地十余名员工复工生产服装,严重违反县疫情防控指挥部颁布的通告要求,驻局纪检监察组、督察大队及时指导派出所关停企业,在对员工进行体温检测正常后,责成立即回家待工,并根据开发区管委会意见,依法给予该服装厂经营者李某行政处罚。

三、强化排查,切实做到监督精准。始终把精准监督与对复工人员排查管理监督有机统一。驻县公安局纪检监察组在工作中注重加大对派出所与企业复工审核部门对接的监督力度,要求开发区派出所实时掌握复工企业人员名单,每天利用公安大数据系统对新入园人员进行再排查,截止225日,共排查入园工人6000余人。加强对蓝领公寓、复工企业宿舍等企业员工居住区的人员进出管理力度。通过加强员工居住区巡查力度、播放疫情防控宣传音频、督促落实出入登记等举措,联合开发区管委会加强对企业员工居住区的管理,提高企业及其复工人员防护意识和水平。220日,经济开发区派出所接到报警称开发区企业员工公租房蓝领公寓小区,有人不配合出入登记,没有工作证明强行要求进入,调查时,行为人王某认错态度诚恳,主动向工作人员赔礼道歉,经济开发区派出所逐对其进行批评教育,收到较好社会效果。

四、强化管控,做到监督全覆盖。切实把监督与服务有机结合,改变监督方式,下沉监督形式,督导、监督巡控警力的整合,要求派出所对本辖区内复工企业周边重点场所加强巡查力度,严厉防范疫情期间以拦截车辆、堵门断路、损害企业财物等方式干扰企业正常施工和生产经营的行为。督导巡防大队及机关巡逻三个中队开展路面和开发区企业外围巡逻力度,进一步加强企业周边旅馆、出租房屋等重点场所整治的力度,切实通过强有力的管控和全方位的监督,大力保障和维护复工企业正常生产经营秩序。

(驻县公安局纪检监察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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