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坚持分区分级精准防控,有序恢复生产生活秩序,统筹做好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工作,经县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应急指挥部研究,决定自 2020 年 3 月 9 日零时起,调整相应防控措施。现具体通告如下:
一、持续增强群众防控意识。当前,疫情防控仍处在最吃劲的关键阶段!疫情防控,人人有责!广大居民千万不能松懈麻痹,要继续增强自我防护意识,非必需、不出行,出门必须全程佩戴口罩,积极配合村庄、小区、单位、公共场所出入查询、体温检测等措施;坚持不聚集、不聚餐,居家常开窗、多通风,勤洗手、科学消毒,始终保持良好卫生习惯,一旦出现发热、干咳、乏力等身体异常症状要及时就医。
二、优化村庄、小区管理方式。继续实行村庄、小区准封闭式管理。体温正常的本村庄、小区居民(上班人员出行同以往),每日可凭小区出入证、通行证出行一次;本村庄、小区车辆司乘人员须持证经验证后方可驾车进出。需进入的外来人员、车辆(仅限公务、民生物资和生产保障、疫情防控及特殊情况,且须持证验证)要进行身份、去向登记,体温正常方可进入。
三、加强返(来)南陵人员管理。新返(来)南陵人员应在当日向所在村(社区)报告,隐瞒不报或不如实报告造成严重后果的,依法追究责任。进入自住村庄、小区须扫码登记,配合镇、村(社区)落实差异化管控措施。其中,来自中、低风险地区的人员,纳入村(社区)健康管理,落实日常健康状况监测;来自或途径湖北(武汉)及其他高风险地区的人员,实施 14 天集中医学观察;自重点国家返(来)人员,一视同仁采取集中医学观察措施。鼓励群众积极提供湖北等高风险地区和国外返(来)南陵人员线索。
四、有序恢复交通通行。逐步逐条恢复城乡公交班线,分时分量恢复出租车运营,定点定区恢复省际、市际道路客运班线(详见相关部门公告等)。各运输企业、客运站所要落实企业主体责任,按规定做好车辆、场所每日消毒等卫生防护措施,合理控制车辆载客率,落实司乘人员信息登记、测温、全程佩戴口罩等措施。
五、全力支持复工复产。加快企业复工复产进程,企业应强化疫情防控主体责任,执行员工每日健康信息日报告、零报告制度,严格落实各项防控措施,对未按要求落实疫情防控主体责任的企业责令停产停业。
六、逐步恢复政务便民服务。提倡线上服务;采取线上或电话预约、线下办理的方式,每日控制总量,逐步恢复县政务服务中心办事大厅窗口正常服务(详见相关部门公告等)。
七、做好生产生活配套服务。农贸市场、超市、金融机构等已准予营业的场所须继续严格落实各项防控措施。商场、通讯服务场所、理发店(仅限“洗剪吹”服务)、服装鞋帽店、茶叶店、文具店、五金建材店、家电维修、车辆服务维修等生产生活服务类场所有序恢复营业。餐饮服务单位可采取网络订餐、打包外卖等方式对外营业,不得提供堂食(含包间)服务。宾馆酒店须严格落实入住宾客信息登记和体温测量,发现异常情况应立即上报。各类恢复营业场所人员进出必须体温正常,落实场(店)内人员全时佩戴口罩、营业场所消毒通风“四到位”等防控措施。
八、全面实行负面清单。影剧院、书店、棋牌室、台球室、游艺厅、网吧、舞厅、酒吧、茶楼、KTV、洗浴足疗店、按摩养生馆、美容美甲店、健身房、游泳馆、线下培训机构等密闭类经营场所以及易造成人员集聚的景点、农家乐等旅游休闲经营类场所一律暂不营业。
前期有关规定与本通告不一致的,以本通告为准。
南陵县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应急指挥部
2020 年 3 月 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