纪检监察信访举报工作是监督执纪的第一道关口,承担着发挥问题线索“主渠道”、民情民意“晴雨表”的作用。为推动处理检举控告工作及时、规范、高效,南陵县纪委监委“三项举措”做好信访举报,及时回应群众关切,努力提升办结实名举报件群众满意度。
建立台账,“清仓见底”。组织专人对2019年以来本级受理和上级交办的实名举报件反馈不满意仍重复信访的问题线索全面排查起底,及时建立工作台账,并明确责任分工,逐件落实具体承办单位,做到分类处置,对账销号。目前,通过梳理自查,积极与实名举报人沟通解释,成功化解2件群众不满意信访件。
规范办理,注重质量。根据《纪检监察机关处理检举控告工作规则》有关规定,规范信访案件办理质量,信访室坚持对正在或以后办理的信访件,按照“三要三不”的要求严格预审报送材料,严格把好信访举报工作质量关。“三要”即要有核查报告,要有证据支撑,实名举报的要有答复意见;“三不”即反映问题回答不清的不能报结,问题调查处理不到位的不能报结,构成立案条件不进行立案的不能报结。
闭环管理,及时反馈。按照“谁办理谁反馈”的要求,承办单位认真做好调查处理结果的反馈工作,反馈登记表规范如实填写。反馈材料或反馈登记表复印件及时报送信访室备案。若举报、反映人提出异议,信访室会同承办单位积极做好解释说明、息访息诉工作,妥善化解信访矛盾,并在反馈登记表进行备注说明;同时反馈情况材料必须存入案卷。2020年县纪委监委受理已办结2件实名举报件,调查组及时向举报人反馈处理情况,均得到举报人认可和满意。(芜湖市纪委监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