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纪委书记苏伟胜到何湾镇绿岭村、久胜村调研,了解脱贫攻坚专项巡视反馈问题整改情况、村集体资产资源处置不规范专项整治进展情况、村集体经济发展情况等,并现场走访了4户贫困户,实地查看脱贫攻坚成效......”“县纪委副书记陆再荣、巡察办副主任王云到许镇镇调研扶贫领域巡视整改工作,实地考察扶贫产业基地......”这样的督查动态每天都在“春谷清风-南陵纪检人”工作群中更新。
南陵县纪委监委立足职能职责,对标对表脱贫攻坚决策部署和工作要求,强化监督执纪问责,全力保障脱贫攻坚决战决胜。
健全监督网络。县纪委监委持续完善“小微权力”监督制约新机制,构建村级“小微权力”网格化管理体系,明确镇分管领导、责任部门与责任人,进一步提升监督效能,切实增强监督“最后一公里”实效性。健全基层纪检监察网络,按照“4+2”“3+2”配置,配齐配全配优镇级纪委力量,保障镇级纪检监察工作有序开展。充分利用纪检监察办案协作区作用,加强“室、组”联动作用,督促派驻扶贫开发领导小组成员单位纪检监察组切实发挥“探头”作用,确保监督不缺位。常态化开展基层纪检干部业务培训,今年以来组织观看省纪委“视频讲堂”5期,举办县纪委监委“春谷清风”讲堂7期,切实提升基层纪检监察干部业务能力。
做实日常监督。结合深化“三个以案”警示教育,提醒县领导对联系镇或部门主要负责同志进行约谈、提醒谈话和开展“四不两直”走访调研,监督推动县领导履行分管领域整改责任。县纪委监委机关领导班子成员每周带队对镇和扶贫开发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开展专项督查,督促各党委(党组)履行脱贫攻坚整改主体责任和监管责任,持续加强对8个镇和5个扶贫开发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开展督查。同时加大通报曝光力度,对2起扶贫领域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进行通报,用身边事教育身边人。
加大查处力度。印发《2020年南陵县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工作要点》,开展以扶贫领域为重点的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专项治理。年初以来,全县共查处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12起,处理24人,给予党纪政务处分15人。同时严把扶贫领域问责案件质量,对2019年以来扶贫领域问责13起26人的案件办理质量进行自查自纠,对自查发现的5个方面问题立查立改,进一步加大案件复核和暖心回访力度。
推动整改落实。县委成立中央脱贫攻坚专项巡视“回头看”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充分发挥各级党组(党委)领导班子及班子成员“头雁”作用,实行“一把手”工程,建立“督办问责”机制,细化整改台账。聚焦脱贫监测户、边缘户、收入骤减支出骤增户以及老少病残孤等特殊群体,聚焦“两不愁三保障”及饮水安全,着力抓重点、补短板、强弱项,实行“一周一调度、一月一研判”,主要负责同志要亲自抓,分管负责同志要具体抓,抽调精干力量抓整改,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格局。截止目前已在全县下发提示单6期,印发工作简报6期,召开调度会议4次,开展专项督导3轮,发出通报3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