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共产党芜湖市第十届纪律检查委员会第四次全体会议决议

时间:2020-07-15 08:39    来源:芜湖纪检监察网  

(2019年1月26日中国共产党芜湖市第十届纪律检查委员会第四次全体会议通过)

中国共产党芜湖市第十届纪律检查委员会第四次全体会议,于2019年1月26日在芜湖举行。出席会议的市纪委委员38人,列席64人。

市委书记潘朝晖出席全会并讲话。市委常委,市人大常委会、市政府、市政协领导班子成员出席会议。

市纪委常务委员会主持会议。会议传达学习了十九届中央纪委三次全会、省纪委十届四次全会精神,回顾总结我市2018年纪检监察工作,研究部署2019年任务,审议通过了晁新同志代表市纪委常委会所作的《坚持稳中求进,忠诚履职尽责,推动新时代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的工作报告。

全会认真学习了潘朝晖同志的讲话精神。一致认为,讲话站在政治和全局的高度,充分肯定过去一年我市全面从严治党取得的重要成果,深刻分析我市正风反腐严峻复杂形势,明确提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工作的总体要求和主要任务,强调要聚焦形式主义、官僚主义这个大敌,坚决做到严规矩、强监督、转作风。潘朝晖同志的讲话,全面贯彻了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以及十九届中央纪委三次全会、省纪委十届四次全会部署要求,完全符合芜湖实际,对于我市深入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全市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干部一定要认真学习领会、坚决贯彻落实。

全会认为,2018年,市委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切实担负管党治党根本政治责任,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深化监察体制改革,加强和改进党内同级监督,部署开展“讲忠诚、严纪律、立政德”专题警示教育,建立“三查三问”常态化机制,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取得重要成果。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自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落实“两个维护”,忠实履职、勇于担当、真抓实干,纪检监察各项工作取得新成效。把党的政治建设摆在首位,坚定不移践行“两个维护”。深化纪检监察体制改革,不断完善监督体系。高质量推进政治巡察,充分彰显利剑作用。驰而不息纠正“四风”,巩固作风建设成果。全面加强党的纪律建设,强化监督第一职责。精准有力惩治腐败,反腐败斗争取得压倒性胜利。坚决整治群众身边腐败和作风问题,增强群众获得感。坚持打铁必须自身硬,全面加强队伍建设。在肯定成绩的同时,全会指出了存在的问题,要求高度重视,认真解决。

全会强调,要深入学习领会改革开放40年来管党治党历史经验,推动新时代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一是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牢牢把握新时代纪检监察工作正确方向。二是坚持强化党的全面领导的根本原则,坚决做到“两个维护”。三是坚持协助党委推进全面从严治党的职责定位,坚定不移推进党的自我革命。四是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政治立场,不断厚植党执政的政治基础和群众基础。五是坚持标本兼治的一贯要求,推进新时代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

全会提出,2019年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0周年,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关键之年,纪检监察工作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不忘初心、牢记使命,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维护习近平总书记党中央的核心、全党的核心地位,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忠实履行党章和宪法赋予的职责,以党的政治建设为统领,协助党委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坚持纪严于法、纪在法前,执纪执法贯通、有效衔接司法,取得全面从严治党更大战略性成果,巩固发展反腐败斗争压倒性胜利,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健全党和国家监督体系,努力实现新时代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确保党的十九大精神、党中央及省市委重大决策部署坚决贯彻落实到位,为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打造现代化创新之城提供坚强保证。

第一,持之以恒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深入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持续深化对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的理解和把握,更加自觉地贯穿于纪检监察工作全过程和各方面。扎实开展主题教育,在学深悟透、务实戒虚、整改提高上持续发力,把教育成果转化为坚定理想信念、砥砺党性心性、忠诚履职尽责的思想自觉和实际行动。

第二,以党的政治建设为统领,坚决整治和破除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扎实开展以“严规矩、强监督、转作风”为主要内容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集中整治专项行动。深入推进“三查三问”,紧盯政治巡视巡察的整改落实,加强对打好三大攻坚战、优化经济发展环境、减税降费等政策措施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深挖细查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以及“四风”隐形变异的种种表现,严肃整治领导干部利用名贵特产类特殊资源谋取私利问题,坚持不懈、化风成俗。扭住主体责任,履行监督责任,实施精准问责,防止问责不力或者问责泛化、简单化。

第三,创新纪检监察体制机制,推动实现监督全覆盖。在坚持各级纪委书记、副书记的提名和考察以上级纪委会同组织部门为主基础上,重点围绕线索管理、审查调查、处分处置等环节,建立健全查处腐败案件以上级纪委领导为主的工作机制。切实履行对党委全面从严治党的协助职责,推动主体责任、监督责任贯通协同、形成合力。深化派驻机构改革,分类推进体制机制创新。全面贯彻监察法,推进监察职能向基层延伸。

第四,做实做细监督职责,在抓常抓长上创新突破。着力在日常监督、长期监督上探索创新、实现突破,贯通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使监督更加聚焦、更加精准、更加有力。一体推进纪律监督、监察监督、派驻监督和巡察监督,增强监督合力。强化对“关键少数”干部,特别是一把手的教育管理监督。深入开展纪律处分执行情况监督检查。严肃查处诬告陷害行为,保护党员权利。

第五,持续深化政治巡察,不断提高全覆盖质量。注重从政治高度全面审视,着力发现存在的问题。加强对巡察工作的领导和指导,推进县区巡察延伸全覆盖。持续夯实整改主体责任,完善纪检监察机关、组织部门加强整改日常监督的工作机制。统筹安排常规巡察、专项巡察、机动巡察,深化交叉(提级)巡察。把巡察与净化政治生态相结合,与整治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相结合,与解决日常监督发现的突出问题相结合,增强监督实效。

第六,坚决减存量遏增量,巩固发展反腐败斗争压倒性胜利。坚持有腐必反、有贪必肃,继续保持惩治腐败高压态势。紧盯重大工程、重点领域、关键岗位,强化对权力集中、资金密集、资源富集部门和行业的监督,加大金融领域反腐力度,依法查处贪污贿赂、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等职务违法和职务犯罪,坚决清除甘于被“围猎”的腐败分子,坚决防范各种利益集团拉拢腐蚀领导干部,推动构建亲清新型政商关系。严格依规依纪依法审查调查,确保案件质量,守住安全底线。深入开展以案促改工作,做好查办案件“后半篇文章”。进一步发挥反腐败协调小组职能作用,推动形成与审判机关、检察机关、执法部门互相配合、互相制约的体制机制。

第七,持续整治群众身边腐败和作风问题,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继续推进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不断加大查处和问责力度。开展民生领域专项整治,切实解决教育医疗、环境保护、食品药品安全等方面侵害群众利益问题。严肃查处基层干部贪污侵占、虚报冒领、截留挪用、优亲厚友等行为。坚决查处涉黑涉恶腐败问题,加强与政法机关协作配合,深挖严查黑恶势力“保护伞”,严肃查处“村霸”、宗族恶势力和黄赌毒背后的腐败行为。

第八,坚持从严从实,打造忠诚干净担当的纪检监察队伍。带头自觉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带头建设让党中央放心、人民群众满意的模范机关。持续加强思想教育,提升政治素养,加强自我监督,严格执行监督执纪工作规则,对执纪违纪、执法违法者“零容忍”,坚决防止“灯下黑”,着力打造一支忠诚坚定、担当尽责、遵纪守法、清正廉洁的纪检监察干部队伍。

全会号召,要紧密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奋发进取、砥砺前行,扎实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为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打造现代化创新之城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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