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27日下午,南陵县人民检察院召开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联席会议。
会议通报了2020年上半年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落实情况,集体学习了省市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清单。各位班子成员、部门负责人对照责任清单,对上半年落实分管部门全面从严治党领导责任、“一岗双责”情况进行汇报和总结。与会人员就下半年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责任和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进行分析研判,提出意见和建议。
党组成员、派驻纪检监察组组长俞师龙指出,今年上半年,南陵县检察院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有制度、有行动、有担当、有成绩,单位党风政风检风充满正能量。并提出三点建议:一是分管领导和部门负责人落实责任,要多运用第一种形态,抓细抓实抓出成效,达到红脸出汗的效果。二是检务督察要深入办案具体环节进行督察,特别是对上级通报的问题,要根据《检务督察工作条例》开展工作。三是党组和各分管领导对队伍建设和分管部门整体思想政治生态要进行定期分析。
党组书记李光菊对如何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提出具体要求,一是层层传导责任,解决上热下冷问题。要对照《南陵县人民检察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清单》,各位分管领导和部门负责人要将党风廉政建设责任扛在肩上,尽职尽责;二是落实落地,解决责任空转问题。分管领导要加强分管部门的指导、检查、督促,部门负责人要加强教育管理监督,将具体的责任要求落实落地;三是结合部门实际,解决千篇一律问题。每个部门的职能、业务、案件、人员情况均不同,要结合部门实际加强党风廉政建设,找准廉政风险防控点,做到有针对性有实效;四是领导带头,解决动力不足问题。领导班子成员要模范遵守党风廉政建设各项规定,做好带头表率作用,引领干警加强纪律作风建设,强化进取精神,促进各项业务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