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7月1日至8月9日,市委第三专项巡察组对南陵经济开发区党工委进行了巡察。10月9日,巡察组正式反馈巡察意见。根据《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和《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有关规定,现将巡察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党的政治建设和思想建设方面
1.党的领导核心作用发挥不够充分。
(1)针对民主议事规则执行不规范问题。
一是明确中心组、党工委、管委会、主任办公会及其他会议分开记录,专人负责,按程序组织召开。
二是开发区蓝领公寓物业管理分别于2013年10月、2017年10进行了公开招标,通过招标确定中标单位,组织实施。2019年12月23日开发区党工委会议研定,参照其他县区标准化厂房物业招标模式,将南陵开发区标准化厂房物业管理对外公开招标。2019年12月27日、31日,就开发区1、2、3、4、6#标准化厂房10台货梯维保在中国南陵网站发布了询价公告,通过公开询价方式确定维保单位。
三是经排查,6次超万元支出,用于招商引资工作。修订了《南陵经济开发区招标采购管理办法》,规范招标采购行为,加强日常监督,杜绝类似情况再次发生。
四是修订了《南陵经济开发区党工委 管委会重大事项议事规则》,明确重大事项决策原则、范围、内容、程序等,严格按照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的原则,对“三重一大”事项进行决策。
五是党工委班子在专题民主生活上进行了对照检查。
(2)针对党建工作责任制落实不到位问题。
一是进一步提高党建工作认识,加强党建工作领导,组织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和国家机关党的建设工作会议上讲话精神,印发了《党工委中心组学习制度》《党建工作实施方案》,调整了党建工作分工,严格落实党建工作责任制。
二是以党建工作统领中心工作,将党建工作同中心工作同部署、同落实,在“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中,结合开发区“妈妈式”联系企业制度,成立了开发区班子成员任组长的指导组,在做好服务企业工作的同时,加强对所属非公企业党支部“三会一课”进行指导。
三是加强业务指导,选派14名专兼职党建指导员联系开发区非公企业党组织,印发了《南陵经济开发区非公党建工作网格化管理实施办法》,实施网格化管理,明确党建指导员工作职责,建立完善工作制度,切实加强对企业党务工作者业务指导。2019年10月25日至27日,组织开发区内所有非公党组织书记参加全县“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党支部书记示范培训班,认真学习基层党支部如何开展党建工作、主题党日特色活动设计、新党章、《支部工作条例》、《党员教育管理条例》等,切实提高业务水平和能力。11月13日组织召开党建指导员、非公企业党组织负责人、党务工作者工作会议,就年前非公党建重点工作进行了部署安排,进一步要求将党建与企业经营发展切实结合起来,激发企业党建内生动力,实现党建引领发展,发展促进党建,切实发挥非公企业党组织作用。11月25日,组织召开党建指导员交流会,就开发区内非公党组织主题教育现阶段学习交流研讨、组织生活会召开进行业务培训,要求对非公企业党组织加强指导督促。
2.领导班子统筹谋划能力有待提升。
(3)针对土地资源长期闲置问题。
一是全面核查,开发区内土地闲置共计17家企业1042.74亩。开发区明确专人负责,多措并举盘活存量用地、闲置用地,充分提高土地利用率,截至目前,通过出让、出租方式,已盘活13家企业872.67亩。剩余5家企业170.07亩土地正在逐步清理。
二是将严格执行《南陵县工业项目招商引资政策导则》(政办〔2019〕6号)文件,加大力度,做好土地存量盘活工作。同时加强招商项目合同监管,从源头上杜绝预备用地闲置情况再次发生。
三是分管负责人在专题民主生活上作了对照检查。
(4)针对资产管理效益不高问题。
一是全面核查,并与企业确认。截至2019年12月,欠缴厂房租金企业27家,应交租金34048364.15元,已交5344426元,其中,标准化厂房自2015年1月启用,厂房合计面积108000平方米,已租赁面积合计约50330平方米,厂房出租率不足50%,资产管理效益偏低,截至2019年12月,共计15家企业应交租金12909433.32元,已交租金2819510.08元,目前12家企业已完成租金补贴清算,应交租金7582596.42元,已交租金2031966.08元,应补贴租金5531350.59元,补贴后应交租金19279.75元;社会化厂房欠缴租金共计12家企业,应交租金21138930.83元,已交租金2524915.92元,目前9家企业已完成租金补贴清算,应交租金16324356.83元,已交租金2104819.6元,应补贴租金12391758.3元,补贴后应交租金1827778.93元;标准化厂房欠租3家企业,社会化厂房欠租3家企业,因疫情影响,仍在清算。蓝领公寓欠缴租金已委托会计事务所进行全面清算,截至2019年9月,共计19家企业欠缴租金1858076元。
二是外租厂房、自建厂房入驻企业,因招商合同中租金补贴兑现条件约定不明确,租金补贴应补未补,后期租金应收未收,导致租金收取率不高。开发区党工委会议研究制定厂房租金政策兑现方案(初稿),要求对全面核查的企业进行效益评估,并出具评估报告,2019年12月9日召集县司法局、财政局等部门就政策兑现方案(初稿)可行性、合法性进行会商,并于12月13日提请县政府常务会议研究通过。12月25日、26日先后召集相关企业召开厂房租金缴纳及政策兑现布置会议,要求企业在7个工作日内完成效益评估材料申报工作。12月17日开发区约谈蓝领公寓欠租企业并下发询证函,17家企业已确认,已收回租金25344元,下一步将通过下发催缴通知书、律师函等方式依法追缴。2017年蓝领公寓租金收入168.85万元,2018年租金收入192.81万元,截至2019年9月份,已收取租金318万,入住率已达65%。
三是修订了《南陵经济开发区标准化厂房管理办法》,要求在符合条件的情况下各招商中心优先推介标准化厂房,如落户项目有需求的,报县政府审批通过后可对厂房进行局部改造,满足消防、环保等生产需求,从源头上提高标准化厂房入住率。加强蓝领公寓管理,杜绝欠租现象。
3.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贯彻不够彻底。
(5)针对违规借款有风险问题。
一是全面核查,通过认真查阅会计凭证和有关账务,共计10家企业借款6779496元。
二是巡察整改期间已收回1家企业借款402282元。
三是法院判决等待分配的有5家企业,正在与相关部门对接,加速执行。
四是通过督促还款、依法起诉方式追缴4家企业,已收回22万元。
五是下步将加大清收力度,与法院及时对接,督促企业尽快还款。同时,严格财经纪律,不再借款给企业及个人,杜绝违规借款行为再次发生。
六是分管负责人在专题民主生活会上作对照检查。
(6)针对污染防治有差距问题。
一是全面排查,开发区内企业共有206家,县生态环境分局已审批181家,未审批25家。已审批的181家中,94家已通过“三同时”环评验收,33家已办理环评登记,剩余54家正在督促其完善环评手续。未审批25家企业将整顿规范,督促办理环评手续。开发区内3家涉污砂石厂已取缔。
二是2018年6月县发改委、原环保局联合下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政府投资项目环评工作的通知》以来,开发开发区内相关市政项目已进行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登记。下步将加强市政项目建设管理,严格按照项目环评要求,履行相关手续。
三是每月对开发开发区内企业进行环保巡查,加大环保宣传力度,提高企业环保意识。
四是对具体从事相关工作的同志进行免职处理。
(7)针对优惠政策有出入问题。
一是针对原《开发区标准化厂房管理办法》与投资合同约定的租金优惠政策标准不一致问题,修订了《南陵经济开发区标准化厂房管理办法》,明确规定租金优惠政策按企业与县政府签订的投资合同约定条款执行,一年一兑付。
二是切实维护企业利益,对前期已签订租赁标准化厂房的招商引资项目有关租金优惠政策如何兑现问题,已提请县政府常务会议研究,按县政府常务会议纪要兑现租金优惠政策,全面履行投资合同。
三是完善投资合同,统一规范标准化厂房优惠政策,严格执行相关制度。
4.党的思想引领作用发挥不够到位。
(8)针对理论学习不扎实问题。
一是制定完善了《中共南陵经济开发区工作委员会中心组2019年学习计划》《中共南陵经济开发区工作委员会中心组理论学习制度》,专题组织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等。
二是研究下发《南陵经济开发区党员干部学习制度》,加强党员干部教育管理,机关支部党员学习强国平台学习积分大幅提升。
三是县纪委对相关同志进行了谈话提醒。
(9)针对专题教育走过场问题。
一是排查观后感内容不实的四名干部,进行提醒谈话,并要求重新撰写心得体会。
二是进一步加强党员干部教育管理,在“三个以案”警示教育中组织机关人员观看《腐根》,要求认真撰写心得体会,在机关支部“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中,组织党员结合自身实际,就学习心得,进行交流发言。
三是严格按照县委有关要求,开展党工委“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
四是县纪委对相关同志进行了谈话提醒。
(10)针对思想引领不到位问题。
一是出台了《南陵经济开发区党工委关于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的实施方案》《南陵经济开发区党工委中心组学习制度》《南陵经济开发区党员干部学习制度》,并认真贯彻执行。自巡察以来,党工委召开2次会议分析研究意识形态工作,围绕组织领导、学习教育、阵地建设、引领服务等方面全面落实意识形态工作,明确要求领导班子及其成员述职报告要包含意识形态工作落实情况。
二是制定了《南陵经济开发区宣传阵地管理制度》,实行信息发布审核备案。自巡察以来,微信公众号发布信息36条,报送国家和省、市、县级媒体共40篇,其中国家级媒体采用1篇,省、市级媒体采用5篇,县级媒体采用33篇。
三是结合“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开展“妈妈式”服务大走访活动,进一步加强与非公企业和非公人士交流,引导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
四是积极开展非公企业和非公人士参加无偿献血、交通文明劝导、环境提升等志愿服务活动。
五是针对党工委对意识形态工作重视不够,主要领导在民主生活会上作对照检查。
5.党内政治生活不够严肃。
(11)针对“三会一课”不正常问题。
一是严格落实“三会一课”、爱旗日等组织生活制度,开展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支部活动,提高党员参与率,及时记录,对未能及时参与的党员同志,采取会前沟通征求意见、会后及时补课等方式,杜绝代签。
二是对机关支部进行了换届,配齐支委。组织机关支部委员认真了学习《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三会一课”制度、《中国共产党党员教育管理工作条例》等,严格按照程序组织实施。
三是对机关党支部书记进行提醒谈话。
(12)针对组织生活不严肃问题。
一是严格按照相关程序,组织召开“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机关支部组织生活会,会前广泛征求意见,会上认真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
二是对支部委员进行了换届,配齐支部班子,组织机关支部委员认真学习组织生活会业务知识。
三是就修改组织生活会记录问题,对机关党支部书记进行了提醒谈话。
(13)针对问题整改不认真问题。
一是精心谋划认真准备“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民主生活会。
二是班子成员民主生活会材料要明确上年度问题整改情况,经党工委主要负责人严格审核后,报县委组织部审核,杜绝抄袭现象。
三是县纪委对相关同志进行了谈话提醒。
6.企业党组织建设软弱涣散。
(14)针对党建资料不齐全问题。
一是全面梳理非公党组织党建资料,取消了1个党支部,加强新组建党支部指导,督促其逐步规范收集整理党建资料整理收集。印发了《南陵经济开发区非公党建工作网格化管理实施办法》,督促党建指导员对所联系非公企业党组织的指导。
二是10月25日至27日,组织开发区内所有非公企业党组织书记参加全县“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党支部书记示范培训班,认真学习基层党支部如何开展党建工作、主题党日特色活动设计、新党章、《支部工作条例》、《党员教育管理条例》等,切实提高业务水平和能力。11月13日,召开开发区非公党建工作会议,就非公支部党建资料收集整理工作,明确各支部书记为第一责任人,要求专人保管,人员调整时,做好党建工作资料交接。
三是结合“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成立开发区班子成员任组长的指导组,加强对非公企业党组织的日常党建工作督促指导。
(15)针对“三会一课”不正常问题。
一是10月25日至27日,组织开发区内所有非公企业党组织书记参加全县“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党支部书记示范培训班,认真学习基层党支部如何开展党建工作、主题党日特色活动设计、新党章、《支部工作条例》、《党员教育管理条例》等,切实提高业务水平和能力,规范组织生活。
二是结合“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成立开发区班子成员任组长的的指导组,对所联系的非公企业党支部主题教育期间开展的“三会一课”进行指导,并上党课,联系指导非公企业党组织制度长期坚持。印发《南陵经济开发区非公党建工作网格化管理实施办法》,督促党建指导员对所联系企业党组织的指导。11月13日,召开开发区非公党建工作会议,就主题教育期间如何开展“三会一课”作了部署,要求非公党组织实事求是开展“三会一课”,杜绝代签现象。11月25日,组织党建指导员,就主题教育现阶段学习交流研讨、组织生活会召开进行业务培训,要求对企业支部加强指导督促。
(16)针对支部设立不合规问题。
一是全面核查目前开发区下属非公党支部,撤销了1个党支部,其余支部党员人数均在3人以上,符合相关规定。
二是根据县“找党员、建支部”工作要求,针对拥有3名以上党员未成立党支部的企业,指导成立党支部,拥有2名以下党员未成立党支部的企业,成立联合党支部,截至目前,新设立党支部9家,其中单独组建5个,联合组建4个。
三是11月19日,非公综合党委认真学习《中国共产党章程》及《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加强审核把关,规范支部设立。11月25日,组织党建指导员认真学习党支部设立相关业务知识。
7.党员发展和管理不够严谨。
(17)针对党员发展不规范问题。
一是10月25日至27日,组织开发开发区内所有非公党组织书记参加全县“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党支部书记示范培训班,认真学习党员发展案例讲解。
二是向开发开发区内所有非公企业党组织发放《发展党员工作规范化指引》,要求严格按照时间节点发展党员,把好支部审查关。
三是11月13日,组织非公党组织书记、党务工作者和党建指导员,召开开发区党建工作会议,就发展党员过程易错环节,再次进行强调,要求党建指导员在支部发展党员过程中,重点关注指导。
(18)针对党费收缴不到位问题。
一是梳理欠缴党费党员名单,补足欠缴党费。截至2019年12月,欠缴党费的党员已全部补交党费,合计4980元。
二是2019年11月13日,组织非公党组织书记、党务工作者和党建指导员,召开开发区非公党建工作会议,要求各支部按月足额收缴党费,及时开具票据,按季度上缴。
(19)针对档案管理不严格问题。
一是全面梳理了开发区现有党员档案,完善2013年以来开发开发区内发展的党员党组织关系转出台账。
二是印发了《南陵经济开发区党员档案管理制度》,明确专人负责,独立保存,严格管理。2019年11月13日,组织非公党组织书记、党务工作者和党建指导员,召开开发区非公党建工作会议,要求各支部在党员离职时,督促党员及时办理党组织关系转接,明确各支部书记为党建资料收集整理第一责任人,要求专人保管,人员调整时,做好党建工作资料交接。
三是对档案管理工作不到位的综合办进行了通报批评。
(三)党的作风建设、纪律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方面
8.车辆管理比较混乱。
(20)针对违规使用车辆问题。
一是全面核查,开发区管委会违规使用皖BKN598车辆。
二是整改期间,已将车辆上交县国资委。
三是对相关科室负责人进行提醒谈话,分管负责人在专题民主生活上作对照检查。
(21)针对违规维修车辆问题。
一是核查反映问题,2013年至2015年,由于应急、定点汽车维修单位未能提供相关服务等,导致车辆在非定点单位维修,产生相关费用24782元。
二是整改期间,已将车辆上交国资委,下一步加强财务管理,杜绝类似情况再次发生。
三是涉及的两名驾驶员已解聘。
9.工作作风不严不实。
(22)针对服务企业打折扣问题。
一是严格制度执行,按月走访到位。由开发区经济发展局牵头发出走访通知,分别于2019年10、11、12月份开展企业集中大走访活动,收集汇总企业走访情况,并对企业反馈问题与诉求进行分析研究和处理。
二是形成专题报告,分工负责解决。根据2019年10月份全覆盖走访汇总信息,形成《提升服务水平 创优营商环境 助推开发区高质量发展专题调研报告》,明确领导班子分工负责,逐步妥善解决。
三是聚焦重点难点,提高走访实效。召集有融资需求的企业开展银企对接活动。对有招工需求的企业进一步走访调研,收集详细招聘信息,并在社保服务大厅和安徽南陵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微信公众号上进行推送宣传。
四是注重形式创新,增加反映渠道。将开发区初步建成的工业企业信息化系统嵌入安徽南陵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微信公众号,实现企业诉求线上反馈与回复。
五是充实完善制度,实现长效机制。修订了《南陵经济开发区“妈妈式”服务系列制度之联系企业制度》,为实现高质量服务提供制度保障。
(23)针对安全巡查走过场问题。
一是定期研究安全生产工作,加强人员配备。
二是根据开发区安全生产现状,重新修订《安徽南陵经济开发区安全生产职责规定》,对开发区内在建工程进行重新摸底,建立隐患整改台账,并及时销账,形成闭环管理,将安全生产巡查工作落实到位。
三是建立在建工程安全生产检查及安全隐患整改回复台账。
四是严格执行在建工程定期开展安全生产巡查制度。
五是严格对照安全生产隐患整改台账,切实落实整改措施,对账销号,将安全隐患消灭在萌芽状态之中。
六是对相关责任人进行提醒谈话和免职处理。
(24)针对印章管理不严格问题。
一是印发了《南陵经济开发区印章管理制度》,规范印章使用范围和程序,明确分管领导或主要领导审核,严格执行。
二是完善管理台账,明确要求盖章页复印留存。
三是对相关科室负责人进行提醒谈话。
10.廉政风险依然存在。
(25)针对非税收入未上缴问题。
一是组织财务人员学习《安徽省非税收入管理条例》。
二是将截至2019年9月30日开发区建投公司蓝领公寓剩余租金余额6634403.45元,缴入县财政非税收入专户。
三是对下一步发生的蓝领公寓租金由开发区建投公司统一收取,按季汇缴县财政非税收入专户。
四是对企业蓝领公寓租金补贴支出,纳入县经济开发区2020年部门预算项目支出,实行收支两条线。
(26)针对款项支付未审计问题。
一是经排查,2013年以来,仅有点供项目围墙工程款项支付时未审计。现已函告建设单位对该项目进行审计,委托第三方对该项目进行审计,出具了审核报告,审定工程造价230278.61元。
二是该项目已申报工程款230214.27元,审定工程造价超出的64.34元,施工方承诺放弃索要。
(27)针对税金支付不合规问题。
一是经核查,因租赁7家企业厂房支付税金1393898.13元。
二是目前已向法院起诉通过司法渠道解决。
11.两个责任履行不力。
(28)针对落实“一岗双责”不到位问题。
一是党工委组织学习了《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10月份以来,主要负责人和班子成员、班子成员与分管科室开展了13人次廉政谈话。
二是班子成员在民主生活会上作了对照检查。
(29)针对履行监督责任不到位问题。
一是修订完善了《南陵经济开发区招标采购管理办法》,加强过程监督,对小型工程招投标全程参与,确保整个流程公平公正公开透明。
二是加大监督执纪问责力度,在小型工程招投标、规划建设、安全生产、财税政策兑现等重要领域监督关口前移,通过过程监督,及时发现违纪违规行为,并严肃问责。
三是通过对机关和企业明察暗访等方式,开展规划建设、安全生产工作再监督,不定期对财税兑现情况进行专项督查。
四是按照分工要求,深化“三转”,进一步明确纪工委职能、工作方式、工作作风,严禁承担与纪检监察无关的业务工作,回归主责主业,确保全部精力用到监督执纪问责上。
(四)履行主要工作职能等突出方面
12.工程项目管理缺失。
(30)针对工程资料不完备问题。
一是全面排查,11个项目不同程度存在无项目批复等手续不全问题。
二是今后工程建设项目管理工作,严格执行《建筑法》的规定办理相关手续,做到工程资料完备、建设程序合法方可实施,杜绝此类现象再次发生。
三是对相关责任人进行了提醒谈话。
(31)针对工程程序不合规问题。
一是全面核查反映问题。①标准化厂房1-4#楼及室外配套工程,初步设计批复2011年9月22日,招标时间为第一次2011年8月15日,第二次2011年9月7日,第三次2011年9月21日,初步设计批复是后期补办的;②蓝领公寓工程初步设计批复2011年9月22日,中标通知书时间是2011年8月11日,开工2011年9月6日,初步设计批复是后期补办的;③新能源汽车产业园5-6#厂房、1-2#办公用房维修及室外配套工程和原模具城钢构厂房屋面更换工程,两个项目只于2017年办理了一个项目立项批复(发改委〔2017〕161号),概算资金虽然未超额,但是未办理概算批复变更手续。这四个项目施工均是在原县招标办公开招标,并分别于2015-2016年竣工并交付使用,现已无法完善相关审批手续。
二是自2013年以来30万元以上工程项目均在市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公开招标,3万元至30万元工程项目,在开发区招标采购库内进行公开招标。
三是今后工程项目建设程序严格按照合法合规程序办理,完善相关手续,杜绝此类现象再次发生。
(32)针对合同约定未兑现问题。
一是经核查,开发区负责建设涌珠泉路、工山路等6个项目工期延期,均为乡镇征地拆迁不及时所致,非施工单位原因,按合同约定不应对施工单位进行处罚。
二是下一步开发区将与县征迁办协调,加大项目建设内拆迁力度,保障在建项目在工期内完工。
三是加强工程合同监管,严格兑现合同约定。
13.资金使用随意任性。
(33)针对无依据支付有关费用问题。
一是核查反映问题。1.代缴芜湖芜起起重运输机器有限公司欠缴的土地使用税及滞纳金307.27万元,因“双清”工作需要,按《关于芜湖芜起起重机器运输有限公司清算及补偿的协议》要求,并请示县政府获批同意后代缴。2.付企业场地平整费用29.76万元,按照项目招商引资合同约定和县“四送一服”工作要求,并与企业协商一致后,由经开发区支付。3.付蓝领公寓维修等费用20.3万元。(1)2017-2018年支付管委会保洁费用24054元,系办公室内部保洁,不属于物业公司负责的公共区域范围内,应由开发区管委会支付。(2)蓝领公寓防水维修费用总计91756元。2015年11月25日,开发区管委会专题会议确定对14#、15#楼防水进行维修,并与芜湖艺天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签订了维修合同。根据与芜湖市三联建筑安有限公司签订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约定,应由芜湖市三联建筑安装有限公司承担的蓝领公寓防水维修费用总计91756元,维修时我单位未通知三联公司维修,该笔维修费用91756元追回的诉讼时效为三年,由于诉讼时效已过,无法追回。(3)日常零星维修费用32096元。蓝领公寓日常零星维修及上下水维修费用维修时已过工程质保期,维修费用应由开发区管委会支付。(4)标准化厂房水管维修工时费2400元、更换开发区内井盖34110元、开发区内清理及割草等机械费18334元,属于公共管理、文明创建费用,应由开发区管委会支付。
二是今后将严格按照南陵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南陵县工业项目招商引资政策导则》(政办〔2019〕6号)文件要求对存量工业资产进行盘活和奖扶。对场地平整项目加强管理,土地出让前做到“六通一平”,加强对已完工在质保期内的项目的质量管理,杜绝类似事情再次发生。
三是严格执行《南陵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进一步加强财政资金管理制度建设的指导意见》(政办〔2017〕23号),加财政资金监管。
四是对承担蓝领公寓管理职责的综合办进行通报批评。
(34)针对违规减免用地租金问题。
一是核查反映问题,2013年12月开发区内1家企业原材料堆放场地不足,为解决企业困难,在缴纳1万元保证金后临时在企业周边协调约2亩土地用于堆放6个月,未约定土地出租事项,到期后土地已恢复原貌。
二是经协商,企业同意将缴纳的1万元保证转为用地租金,开发区建投公司作租金收入账务处理。
三是今后如有类似情况将依法依规办理临时用地及租赁手续。
14.土地资源处置不当
(35)针对违规占用集体土地问题。
一是四宗违规占用集体土地案件,开发区管委会已积极配合原国土局进行了查处,并已结案。
二是成立开发区土地所,加强人员配备,专门负责土地管理工作,按照《土地法管理法》规定,严格履行项目用地手续,杜绝违规用地现象发生。
三是已对相关责任人进行政警告处理。
(36)针对存在违规供地现象问题。
一是对违规用地情况,考虑企业生产经营实际,采取挂牌出让、拍卖、约谈、补缴土地出纳金等方式,完善用地手续。
二是对擅自改变用地性质,用于驾校培训、汽车维修、仓储的地块,依法有序清理。南陵驾校已经搬迁,对鸿远驾校、顺兴驾校已约谈并下发了立即搬离交还土地、恢复土地用途的通知。友谊石材加工等5家石材加工、4家砂石加工、4家废品收购、4家其他非工业用地已搬迁;耀胜汽修等4家汽车修理厂已下达限期搬迁通知书,正在督促解决。
三是成立开发区土地所,加强人员配备,专门负责土地管理工作,按照《土地法管理法》规定,加强土地规范管理使用,杜绝违规供地现象再次发生。
15.(37)针对房屋租赁不够规范问题。
一是修订了《南陵经济开发区党工委 管委会重大事项议事规则》,明确了重大事项决策原则、决策范围及内容、决策程序等。
二是2017年3月起开发区管委会已搬迁至市民服务中心,目前仅租赁科维智能(原依维光电)一层东部,并按程序向县国资委请示,用于信访、综治、维稳、民兵武装、农民工工资纠纷调解、开发区城管中队办公用房及会议室、武装器材库、信访调解室、仓库等附属用房。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电话:0553-6815321;邮箱地址:nljjkfq@126.com;地址:南陵县市民服务中心4010室,邮编:2413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