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市委统一部署,市委第一巡察组于2020年10月26日至2021年1月8日,对南陵县经济开发区、南陵县许镇镇、南陵县建设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开展巡察“回头看”。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巡察信访受理对象
南陵县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南陵县许镇镇、南陵县建设投资有限责任公司领导班子成员,及内设机构、村居“两委”全体党员干部。
二、巡察监督内容
按照深化政治巡察要求,围绕“三个聚焦”,重点监督检查被巡察党组织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党中央决策部署情况、群众身边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以及基层党组织软弱涣散、组织力欠缺问题。对上轮巡察没有见底的问题“再了解”,对没有发现的问题“再发现”。
三、反映问题渠道
巡察期间,巡察组设立信访接待地点,设置举报信箱、电子邮箱,开通专门值班电话、手机,接受群众来信来电来访。
(一)信访接待地点和邮政地址:南陵县鲁班大酒店8315室(12月4日前);市委党校A804室市委第一巡察组(12月5日至12月31日);
(二)举报信箱:在县政务服务中心、县信访局、鲁班体育场各设立一个举报箱。
(四)电子邮箱:whxc01@126.com
(五)手机:18955389211
受理信访接待和电话的时间为工作日的上班时间,截止时间为2020年12月31日。
根据巡视工作条例和市委巡察工作实施办法等规定,巡察组主要受理反映巡察对象的来信来电来访,重点是关于违反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和生活纪律等方面的举报和反映。其他与巡察工作无直接关系的个人诉求、涉法涉诉等问题的反映,将按照分级负责、属地管理原则,转交有关单位或部门处理。
市委第一巡察组
2020年10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