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委第四专项巡察组向南陵县反馈十届市委
第七轮县区交叉(提级)巡察情况

时间:2020-11-04 09:28    来源:南陵县纪检监察网  

根据市委统一部署,2020年112日,市委巡察向南陵县委反馈巡察南陵县公安局情况。市纪委常委市委巡察办主任吴秀丽、市委第专项巡察组组长王学龙、县委副书记强健、县纪委书记苏伟胜参加会议。

市委第专项巡察组组长王学龙向南陵县委反馈了巡察情况王学龙指出,党的十八大以来,南陵县公安局党委坚持公安姓党的根本政治属性,认真履职,对“黄赌毒”等违法犯罪活动保持严打高压态势,社会治安明显好转,今年以来,扎实推进疫情防控和“六稳”、“六保”工作,为全县社会稳定和经济发展作出了重要贡献。但巡察也发现了一些问题,主要是:办案安全防范意识不强、执法不严不公、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等。

吴秀丽要求,南陵县委一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切实增强抓好巡察整改和成果运用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坚决落实整改责任,切实提升巡察整改质效;二要强化政治担当,压紧压实县公安局党委巡察整改主体责任,督促全面抓好各项整改任务落实;三要持续强化整改落实和成果运用,坚持“整改事”和“问责人”相结合,推进巡察反馈问题整改和问题线索处置全面落实到位,确保市委巡察成果的充分和有效运用。

强健表示,市委巡察组反馈的问题精准、实事求是,提出的建议科学中肯,南陵县委完全接受、照单全收。将按照巡察整改要求,不折不扣抓好落实。一是强化整改政治责任,县委将把市委交叉(提级)巡察反馈问题的整改作为一项重要政治责任落细落实;二是强化“一岗双责”责任,督促县委、县政府分管负责人主动参与、指导、督查、把关巡察整改工作;三是强化整改主体责任,督促县公安局党委从本级、本人改起,做到反馈问题“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四是强化日常监督,县纪委、县委组织部、县委巡察机构加强日常监督,务求整改实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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