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长江“十年禁渔”和环境整治等决策部署,驻县公安局纪检监察组积极围绕工作重点和中心工作,聚焦主责主业,不等不靠,深入基层,以“三加强”强化对长江“十年禁渔”和环境整治等工作超前开展专项监督,起到了快监督、促成效的实际效果。
加强对认识站位监督。驻县公安局纪检监察组会同督察大队,结合“政治建警全面从严治警教育整顿”专项检查,加大对长江“十年禁渔”和环境整治等工作的贯彻落实的监督检查,查有无动员部署,查有无确定专人专项落实,查有无形成所队协作机制,查有无按照县局党委的工作要求,成立专案专查,层层监督,层层压实责任,进一步提升基层所队对长江“十年禁渔”和环境整治等工作重要性认识,并通过强化监督,形成人人有责任、有压力的工作氛围。
加强对查处过程监督。驻县公安局纪检监察组充分发挥“大监督”格局的龙头作用,主动与督察大队、法制大队、治安大队一道,深入对森林派出所及其他基层派出所对长江“十年禁渔”和环境整治等案件查处监督,做到依法、快速,形成震慑。截止2020年11月24日,县公安局共在打击非法捕捞行动中出动警力1479人次,警车515辆次,参加联合执法2次。查办电鱼等非法捕捞案件17起,查获涉案人员22人,其中,移交渔政部门行政处罚案件4起,涉案人员5人。共收缴地笼145条、渔网5张、电捕鱼具1套。以监督促成果,以监督扬警威,并收到了显著成效。
加强对重点案件的监督。驻县公安局纪检监察组本着什么问题重要就把监督触角延伸到哪的原则。加大对重点案件的监督,聚焦工作的重点和难点,做到监督有的放矢,准确到位。针对“8.26污染环境案”,驻县公安局纪检监察组采取跟踪监督,加强对抽调的情报指挥中心、森林、网安、治安、刑侦、法制大队及相关派出所骨干力量的到位监督,保证了专案组力量充足,调查组、审讯组、追逃组、情报分析组、内勤组、保障组配合协调监督,保证了快速侦办有力有效。截止目前,犯罪嫌疑人已被批准逮捕4人,刑拘2人,起到了打击处理与监督促效的双重效果。(驻县公安局纪检监察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