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案示警】甘当“稻草人”终究被追责

时间:2019-08-28 19:15    来源:南陵县纪检监察网  

【线索来源】

2018年12月,市委专项巡察发现,南陵县的水利扶贫项目——许镇镇黄墓村藕塘清淤工程施工土方量严重失实,许镇镇水利站副站长诸某某在监管和工程验收过程中存在玩忽职守的问题,南陵县许镇镇纪委立即成立核查组进行核实。

【情况调查】

经查,2018年8月,诸某某在负责藕塘清淤工程施工验收时,对施工方虚报的清淤工程土方量48614立方米不予审核就给予验收认可,而根据许镇镇纪委聘请的相关机构进行重新测绘后,鉴定实际清淤土方量为28862立方米,在此基础上纪检部门多方调查取证,证实诸某某验收清淤工程量时严重失职。

【处理情况】

诸某某作为党员干部,代表政府对工程进行监管验收,存在不履职、不作为的情况,给政府造成重大财政损失,违反工作纪律,并在施工过程中接受施工方吃请,违反廉洁纪律规定。许镇镇纪委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给予诸某某党内警告处分。

【违纪者说】

其实我知道施工方虚报了工程量,我错误地认为帮施工方蒙混过关,套取的是国家的资金,对我没有损害,还做了人情。直到纪检部门发现问题时我才认识到自己的错误,这都是我平时放松了对党纪党规和法律法规的学习,没有绷紧纪律这根弦,现在已经追悔莫及。

【执纪者说】

扶贫资金、扶贫项目事关群众的切身利益。诸某某作为一名基层党员干部,在水利扶贫项目实施监管中不尽值守,成为了监管领域名副其实的“稻草人”,严重影响党在群众中的形象。纪检监察机关加强扶贫领域监督执纪问责,严肃追责问责,为党的好政策真正落到实处提供坚强纪律保障,让贫困群众有实实在在的获得感。

(芜湖市纪委监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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