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共南陵县委办公室《关于开展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贯彻落实情况专项督查的通知》要求,镇党委认真对照督查内容开展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情况自查工作。
落实主体责任,坚持不懈纠“四风”树新风。镇党委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有关作风建设的重要论述,始终把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作为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重要内容,压实一岗双责,统一部署、统一要求、统一检查,结合新一轮“三个以案”警示教育,认真学习传达中央、省、市县委对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的案例通报,坚持不懈纠四风树新风。
落实监督责任,持之以恒纠治四风。坚持问题导向,持续开展党员干部作风建设监督检查。紧盯元旦春节、五一端午、中秋国庆等重要时间节点,狠抓作风建设,持之以恒纠治“四风”,深入推进“两违规”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对公款吃喝、公车私用、收受节礼、滥发津贴补贴、借婚丧嫁娶祝寿之机敛财等问题开展监督检查。2016年以来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6起,党内严重警告处分2人,党内警告处分2人,诫勉谈话2人。
落实中央巡视问题,举一反三开展整改。针对中央巡视组反馈意见指出涉及部分市县存在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镇党委高度重视,认真对照检查,举一反三。扎实开展“三查三问”,深入检查作风上是否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及省市县实施细则,坚决纠治“四风”,同时建立完善食堂用餐、公务接待、公务出行等制度规定。
“下一步,我们将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坚持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做到一严到底、紧抓不放......”工山镇纪委相关负责人表示。(陶征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