宪法照应中国法治之美

时间:2021-12-07 16:45    来源:安徽纪检监察网  

今年12月4日是第八个国家宪法日。29日,由中央宣传部、司法部、全国普法办共同举办的“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报告会”暨2021年全国“宪法宣传周”启动仪式在京举行。各地也纷纷开启了形式多样的“宪法宣传周”活动。据报道,2021年安徽省“宪法宣传周”活动已于11月30日在合肥启动,本次“宪法宣传周”活动聚焦“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引 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主题。

宪法是近代法治文明的主要标志。从本质意义上说,宪法是一国政治力量(其中主要是阶级力量)对比关系的全面的集中的体现,是统治阶级根本意志和根本利益的集中反映。从近代各国宪法实践看,一个国家没有一部良性的宪法,就成就不了一国的法治文明。1954年,在毛泽东、周恩来等老一辈党和国家领导人的主持下,周鲠生、钱端升、许崇德等一批学贯古今的宪法学者审思明辨、精琢细磨,制定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第一部《宪法》,开启了中国现代宪法之治的开端。

然而,依宪法而治的路径并不是那么一帆风顺,之于宪法本身,与共和国的命运一样,历经风风雨雨,跌跌荡荡!“七五宪法”让人慨叹。1982年12月4日,在第五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上,3000多名全国人大代表通过无记名投票,表决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这部宪法具有里程碑意义,崭新的内容,崭新的姿态,崭新的面貌,成为崭新中国的法治基石。以“八二宪法”为本,为适应中国经济和社会的发展变化,宪法先后经历了5次修改,1988年、1993年、1999年、2004年、2018年进行了修改、完善。特别是2018年修宪,将“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贯彻新发展理念”等写入《宪法》,标志着中国进入了崭新的法治时代。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围绕全面依法治国等作出系列深刻论述,形成了习近平法治思想。在2020年11月16日召开的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上,确立了习近平法治思想在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中的指导地位。习近平法治思想抓住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建设的根本,指明了前进方向,是推进全面依法治国必须遵循的政治准绳。

《荀子·君道篇第十二》载:“法者,治之端也”。宪法是治国安邦的总章程。《资治通鉴·汉文帝十年》中司马光曰:“法者天下之公器,惟善持法者,亲疏如一,无所不行”。法之生命在于公正的运行。在这个宪法宣传日到来之际,我们隆重宣传《宪法》,更要守护好宪法,尊崇宪法之精神,遵守宪法之规则,保障宪法之公民权利,履行宪法之公民义务。让宪法在中华大地上生出炫美的花朵,让法治在华夏民族心灵深处铭刻,正如一位法学家曰:“法律既不是铭刻在大理石上,也不是铭刻在铜表上,而是铭刻在公民的心里。”(凤阳县纪委监委 任空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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