籍山镇纪委扎实开展“走读式”谈话安全自查自纠工作,做到细致排查,认真整改,切实保障“走读式”谈话安全。
提高思想认识。牢固树立“没有安全就没有办案”观念,严格执行监督执纪工作规则和监督执法工作规定,把依纪依法依规要求体现在执纪审查调查全过程、各环节,确保“走读式”谈话安全。
加强安全意识。进一步深化学习培训,认真落实上级纪委监委关于审查调查安全的指示要求,利用部门例会,普及审查安全知识,进行执纪审查安全警示教育,增强纪检监察干部“办案安全、警钟长鸣”责任意识。
健全案点建设。按照办案点安全标准,办案场所配置全程录音录像设备,对办案场所周界及重点部位实现监控全覆盖,谈话室墙壁、门窗、桌椅、地面及相关设施作软包处理,配备应急药品,实行办案安全防范工作预案与医疗绿色通道同部署、同落实。
落实谈话措施。进一步落实谈话措施,要求在“走读式”谈话过程中,必须提前做好功课,对被谈话人员做到“六必知”。按照程序对谈话进行预案,做到预防为主,防患于未然;不断提高防范风险、化解危机的能力,确保“走读式”谈话安全。(黄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