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以来,南陵县纪委监委坚定不移抓“四风”树新风,强化作风建设,驰而不息抓群众身边的腐败和不正之风问题,全力保障群众利益,巩固基层监督效能。
严查享乐主义、奢靡之风。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2021年以来,开展重要时间节点作风建设监督检查6次,组织作风建设交叉互查2次,发出问题整改督办函3件,批评教育5人、约谈提醒4人,督促修订完善制度2项。开展公务接待中“吃公函”问题专项治理,发现并整改问题7个,修订制度1个。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19起,处理35人,给予党纪政务处分31人,通报曝光典型案例8起14人。开展效能督查 16 轮,发出督查通报 11 期 43 人(次)。
力戒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坚持从讲政治的高度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成立15个督导组开展“难办证”问题专项督查,督促有关部门办结相关信访问题16个。开展房地产领域“难安置”问题专项督查4次,督促相关部门落实安置房22户27套。扎实开展新一轮深化“三个以案”警示教育,印发工作提示单3期,建立“4+1”清单44个,梳理问题235个,制定整改措施312个,所有问题已基本完成整改。
坚定不移推进反腐败斗争。在市纪委监委和县委坚强领导下,县纪委监委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保持惩治腐败高压态势,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体制机制建设,不断推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向纵深发展。2021年以来,已处置问题线索569件,立案175件(乡科级干部13人),给予党纪政务处分193人,办理留置案件10件10人,涉嫌严重违纪违法移送检察机关4件4人。
抓好突出问题专项整治。着力解决群众“急难愁盼”问题,紧紧围绕人民群众痛点难点堵点和急事难事烦心事,深入开展民生领域、禁捕退捕、“难办证”等专项治理,2021年共查处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27起,处理47人,党纪政务处分42人。制定《南陵县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监督工作任务清单》,加强巩固脱贫攻坚成果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过渡期专项监督。同时对“小微权力”清单进行动态调整,优化新增3项,并会同县数据资源局对“小微权力”监督公开平台进行升级改造,探索智慧监督,确保“线上”“线下”同步公开,以有力监督护航民生温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