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28日下午,县重点工程建设管理处党支部召开支部大会,会议主要内容为讨论违纪党员的纪律处分,县重点处支部全部党员参加会议,县重点处党支部书记刘惠民主持会议。驻县住建局纪检监察组参加会议,并对参会人员提出纪律要求。
会议严格按照支部党员大会讨论违纪党员纪律处分工作流程进行,听取违纪党员对党纪处理结果的意见,表决通过对违纪党员的纪律处分。
派驻纪检监察组组长指出,惩前毖后、治病救人是实施党纪处分必须坚持的一项重要原则,处理违犯党纪的党组织和党员,应当实行惩戒与教育相结合,做到宽严相济。处分是对违规违纪行为的惩治,但处分不是目的,而是一种警示手段,教育才是最终目的。
派驻纪检监察组组长要求,县重点处全体党员干部一是要认真反思,深刻汲取教训,时刻绷紧纪律这根弦,保证思想不滑坡;二是要正确对待手中的权利,时刻谨记“权力姓公不姓私”,明确和管理服务对象的界限,正确履职,廉洁用权,严禁用公权力为自己、为他人谋取不正当利益;三是县重点处党组要严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将日常工作和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同谋划,同部署,同推进,时刻防范廉政风险,敲响纪律警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