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案安全是纪检监察工作的生命线,贯穿于审查调查工作的始终。近日,家发镇纪委结合市、县纪委监委关于审查调查安全自查自纠工作,细化工作举措,落实安全责任,牢固树立“无安全不办案”理念,筑牢审查调查安全防线,坚决杜绝安全隐患,推动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
强化案前落实安全责任。实行“谁审批、谁负责,谁谈话、谁负责”的安全责任制,依规依纪依法开展审查调查工作。谈话场所、谈话方案及安全预案经过严格审批,进行精准安全风险评估。对谈话对象随身携带的物品进行清点登记、妥善保管,谈话结束及时返还。坚决落实“没有安全就没有办案,违反办案纪律就是违反政治纪律”的要求,督促办案人员把办案安全的理念外化于行、内化于心。
强化案中严格执行审批程序。进一步建立健全各项安全制度,规范各种谈话表格,审查调查文书,强化全程管控,做到严格审批,对“走读式”谈话工作审批程序、谈话对象交接、谈话室使用等报批程序实行“一事一备案”“一事一审批”,将各个环节工作流程固定下来,使之细化具体化,确保审查调查工作高质量发展。
强化案后开展自查自纠。坚持把自查自纠和常态化监督检查结合起来,细化检查要点,严格检查举措,重点对审查调查安全制度执行、安全保障、“走读式”谈话、人员管理、风险隐患排查等方面进行逐一核对检查,做到自查自纠无盲区、无死角,做好“监督的再监督”和日常动态监督,建立问题清单,制定整改措施,逐一整改销号,增强监督实效,切实提高审查调查安全保障。
“确保办案安全,是审查调查工作的生命线,办案人员一定要提高政治站位,把审查调查安全落实在行动中,体现在环节上,确保依规依纪依法安全文明办案。”家发镇纪委主要负责同志表示。(沈静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