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以来,漳溪村立足监督保障执行、促进完善发展职责,深入推进村“小微权力”监督制约机制建设,为提升基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提供坚强政治引领和政治保证。
明确“小微权力”权责清单化。全面厘清21项责任清单,按照权力清单行使权力。重点对清单列出的监督清单,明确法律依据、运行范围、执行主体、程序步骤,及时优化完善不适应实际需要的运行流程,减少环节,提高效率。
严格“小微权力”管理规范化。按照上级文件精神,结合漳溪村实际,对村内“三重一大”事项的内容和标准作出细化界定,严格执行四议两公开程序进行,着力巩固深化“小微权力”公开建设成果。
执行“小微权力”监管常态化。充分发挥村务监督委员会作用,加大村财政监督检查工作力度,强化对基层“小微权力”运行常态化、近距离、可视化监督,有效防控集体“三资”处置中的廉洁风险。
做到“小微权力”公开透明化。紧盯“小微权力”运行重点环节,坚持“三公开”制度,通过会议、文件、公示栏、微信工作群等方式,做到规则公开、程序公开、结果公开,强化“小微权力”全过程“阳光”公开。
推行村级“小微权力”监督一体化。发挥村纪检委员的职能作用,持续深化基层纪检监察体制改革,切实做到“有形覆盖”与“有效覆盖”相结合,督促“小微权力”制约和监督机制在最基层落地见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