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11月17日至2022年1月20日,县委第一巡察组对县城管局党组开展了巡察。2月24日,县委第一巡察组向县城管局党组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党中央和省市县委各项决策部署在基层落实不扎实方面
1.理论学习压而不实
(1)针对“学习不到位”的问题。一是局党组成员认真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人民城市人民建,人民城市为人民”的重要论述,加深了对人民城市的理解。二是制定并落实《2022年党组中心组学习计划》《县城管局党组第一议题制度》,局党组分别学习了《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做好2022年全面推进乡村振兴重点工作》《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发展数字经济的重要论述》《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党校(国家行政学院)中青年干部培训班开班式上的重要讲话精神》《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中共南陵县城市管理局党组会议议事规则》等,不断提高班子成员理论素养。
(2)针对“学习不深不透”的问题。一是进一步完善了局党组中心组交流研讨制度并使之规范化,局党组成员的学习积极性得到提升,学习主动性得到增强,学习的氛围得到很好的营造。2022年4月局党组中心组按照学习计划圆满召开了2022年度第二次局党组中心组学习交流研讨会。二是强化学习理论与实践的结合,由局党组成员认领,挂单列表,解决10件城市管理中的民生小事,目前已循序推进,部分已经办理完结,群众的满意感、获得感得到很大提升。三是各支部的学习制度得到了进一步的完善落实,局机关定期进行检查。2022年5月,局机关对各支部进行了学习制度抽查通报,与往期相比,学习的意识、内容和主动性得到了显著提升。四是印刷制作了200余本《应知应会》手册,做到了人手一册,5月份对《应知应会》进行了抽查通报,职工的熟悉程度和学习自觉性得到明显提升。
2.党组领导作用未能有效发挥
(3)针对“存在以局长办公会代替党组会现象”的问题。一是通过组织党员成员学习《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中共南陵县城市管理局党组会议议事规则》,进一步加深了对条例制度的理解。二是通过举办“南陵县城市管理局会议记录业务培训会”,加强对会议记录人员的业务培训,提升了会议记录能力水平。三是局党组书记在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上代表党组作对照检查,进一步提升局党组议事规则的制度化、规范化水平。
(4)针对“执行“三重一大”制度不严”的问题。一是制定了《南陵县市政园林管理所“三重一大”议事决策制度》。二是2022年以来市政所重大事项均上局党组会议讨论决定后实施,如“增补申报2022年政府性投资项目”、“调整县城区23个地块景观绿化建设项目建设地点”等重大事项均上会讨论研究。三是由支部书记代表班子成员在5月19日的市政支部巡察整改专题组织生活会作对照检查。
3.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人民城市建设理念存在短板
(5)针对“主动谋划不足”的问题。一是经了解,我局于2021年11月3日,结合人民城市建设,细化制定出台了《南陵县城市管理局五整治五提升“双百攻坚”实施方案》(南城管〔2021〕92号)文件,同时成立了县城管局五整治五提升“双百攻坚”活动领导小组。二是对项目进行专项调度,通过会议、“马路办公”方式实施项目调度,使项目按序时进程稳步推进。截止目前,计划完成11个项目,已完成8个项目,正在实施3个项目。
(6)针对“城市精细化管理不到位”的问题。一是制定了户外小广告清除整治工作方案,以丽光小区“牛皮癣”顽疾为典型以点概面全面推进整治工作,加强督查力度,建立长效机制,保持常态化清理。二是针对巡察反馈提出的丽光小区“牛皮癣”顽疾问题,组织人员进行集中整治。三是以点概面覆盖全城区后街背巷,持续开展集中整治行动。四是多次与县文明办就社会公厕免费对外开放一事进行联系沟通,县文明办下发了《关于县城公共场所和社会服务单位内部厕所免费对外开放的指导意见》(南文明办〔2021〕35号)文件,要求县城区48家公共场所和社会服务单位内部厕所免费对外开放,进一步增加了县城区可使用公厕数量。五是积极与规划、征迁部门沟通协调,新建小区必须按照国家二类公厕标准落实公厕配建,环卫所参与同步验收;现有公厕因建设需要必须拆除、迁移的,要求建设单位制定拆迁重建方案,经批准后方可拆除,落实公厕“拆一还一,就近建设”的原则。六是2022年选址新建3-5座装配式公厕。初步计划于城东新区学士路、太白大道选址新建2座,开发区秋浦大道、籍山大道选址新建2座。目前经与规划局沟通,南陵中学西侧学士路小公园内、秋浦大道与小乔路交叉口停车场内2处选址已确定,另2处规划局建议更改为籍山西路春谷新城小区西侧区间道路旁、南陵中学北侧仙坊路绿化带内,待选址全部确定后进行设计造价,确保落实到位。七是对相关责任人进行了批评教育。
(7)针对“占道经营现象仍未根除,春谷农贸市场周边的春谷路、中小学校园周边、城区主要干道及商业街等地方商贩占道经营屡禁不止。餐馆乱排油烟问题依然存在,目前皖南商城、小乔路、雄风广场利民南路两侧餐馆仍存在乱排油烟现象”的问题。针对春谷农贸市场周边的春谷路、中小学校园周边、城区主要干道及商业街等地方商贩占道经营问题,执法大队高度重视,结合实际,制定并落实《南陵县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大队校园周边流动摊贩整治工作方案》《城区市容市貌整治方案》等专项整治方案,效果显著,问题基本解决。一是春谷农贸市场周边的春谷路,包括大阪城巷道内的流动摊贩已规范引导至春谷农贸市场内;二是春谷中学、萃英园学校、三小等中小学校周边的流动摊贩已经基本取缔,缓解了校园周边的交通压力;三是阳光商业广场商业街周边流动摊贩已经全部按规定的时间、地点规范经营,雄风广场周边占道经营现象已经取缔,全城区重点区域流动摊贩占道经营的现象已经基本根除。针对皖南商城、小乔路、雄风广场利民南路两侧餐馆乱排油烟的问题,大队高度重视,根据《南陵县城市建成区餐饮业油烟污染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结合实际,制定并落实《南陵县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大队关于餐饮服务业环境整治实施方案》等专项整治方案,效果显著,问题基本解决。一是皖南商城、小乔路、雄风广场利民南路两侧餐馆油烟净化装置安装率达100%,能定期清洗,油烟台账能按时登记;二是针对群众举报的油烟扰民问题,全部解决,回访满意度较高;三是通过定期对餐饮店进行检查,油烟净化装置均能正常使用。四是对相关责任人进行了批评教育。
4.垃圾分类工作成效不显著
(8)针对“垃圾分类意识不强”的问题。一是籍山镇15个试点居民小区已全部完成“撤桶并点”,共设置了28座新型垃圾分类屋,配备6名宣传人员,56名督导员,实行定时定点定人分类投放生活垃圾。现今15个小区居民垃圾分类知晓率100%、参与率80%、投放准确率约为50%,日分出的厨余垃圾量为2吨左右。二是在小区内原垃圾桶摆放处设置垃圾分类引导指示牌,单元楼梯口安装评比栏,悬挂宣传、撤桶横幅,张贴海报,宣传人员手持喇叭流动宣传,不定期开展宣传垃圾分类知识互动小游戏等活动,宣传员上门派发宣传手册讲解垃圾分类知识和告知居民具体的投放时间,定期开展具有一定规模的生活垃圾分类宣传活动。居民分类意识有明显提高。三是各党政机关、公共机构继续加强垃圾分类督导,分类准确率明显提高。
(9)针对“工作合力没有形成”的问题。一是制定了《南陵县关于进一步推进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发布后组织实施。二是初步定于9月份组织召开工作会议并落实各部门职责分工和问题整改。三是制定了《南陵县2022年生活垃圾分类工作计划》,完善了生活垃圾分类工作考核办法,目前正在征求意见。四是加强考核力度,每月抽查30个公共机构和30个居民小区,每月发布考核通报,督促相关单位落实整改。五是主动对接相关企业,通过召开座谈会,实地调研方式了解厨余垃圾处置和资源化利用工作。六是对相关责任人进行了批评教育。
5.行政执法不规范
(10)针对“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柔性空间较大”的问题。一是开展了执法业务业务知识学习培训会和廉政风险教育专题会议,制定了《南陵县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2022年度法制培训学习计划》,加大执法业务培训力度。二是开展了重大行政处罚案卷自查评审会,进一步规范执法案卷制作程序。三是对未结案件进行梳理编制目录,分析每个案件未结案原因,明确每个案件结案时间节点。四是每个案件在实施行政处罚决定时,充分考量省厅和市局自由裁量及信用和市场准入等规定要求。五是约谈万骐汽车运输公司负责人,督促其严格管理所属车队,规范运输建筑垃圾,举一反三,已加强对建筑垃圾运输公司的监管力度,指导建筑垃圾运输公司建立管理制度,加强了对施工现场运输路线以及驾驶员的管理,确保按规范要求运输建筑垃圾,不得造成未经核准擅自处置建筑垃圾和环境污染等违法行为,目前,已取得明显成效,运输秩序明显好转。六是对相关责任人进行了批评教育。
(11)针对“打击违法建设力度不够”的问题。一是针对华亿香榭丽舍小区、华亿国际新城小区一楼住户私自搭建阳光棚问题,为了确保拆除工作平稳有序进行,我局执法人员多次走访违法建设当事人,耐心做思想工作,但当事人情绪非常激动和抵触,可能集体上访亦或造成重大群体性事件,故我局暂缓依法组织强制执行。鉴于以上情况,县分管领导主持召开各相关职能部门协调会,并形成南陵县人民政府办公室2019年第18号会议纪要。根据会议纪要研定:建议由籍山镇政府牵头,制定统一规格、色调、尺寸的防护装置标准,并请县住建局、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等部门把关后,按照自愿原则由一层业主自行建造。目前相关单位尚未拿出方案。我局已草拟《南陵县违法建设专项治理攻坚行动实施方案(讨论稿)》报县政府批准,待《方案》通过后,依据“一区一策”原则,力争在2-3年内拆除不符合“一区一策”原则的违法建设。二是通过举一反三,对各小区的存量违法建设逐个排查整治。已先行拆除皖南商城小区一楼全部违法建设,祥生金麟府小区违法建设摸排工作已即将结束。三是针对润福家园A10栋1单元车库、上海新城的淘衣吧服装店二楼违建和和顺三期118栋1单元101室搭建阳光房3处问题,目前已拆除2处(润福家园和上海新城),和顺三期118栋1单元101室搭建阳光房,当事人现在上海,因疫情原因不能回陵,当事人已基本同意拆除,待其回陵后第一时间组织拆除。四是对相关责任人进行了批评教育。
6.履职尽责有所欠缺
(12)针对“中标单位考核流于形式”的问题。一是成立了项目考核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市政所需考核项目的考核工作,确保考核过程的严谨规范。二是出台了新的路灯考核办法,并应用于即将招标的南陵县市政照明设施管养检修一体化服务项目。三是已加强路灯养护单位考核,3月份南陵县工业园区照明养修服务项目考核过程中,根据考核结果扣除安徽五色石建设有限公司22128.8元维护费。四是对相关责任人进行了批评教育。
(13)针对“户外广告规划不到位”的问题。一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容貌标准》、《城市户外广告设施技术规范》、《芜湖市户外广告设置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对陵阳路、惠民路、利民路、漳河大道、春谷路、弋江大道、太白大道、学士路等8条城区主次干道实施了店招标牌专项规划,在此基础上逐步实现城区主次干道全覆盖。二是强化审批,严格对照《城市容貌标准》《南陵县城区店招设置办法》等规定的规格进行审批,不符合审批要求的一律不予审批。三是进一步加强路面巡查和管控,实施精细化管理,实行网格化责任制,明确工作职责,确保店招审批后方可施工,严格按图施工。四是对违规店招发现一处拆除一处,绝不手软,今年目前已拆除19处违规店招。
7.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落实不到位
(14)针对“2018年以来部分班子成员在局领导班子述职述廉报告、民主生活会对照检查材料中均未专段报告意识形态责任落实情况”的问题。一是召开专题会议,进一步明确将意识形态责任制落实情况作为党史学习教育专题民主生活会、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和组织生活会个人述职报告重要内容的具体要求,严格抓好2022年意识形态报告制度落实。二是进一步明晰了对意识形态工作的认识,能够在工作中掌握意识形态工作的要点,主动把握舆论导向,积极化解舆论风险,有效提升对本单位意识形态阵地的管理。三是各支部加强了对意识形态工作的考核力度和创新力度,自觉利用“安徽党员干部教育在线”、“学习强国”、“芜湖爱党建”等平台开展意识形态学习工作,提升了广大干部职工参与学习意识形态知识的热情,更好地加强队伍建设。四是通过细化工作流程,进一步确保微信公众号“南陵城管”的信息发布准确规范,有效防范网络安全风险。
二、群众身边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整治不彻底方面
8.全面从严治党“两个责任”落实不够有力
(15)针对“党组履行压的不实,压力层层递减”的问题。一是以中心组学习为引领,推动党风廉政建设落到实处。将党规党纪、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重要论述学习作为党组中心组和机关集中学习重点内容,实现学习制度化和标准化。目前,中心组和局机关已开展《中国共产党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等党规党纪专题学习共3次,各支部累计开展党规党纪学习12次。二是完善日常谈心谈话机制。组织党组成员深入学习《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中关于谈心谈话制度的内容,紧紧围绕落实谈心谈话制度中存在的问题,深入开展分析讨论,提出针对性措施,切实让谈心谈话起到消除隔阂、诫勉提醒、帮助提高的效果。召开落实县委巡察整改意见专题民主生活会前,党组书记带头与党组成员深入开展谈心谈话,其他党组成员之间相互开展谈心谈话,党组成员主动与分管股室负责人面对面沟通思想。同时加强了廉政谈心谈话,党组成员及时对拟提拔干部开展任前廉政谈话,做到关口前移、主动监督。三是班子成员落实“一岗双责”意识进一步增强。每月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工作会议,同时由局办公室牵头,制度年度检查计划,对机关股室、各二级机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日常落实按照季度开展检查。2022年已召开4次专题会议,开展检查工作1次。
(16)针对“监督责任落实乏力”的问题。一是提高政治站位,切实履行了监督责任。会同县城管局党组织及时召开专题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研究部署全面从严治党工作。协助县城管局党组织建立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压力向下传导工作机制,逐级夯实责任。二是严格执纪问责,强化监督检查的力度。组织开展对副科以上关键少数的廉政谈话4人次,对涉及资金大、项目多的县城管局市政园林管理所、环卫所负责人重点约谈。对县城管局负责的政府性投资项目如城东排水管网改造项目、县城区23个地块景观绿化项目、环卫考核过程等开展跟踪督查;督查县城管局查处和预防违法建设情况。给予县城管局1名干部职工谈话提醒问责(其亲属违规土葬)。
(17)针对“对干部职工教育管理不严,违规违纪违法问题时有发生”的问题。一是强化党规党纪的学习,法治意识得到提升。局机关、各支部“三会一课”中均组织安排《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等党规党纪专题学习内容16次,干部职工的法治意识、规矩意识和自觉性得到明显提升。二是强化警示教育的学习,今年以来共组织4个支部开展“安徽省纪委监委公开通报七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国家纪委通报5起典型案例”等重要案例的警示教育学习,干部职工绷紧反腐之弦,坚守廉洁本色。三是强化在重要时间节点提醒。元旦、春节、清明节、五一劳动节、端午节、中秋节、国庆节等重要节假日前,在党组会、机关工作会议、支部会议等传达落实,同时通过微信、短信等方式提醒全系统广大党员干部严守廉洁底线。
9.工程领域管理混乱
(18)针对“折分项目,规避公开招标”的问题。一是六个项目均属排水管网提质增效项目内的不同子项,因每个子项领导交办的时间不同,为按期完成整治任务,接任务后,我所立即组织相关人员进行图纸设计、清单编制、采取小额简易发包程序进行招标,加强施工管理,按期完成了整治任务,保障了南陵县市桥河黑臭水体销号顺利通过。如南陵县主城区管网提质增效项目有2个小区、9个公建单位、4条市政道路,在县“清三河、治六水”专项会议上,县领导交由我所负责实施的时间有先后之分,同时为按期完成市桥河黑臭水体销号,每项任务对时间要求特别紧急,如忆湾世家、利民路、县委党校、大米检测中心、疾控中心、血防站整治任务于2021年7月16日交办,要求完成时间为2021年8月15日,如果采取公开招标形式,完成招标程序时间就将近1个月,整治任务肯定无法完成。二是全体人员认真学习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规定,加深了对公开招标制度学习理解。三是制定并落实《南陵县市政园林管理所工程项目建设管理制度》。四是举一反三,加强对施工项目的管理,23个地块景观绿化项目严格变更参照《南陵县政府投资项目工程变更管理暂行办法》要求的申报程序,会审程序、审批程序进行。五是对相关责任人进行了批评教育。
(19)针对“市政工程延期问题突出”的问题。一是经核实确有25个项目存在延期情况,造成项目延期或未完工的原因有:1.疫情、征迁未完成、天气等客观原因;2.未合理申报工期;3.施工监管不到位,造成工程延期。截止目前4个未完工项目中3个项目已完工;南陵县城南排水管网提质增效项目(城南污水干管、和顺支路)项目未完工,其中和顺支路工程已于合同工期内完工。城南污水干管项目位置位于金穗工业园淮陵煤场北侧G318 辅道下,施工时需要封闭该路段非机动车道,并在G318辅道上用中央隔离护栏隔出2.5米,作为非机动车道,保障非机动车的通行,因该项目位于318国道上,经与相关部门协商于2022年7月同意施工,顶管工期为2个月,预计9月30日前完成施工。二是落实《南陵县市政园林管理所工程项目建设管理制度》。三是对相关责任人进行了批评教育。
(20)针对“部分工程‘未批先建’”的问题。一是经排查“城东片区排水管道改造工程、城南排涝站工程、格里路污水及箱涵改造工程、城区市政道路大中修等工程”确在未取得施工许可的情况下开始施工。原因:办理工程施工许可证的前置条件为拥有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和土地使用证书或有效期内用地批准书,但我所实施的工程项目基本为市政改造类项目,因项目所在地已发放过土地使用证书,县自规局按照相关规定不再重复发放土地使用证书。我所多次与县住建局业务科室进行沟通,申请缺项办理施工许可证,但均未获办理。如南陵县城东片区排水管道改造工程,因无法取得土地使用证书,请县自规局出具了书面证明后,未获办理,后申请缺项办理也未获办理。二是全体人员认真学习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令第18号》和芜建审改办〔2021〕5号《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豁免清单》等文件,巩固了对施工许可办理业务流程的学习。三是落实《南陵县市政园林管理所工程项目建设管理制度》。
(21)针对“违规询价采购”的问题。一是经与负责该项采购项目当事人了解,系在询价采购过程中工作不认真、把关不严所至,采购价格未超过徽采商城同类产品价格,没有发现有利益输送行为。二是对局采购管理办法进行进一步完善,规范办公及健身器材等采购行为,做到在徽采商城应采尽采。三是组建了县城管局招标小组,负责对局招标项目招标文件进行审核后方可挂网招标等。四是对相关责任人进行了批评教育。
10.建筑垃圾中转站招标管理廉政风险大
(22)针对“立项论证不充分,招标控制价虚高”的问题。一是经了解,2018年下半年县城管局启动南陵县建筑垃圾中转站托管运营项目招标工作,由方某某依据县发改委《关于建筑垃圾中转站及处置场建设项目论证意见》,同时结合2018年实际物价情况和建筑垃圾量增长情况起草了《建筑垃圾中转站运营成本核算清单》,诚信会计师事务所根据该清单制定了招标控制价清单,该控制价有前期论证依据,但存在论证不充分情况。在今后的工作中,将加强相关人员的业务培训,充分论证招标控制价的合理性,以达到合理确定和有效控制中标价格,创建公平、公正、有序、规范的竞争环境。二是将相关责任人调离原建筑垃圾中转站工作岗位,并对其进行了批评教育。
(23)针对“违法转包”的问题。一是县城管局约谈了建筑垃圾中转站托管运营项目中标企业浙江锦世翔环境工程有限公司,该公司以书面形式对该项目运营合同履约情况进行了说明。该合同约定管理范围包括建筑垃圾中转站和填埋场的运营管理、中转站至填埋场的运输工作、车辆和机械设备的运营管理和相关环境卫生管理工作等,履约过程中浙江锦世翔环境工程有限公司实际支付了运输车辆购置费用540000元、车辆保险费用、职工意外险及社保购买等费用,沈亭大华山建筑垃圾填埋场由其运营管理,将其林建筑垃圾中转站垃圾分拣及转运劳务转包给朱爱民,存在违反合同约定的事实。二是县城管局委托安徽皖陵律师事务所就浙江锦世翔环境工程有限公司履约过程中的相关事宜予以审查并出具法律意见,现将审查意见说明如下:(1)结合合同履行过程中相关车辆、设备的购买、使用和相关运营成本承担分析,锦世翔公司应该是将建筑垃圾中转站分拣业务进行分包,未能全面履行合同义务;(2)建议按照30%-40%的比例扣除履约保障金。三是4月28日,县城管局局党组对浙江锦世翔环境工程有限公司做出处理决定:(1)浙江锦世翔环境工程有限公司将南陵县建筑垃圾中转站托管运营项目劳务部分分包给个人,存在违反合同规定事实,但能及时完成建筑垃圾分拣、转运任务;(2)决定在浙江锦世翔环境工程有限公司退付履约保障金(67956.00元)时扣除40%(27182.40元)。四是5月5日,县城管局约谈浙江锦世翔环境工程有限公司,通报了局党组的处理决定,公司代表人员表示接受处理决定,并将27182.40元以现金方式直接上缴县财政。五是将相关责任人调离原建筑垃圾中转站工作岗位,并对其进行了批评教育。
(24)针对“存在乱收费现象”的问题。一是对违规收取额外垃圾分拣费,县城管局责令朱爱民予以上缴,已收缴上交至南陵县国库支付中心(集中收支户)。二是对建筑垃圾中转站、填埋场范围内安装监控设备进行监管,建筑垃圾运输车辆必须持有城管局发放“建筑垃圾准运证”进行登记门禁卡,实行一车一证准入制度。三是建立健全相关运行管理制度、督查考核制度,对现有建筑垃圾处置运营公司严格按照日常管理考核制度加大监管力度、严格考核奖惩,坚决杜绝违法转包及乱收费等现象。四是责令相关责任人在局党组会上作深刻检查,将相关责任人调离原建筑垃圾中转站工作岗位,并对其进行了批评教育。
11.工作作风不扎实
(25)针对“解决群众反映强烈问题不到位”的问题。一是做好对接,了解需求,在接到信访后立即组织相关人员对金先生进行面对面交谈倾听百姓民声,在深入了解了百姓的需求后,安排芜湖城市园林集团进行道路设计,采取了拓宽道路、铺设混凝土路面的方式,并于2021年10月19日进场施工,2022年1月20日完工。二是认真学习省委书记郑栅洁《在安徽全省改进工作作风为民办实事为企业优环境大会上讲话》。
(26)针对“部分资产闲置”的问题。一是全面摸排公园房屋使用情况。二是制定并落实《南陵县公园配套用房管理暂行办法》规范我县公园配套用房管理,合理拓展公园配套用房功能,进一步提高城市公园服务质量和效率,向广大游客提供公平、安全、优质的服务,促进城市公园事业健康、有序发展。
(27)针对“存在照搬照抄现象”的问题。一是已对差错文件进行了整改,对归档文件进行了置换更改。二是对2022年以来发文进行了梳理,未发现照搬照抄现象。三是市政所建立每月不少于1次定期学习制度,组织全体干部职工党史、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等理论学习。四是对相关责任人进行了批评教育。
12.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禁而不绝
(28)针对“虚增就餐人数、超标准接待”的问题。一是超额接待费用已全部退回。二是公务接待报销严格执行四单合一。三是对相关责任人进行了批评教育。
(29)针对“无依据发放福利”的问题。一是对所发户外广告整治15000元奖励已全部退回。二是对2019年2月县城管局无依据为机关职工发放总价值8300元的春节慰问品情况进行了调查,系经办人员(4月份已退休)报账时错将工会活动事由填写成春节慰问。三是对相关责任人进行了批评教育。
三、基层党组织建设宽松软方面
13.落实党建工作责任制不够有力,党建工作有薄弱
(30)针对“重业务轻党建”的问题。一是局党组落实研究2022年党建工作计划。二是局党组带头学习党建基本知识。
(31)针对“党员发展不严谨”的问题。一是认真组织了党建业务学习和培训,强化了对党建专业知识的理解及掌握。二是大队党支部在得知李某某涉嫌相关案件后,立即停止其继续发展党员,并向局党总支汇报,今后在发展党员程序上严格把关审批。三是对相关责任人进行了批评教育。
(32)针对“组织生活会不规范”的问题。一是3月28日召开的2021年市政园林管理所支部组织生活会上,由市政支部支委委员带领学习了组织生活会相关规定。二是5月19日召开了市政园林管理所支部巡察整改专题组织生活会,由支委委员通报《县市政园林管理所支部巡察整改专题组织生活会征求意见情况》,支部书记代表市政支部作对照检查,市政支委及班子成员逐一作对照检查,其他党员逐一提出批评,最后由局分管领导发言点评,市政支部书记作表态发言。三是按照组织生活会流程做好会议纪录,整理好会议学习材料并归档。
(33)针对“换届选举工作不规范”的问题。一是局党组班子成员范健同志对环卫所支部党务工作进行指导培训,通过培训进一步强化了全所党员同志的理论武装,充分了解了换届选举工作的重要意义和规范程序。二是为进一步促进环卫所党建工作有序开展,制定了2022年环卫所党支部全年工作计划,包括政治理论学习计划、民主生活会和组织生活会等发现的问题整改等主要党建工作的全年计划。三是对“2019年6月24日,环卫所党支部召开换届选举大会,确定的2名监票人不是党员”的问题进行了整改,举一反三,在今后的换届选举工作中,严明换届纪律,规范选举程序,避免类似问题再次发生。四是对相关责任人进行了批评教育。
14.选人用人不规范
(34)针对“中层干部年龄老化”的问题。一是通过中层后备干部公开选拔,提拔了2名同志到机关中层岗位任职,机关4个股室4名中层干部平均年龄43岁。二是通过民主推荐、民主考察, 公开选拔了1名同志任市政所副所长,副所长平均年龄43.5岁。
(35)针对“个别中层干部任职时间较长且长期未交流”的问题。一是通过建立南陵县城市管理局中层干部后备人才库,公开选拔了中层正职后备干部6名,中层副职干部20名,储备了全局中层干部后备人才。二是通过机关工作人员双向选择竞岗工作的实施,对各股室职能进行梳理和调整,明确职责,对机关4个股室中层干部进行了交流,进一步优化了局机关各股室工作人员。
15.上一轮巡察反馈问题整改落实情况
(36)针对“党组履行整改主体责任不到位”的问题。一是局党组传达学习了关于印发县委第一巡察级《关于巡察县城管局党组情况的反馈意见》的通知(南巡办〔2022〕6号)文件精神,成立了县城管局党组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制定了《南陵县城市管理局党组关于落实县委第一巡察组巡察反馈意见的整改方案》(南城管组〔2022〕11号),并组织召开了巡察整改动员大会。二是局党组专题对上一轮巡察“应收款长期挂账”、“工程建设领域廉政风险隐患多”2个问题以及本轮巡察的违法转包等重点疑难问题进行深入研究。三是局党组在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上就党组履行主体责任不到位问题作对照检查。
(37)针对“巡察整改任务未见底清零”的问题。一是“应收款长期挂账”问题,经5月30日我局局党组会讨论,局党组认为当年事故造成人员受伤的医疗费账目已很清楚,鉴于吴守斌本人仍未能就具体还款数额做出明确承诺,且提出的有关权威机构账目认定、核减保险公司欠款以及以防后遗症出具各项承诺等要求无任何依据,局党组无权做出答复和处理。现已报请县纪委、县委组织部按组织程序予以处理。二是“工程建设领域廉政风险隐患多”问题,已于2021年元月支付芜湖润兴建设有限公司(夏顺意)城北垃圾中转站建设工程款工程款95万元。三是尚有489792元尾款未支付,已召开芜湖润兴建设有限公司(夏顺意)信访事项处置会商会确定,经县财政局提供二审咨询库,我局随机抽取审价公司对建设工程进行复审已结束。相关报批手续和县建投公司审核手续目前已全部完成,等待资金支付。四是对城北垃圾中转站设计公司安徽省城建设计研究院扣除设计费3.98万元处罚。五是相关责任人在局党组会上作了自我批评,同时局党组决定对相关责任人3年内不得评选评优处理。
(38)针对“部分问题整改不彻底”的问题。一是通过机关工作人员双向选择竞岗工作的实施,对各股室职能进行梳理和调整,调整后机关各股室人员从原来的34人精简为25人。二是为在实践中培养和锻炼干部,对全局干部实行挂职锻炼,完善用人手续。三是通过健全完善机关内部管理机制,规范局机关工作人员日常考勤、请销假、值班、加班等管理制度,建立奖优罚劣的制度体系,使机关效能作风建设明显好转。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电话6813117;邮政信箱:南陵县籍山大道6号县城市管理局巡改办;电子邮箱1057198021@qq.com。
中共南陵县城市管理局党组
2022年8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