团县委关于十四届县委第二轮巡察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时间:2022-08-12 08:38    来源:南陵县纪检监察网  

根据县委统一部署,20211117日至2022年120日,县委巡察组对团县委进行了巡察。221日,县委巡察组向团县委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党中央及省、市、县委决策部署落实不到位,存在短板

1.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群团改革的指示批示精神有差距,群团工作基层基础夯实不力。

1)针对“2017年弋江镇奚滩初中团组织无编号发展60名团员,未遵循“一人一编号”要求,导致该批次团员身份得不到承认,团县委直至2021年10月接到反映后才知情,监督管理不严格”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已对2017年的弋江镇奚滩初中发展团员情况进行调查核实,2021年12月7日发布通报文件《关于2017年弋江镇奚滩初中未按规定发展团员情况的通报》南团字〔2021〕18号,根据相关规定,现给予弋江镇团委、弋江镇奚滩初中团总支及其时任负责人通报批评,并取消弋江镇奚滩初中团总支 2020 年度“南陵县五四红旗团(总)支部”称号,取消弋江镇团委、弋江镇奚滩初中团总支 2021、2022年度团系统各项评奖评优资格;二是2022年4月13日,召开全县发展团员专题培训会,组织相关团干部学习《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发展团员工作细则》,对团员发展工作进行专题培训;三是落实全面从严治团要求,2021年11月8日至11月16日针对2017年以来全县团员发展情况在全县范围内开展了一次督查工作。

2)针对“2020年5月惠民中学拟发展团员中有5名团员未满14周岁,同年10月延后发展时未召开支部大会,发展团员程序不规范,部分入团材料造假,团县委未及时发现,对基层团组织发展团员工作监管不到位”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对惠民中学2020年发展团员问题进行调查核实,并对惠民中学团委书记进行了约谈;二是落实全面从严治团要求,2021年11月8日至11月16日针对2017年以来全县团员发展情况在全县范围内开展了一次督查工作。

2.贯彻落实团费收缴、使用和管理规定不认真。

3)针对“团县委未认真贯彻执行团中央《关于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团费收缴、使用和管理的规定》,对下属团组织团费收缴和管理工作抓的不严。2020年籍山镇未收取机关团支部团费,应收41个支部团费仅收35个支部团费”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对籍山镇未收取团费问题进行调查核实,补缴团费60元,并对籍山镇团委负责人进行了约谈;二是团县委于2021年12月3-8日对全县各级团组织团费收缴、使用和管理情况开展了一次督查。

4)针对“芜湖科技工程学校团委2021年一次性收取团员2021年—2022年两年团费”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对芜湖科技工程学校团委收取团费问题进行调查核实,并对芜湖科技工程学校团委书记进行约谈;二是团县委于2021年12月3-8日对全县各级团组织团费收缴、使用和管理情况开展了一次督查。

5)针对“2019年以来惠民中学教师团支部一直未交团费;2018年以来工山、何湾、芜湖同文艺术学院等6个团组织团费收据、团费台账资料丢失”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惠民中学教师团支部补缴团费1170元,并对惠民中学团委书记进行了约谈;二是团县委于2021年12月3-8日对全县各级团组织团费收缴、使用和管理情况开展了一次督查。

3.意识形态工作存在短板。

6)针对“网络意识形态阵地的引领力不强。“南陵县共青团”微信公众号宣传形式与青少年贴合度不高,受众面相对较小,影响力有限,与政务新媒体做优做强的标准还有一定差距,工作方式还需要进一步创新”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严格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度,主要负责人切实履行第一责任人责任,牢牢掌握意识形态工作领导权,利用工作例会加强意识形态学习二是结合新时代青年需求和共青团主责主业,招募“春谷青媒”实习小编,提升“南陵共青团”微信公众号青年影响力、喜爱度、创新性。

7)针对“对意识形态工作内容把握不准。团县委没有将近年来开展的一系列青年交流会、青年读书会等活动的策划、部署、实施列为团县委意识形态工作范畴”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加强全体工作人员的学习教育,在党支部学习中加强对意识形态工作的学习,定期进行意识形态工作学习二是团县委开展的一系列青年交流会、青年读书会等活动的策划、部署、实施及时列入团县委意识形态工作范畴。

二、群众身边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整治不彻底,群众反映强烈问题重视不够

4.落实主体责任有偏差。

8)针对“执行力不强。对犯罪团员组织处理不到位。2021年8月团县委摸排出1名犯罪团员郭某,因侵犯著作权于2021年6月1日至2022年5月31日在社区矫正,未按照团市委要求在2021年9月对该名团员进行组织处理,巡察期间仍未落实到位”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根据《关于对犯罪共青团员进行团纪处分的办法(试行)》于2022年1月对摸排出来的犯罪团员郭某做出开除团籍处理二是对经办人员进行约谈,要求在今后的工作中要按照文件时间节点及时完成工作任务三是今后团县委将根据《共青团中央关于印发<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团员教育管理工作条例(试行)>的通知》(中青发﹝2020﹞13号)文件的要求加强对团员的教育管理,拟计划每年结合年底团员教育评议对团员进行身份审查。

9)针对“对下属协会监管缺失。青年企业家协会长期以来未按照协会章程收取会费、开展活动,团县委作为业务主管部门监管不到位”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2022年4月下旬,团县委对青年企业家协会2021年度会费收取、使用及活动开展情况进行一次督查,要求青企协加强对会员的管理,按规定收取会费二是团县委班子成员加强对青企协会员企业的走访调研,开展谈心谈话,了解青企协的工作开展情况。

10)针对“未追责问责。团费收据和往来结算收据丢失,2019年5月16日付审计局罚款5000元,未对当事人进行追责问责”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修改完善团县委档案管理制度,加强对档案的管理二是对当前团县委财务经办人员进行谈话提醒。

5.派驻纪检监察组履行监督责任不够有力。

11)针对“2018年1月至2021年11月,派驻县委办纪检监察组列席团县委会议仅3次”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主动邀请派驻纪检监察组到我单位参与重大事项,邀请派驻住建局纪检监察组组长参加团县委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是主动邀请派驻住建局纪检监察组组长加入团县委机关工作微信群,对团县委日常工作进行指导和提醒,邀请为团干部上廉政教育课。

6.对群众利益关心不够。

12)针对“2019年1月24日、7月25日团县委分别收到省青少年基金会助学金5000元、1.2万元,直到2020年4月2日,才将上述助学金发放到位,没有在团省委规定的2019年底前发放”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对“未及时发放助学金”的问题进行调查核实,并对当前团县委财务经办人员进行谈话提醒二是建立健全资金管理制度,全面加强各类助学金项目的使用、管理和发放,杜绝此类事情再次发生。

13)针对“2018年以来团县委直接将助学金打卡发放到镇账户,对后续助学金发放名单、金额、是否打卡发放等情况监督不到位”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健全资金监督管理制度,加强对各镇团委的监督管理,从2022年开始,每年针对各类助学金发放开展至少一次督查二是团县委于2021年12月13-15日对各镇2018年以来(含2018年)团县委各类助学金发放情况开展了督查。

7.工作作风不扎实。

14)针对“收发文不严谨。2019年至2021年,连续3年在3个文件中,将“认定复核”写成了“认定复合”,并在网上进行公示;2020年以前办公室无收发文登记”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认真核查情况,对具体经办人员进行批评教育和谈话提醒二是健全收发文管理制度,加强对工作人员的教育管理,进一步完善机关收发文制度,并严格执行,团县委已于2020年设立了收发文登记本。

15)针对“工作总结不实。2020年度团县委工作总结有“2020年青年大学习每期课程学习人数达到6000人,参学率达到70%”表述,实际上2020年团县委近40期主题团课,参学率仅有5期达到70%以上”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对具体工作人员进行谈话提醒,改进工作作风二是已召开专题会议,要求机关全体干部从中汲取经验教训,杜绝再次发生类似现象,进一步加强作风建设。

三、基层党组织建设宽松软,组织力欠缺

8.集体决策制度执行不严。

16)针对““事后上会”。2020年2月10日团县委与南陵县优扬文化传媒有限公司签订微信运营服务协议托管费用8000元/年,该事项于2020年3月9日才上办公会商讨”问题。

整改情况:已召开专题会议,要求机关全体干部从中汲取经验教训,杜绝再次发生类似现象,进一步加强作风建设。

17)针对“个别酝酿不充分。2020年省市县“两红两优”推荐过程中,与会人员未对各单位推荐名单进行酝酿,未发表意见,分管领导首先就提出初步人选名单,其他人员均表示“无意见”,个别酝酿不充分”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完善议事制度,对各类推荐、评选等人选进行充分酝酿,进一步加强作风建设二是召开专题会议,提高全体人员的思想认识,改进工作作风。

9.选人用人有短板。

18)针对“2020年9月16日一名同志的考察材料格式与工作总结类似,未充分体现考察谈话及测评等具体情况,只讲成绩未提不足,考察报告质量不高”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加强工作人员的培训指导,通过学习,让具体经办人员熟知业务二是召开专题会议,要求机关全体干部从中汲取经验教训,杜绝再次发生类似现象,进一步加强作风建设。

10.党建工作不规范。

19)针对“党课记录不完整。2018年度仅有2次党课记录,2021年1月至11月,仅有2次党课记录且只有一人签名”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加强党建管理,建立完善团县委机关中心组学习制度二是完善党课记录,对团县委党务工作者黄卉进行批评教育,今后杜绝此类事情的发生。

20)针对“党员固定活动日活动不规范。2020年全年活动日无签名、无活动内容记载,仅有开展活动照片”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对团县委党务工作者进行批评教育,今后杜绝此类事情的发生二是严格执行党员固定日活动要求,规范完善党员固定活动,做到有记录有签名有照片。

11.巡察发现问题整改不到位。

21)针对“上轮巡察发现“2015年8月,团县委联合鲁班集团开展“爱心圆梦大学生”活动,鲁班集团资助4.5万元,经办人郭某某作风懒散,至今未办结财务手续”问题,至本轮巡察期间仍未整改到位”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积极与财政局进行沟通协调,等待财政局“双清批复”,待批复后立即进行销账清理二是对当前团县委财务经办人员进行谈话提醒,杜绝此类现象发生。

22)针对“2016年以前籍山镇团委未收取镇政府机关团员团费。”问题,籍山镇团委只在2019年进行了整改,2020年又出现机关团支部未收团费现象”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对籍山镇未收取团费问题进行调查核实,补缴团费60元,并对籍山镇团委负责人进行了约谈;二是团县委于2021年12月3-8日对全县各级团组织团费收缴、使用和管理情况开展了一次督查。

23)针对“2013年以来团县委没有按照要求对团费进行会计核算,也没有完整的团费会计档案,一直都是包包帐”问题。本轮巡察发现2018年—2020年团费账目仍存在未装订成册、没有明细账和总账的情况”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已经按要求对2017-2021年度团费账目进行装订成册,形成明细账和总账二是健全财务档案管理制度,对当前团县委财务经办人员进行谈话提醒。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电话0553-6823368;电子邮箱nlxgqt@163.com

共青团南陵县委员会

202289

技术支持:安徽子牙信息技术有限公司(http://www.yeecms.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