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省委巡视要求,市委统一部署,市委第一联动巡察组于2023年2月28日至4月25日,对南陵经济开发区开展联动巡视巡察,对南陵县纪委监委机关、南陵县委组织部开展巡察。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巡察对象
南陵县纪委监委机关、南陵县委组织部、南陵经济开发区党工委领导班子及其成员特别是主要负责人,以及其他县管干部和下一级领导班子主要负责人、重要岗位党员干部和负责人。
二、巡察内容
按照深化政治巡视巡察、强化政治监督的要求,结合巡察工作的特点规律,聚焦党中央各项决策部署及省委、市委工作要求在基层的贯彻落实情况、聚焦群众身边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聚焦基层党组织建设以及落实巡视整改和成果运用情况。
三、反映问题渠道
巡察期间,巡察组设立信访接待地点,设置邮箱、意见信箱、电子邮箱,开通专门值班电话,接受群众来信来电来访。
(一)信访接待地点:南陵县金九君澜A栋二号、三号门面房
(二)邮箱地址:/芜湖市A014号邮政信箱
(三)意见信箱:南陵县籍山镇五里大转盘金九君澜酒店西侧入口;南陵县籍山大道17号县党政大楼南侧;南陵县籍山西路25号县市民服务中心入口;南陵县惠民南路与籍山路交叉口西南150米县信访局南侧公告栏;南陵县弋江镇人民政府大门口;南陵县205国道许镇镇人民政府大门口。
(四)电子邮箱:fcxc03@126.com
(五)值班电话:189 5539 6975
受理信访接待和电话的时间为工作日的上午08:00—12:00,下午14:30—17:30,截止时间为2023年4月20日。
根据巡视工作条例规定,巡察组主要受理反映巡察对象的来信来电来访,重点是关于违反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和生活纪律等方面的举报和反映。其他与巡察工作无直接关系的个人诉求、涉法涉诉等问题的反映,将按照分级负责、属地管理原则,转交有关单位或部门处理。
市委第一联动巡察组
2023年2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