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直机关纪检监察工委:“三规范”提升案件审理工作水平

时间:2023-04-13 11:04    来源:南陵县纪检监察网  

南陵县直机关纪检监察工委紧扣“二十四字”方针,依规依纪审理县直机关党员干部违纪违法案件,“三规范”全方位提升案件审理工作精细化水平。

规范审核案件办理程序。根据《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机关监督执纪工作规则》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等规定,对派驻纪检监察组移送审理的案件,严格加强形式审核,经审核符合移送条件的,按程序报批后,正式办理受理手续,针对线索处置、初步核实、批准立案、审查调查等关键环节,细化梳理,保证执纪监察规范有序。

规范履行案件审理工作职责。在受理审理案件过程中,始终坚持以事实为依据,以纪律法律为准绳原则,严格按照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定性准确、处理恰当、程序合规、手续完备的要求审理每一起案件,真正做到宽严适度,不枉不纵,达到政治效果、纪法效果、社会效果的统一。2022年来共审理县直机关单位违纪案件26件,审结率100%。

规范做好案件质量检查工作。各派驻纪检监察组每起案件处分决定执行到位案件卷宗装订前,县直机关纪检监察工委与案件承办单位沟通,要求其将所有案件材料移送纪检监察工委进行“回头看”,由纪检监察工委对证据材料、审批手续、办案时限、文书格式等进行再检查,对所发现问题认真分析,及时制定整改措施,要求立行立改,通过实现以审促改、以查促改,切实提高案件查办质量,提升工作规范化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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