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县委统一部署,2022年3月5日至5月25日,县委第一巡察组对县退役军人事务局党组进行了巡察。8月1日,县委巡察组向县退役军人事务局党组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加强组织领导,把巡察整改作为首要政治任务抓紧抓好
一是强化组织领导。县退役军人事务局党组始终把做好巡察整改工作作为首要的政治任务,作为遵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的具体实践抓紧抓好。为抓好县委巡察组反馈意见的整改落实,党组召开整改专题会议5次,召开相关部门整改推进调度工作会议3次,并专题到县委巡察办汇报3次。成立了由县退役军人事务局党组书记任组长、各班子成员及中层干部组成的巡察整改落实工作领导小组,依据“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将任务分解到各部门确保整改落实工作扎实开展。
二是制定整改方案。局党组认真研究分析巡察整改反馈意见,针对党中央和省市县委各项决策部署在基层落实不扎实等方面的突出问题,研究制定了党组《整改工作实施方案》,明确了整改具体内容,列出整改任务清单,提出整改具体措施,落实相关责任领导,列出完成具体时限和责任单位、责任人,建立整改台账销账制度,确保每一个具体问题切实整改落实到位。
三是建立长效机制。局党组边整改、边总结,及时总结整改工作经验,把立规矩、定制度作为抓整改落实的重要措施。结合工作实际,对现有8项制度,严格对照现行规定,重新进行了梳理、检查,其中废止制度0项,新制订制度6项,修改制度3项。通过加强制度建设,巩固整改工作成效,做到以制度管人、管事。
四是履行“第一责任人”责任。局党组书记严格履行巡察整改“第一责任人”责任,分管领导严格履行“一岗双责”责任,主动认领问题,带头整改落实,办公室积极做好工作对接、牵头落实、督促检查等工作,确保了整改工作顺利推进。
二、高标准严要求,认真抓好巡察整改任务的落实
(一)党中央和省市县委各项决策部署在基层落实不扎实方面
1.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不够深入
(1)针对“应学未学”问题。一是2022年8月8日,局党组和理论中心组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给四川省革命伤残军人休养院全体同志回信》;二是对本年度学习计划进行梳理,并结合县委及各部门工作要求,制定《2022年局党组和理论中心组学习计划》做到应学尽学;三是及时关注习近平总书记的重要论述,在第一时间组织学习,如在8月30日,组织学习近平总书记在辽宁考察的讲话《在新时代东北振兴上展现更大担当和作为 奋力开创辽宁振兴发展新局面》。
(2)针对“学习不深不透”问题。一是建立年度学习计划,每次党组会前安排学习内容;二是对部分学习安排研讨,结合自身工作,提升学习质量;三是提醒干部学习应掌握应知应会的知识学习要有记录。
2.党组领导作用发挥不够充分
(1)针对“重大事项未经会议集体研究”问题。一是在2022年8月30日,局党组组织学习《中共南陵县委常委会研究决策“三重一大”事项实施细则(试行》(南办发﹝2019﹞30号);二是在2022年9月2日,局党组组织重新学习《中共南陵县退役军人事务局党组会议议事规则》(南退役军人党字﹝2021﹞1号);三是严格“三重一大”事项集体研究制度 。
(2)针对“议事程序不规范”问题。一是2022年8月30日,组织相关工作人员学习县政府办《关于进一步规范公文报送和办理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政办秘﹝2011﹞43号);二是对党组会、理论中心组学习、局长办公室等上会及学习材料,由办公室专人负责,并报请主要领导审批后上会。
(3)针对“先发文后研究”问题。一是2022年8月30日,组织相关工作人员学习县政府办《关于进一步规范公文报送和办理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政办秘﹝2011﹞43号),10月21日组织学习了《党政机关公文处理工作条例》;二是严格公文的制定和审批流程,除涉密外,通过易政网发布公文,规范流程;三是建立部门负责人审核,单位负责任终审制度。
(4)针对“党组会议记录不够严肃”问题。一是对以前年度的局党组会议记录进行整理归档;二是局党组会从8月5日定本式记录,并由办公室主任负责保管会议记录。
3.改进工作作风不彻底
(1)针对“烈士陵园管护不力”问题。一是安排专人定期查看烈士纪念设施周边环境;二是通过“四种责任”,明确管护责任单位责任人,确保每一个烈士纪念设施有专人日常管理、巡查和保洁,持续提升纪念设施保护水平。
4.退役军人服务工作不到位
(1)针对“帮扶援助有欠缺”问题。一是联合有关部门出台《南陵县困难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关爱帮扶实施细则(试行)》;二是安排人员及时对接杨某所在乡镇,联合走访核实情况后,按照关爱帮扶实施细则进行帮扶;三是进一步做好新形势下困难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关爱帮扶工作,在全县营造尊崇优待退役军人的良好氛围,不断增强困难退役军人的安全感、获得感和荣誉感。
(2)针对“扶持就业培训不精准”问题。一是结合退役军人实际需求,2022年已经安排43人参加驾驶培训,有两人在外地参加无人机培训;二是结合退役军人报到,通过展板、发放告知单,调查表等形式了解就业和培训需求;三是主动与省厅确定的部分培训机构对接,洽谈合作的可行性。
(二)群众身边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整治不到位方面
1.全面从严治党“两个责任”落实不够扎实
(1)针对“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落实不够深入”问题。一是于2022年8月30日,组织学习县委办《2019年全县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要点》(南办发﹝2019﹞24号);二是通过梳理风险点,建立《南陵县退役军人事务局行政权力事项廉政风险点情况表》。
(2)针对“‘一岗双责’落实有差距”问题。一是于2022年8月30日组织学习县委办《关于落实“一岗双责”加强日常监管暂行办法》的通知(办﹝2019﹞61号)、县两办《关于县委县政府领导班子成员履行“一岗双责”推进巡察监督工作暂行办法的通知(办﹝2020﹞22号);二是建立《党组领导班子成员责任清单》,明确“一岗双责”的责任。
(3)针对“监督责任落实不够有力”问题。一是对“三重一大”事项等提前与派出纪检组沟通,征求意见,同时及时向派出纪检组对研定的结果;二是2022年10月28日,派出纪检组参加局党组的巡视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
2.财务管理制度执行不规范
(1)针对“审批不严谨”问题。一是安排专人了解核实有关情况;二是杜绝同一事项重复审批,明确审批流程、要点。2020年12月1日支付南陵县烈士陵园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活动园宣传布置费用1.1万元,财务审批人在发票上签字后又在《单位报销单》上签字审批。系经办人对财务报销制度认识不到位,已对其开展批评教育。2021年1月支付60周岁农村籍退役士兵生活补助116.908万元,财务审批人在《补助审批表》上签字审批后又在《补助项目发放表》上签字审批。此项为工作需要,《补助审批表》为项目总资金批复情况,《补助项目发放表》为各镇汇总上报的情况,本项目一直采用的都是上述审批形式。
(2)针对“固定资产未登记”问题。一是于2022年9月2日组织工作人员学习《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条例》,增强业务知识;二是于2022年8月10日予以补登,记账凭证号为:凭证号第 记-17财-1 预-0号。
(三)基层党组织建设组织力欠缺方面
1.党建制度执行不严格
针对“落实民主集中制不严格”问题。一是于2022年9月2日组织学习了《党的民主集中制的基本原则》;二是建立书记末位表态规定。
三、不断深化巡察整改工作成效,逐步建立长效机制
一是持续深化整改。以巡促改,以做促改,边整边改,坚持发现问题和解决问题的目标不变、力度不减,对巡察整改工作紧抓不放。对已基本完成的整改任务,及时举一反三,适时组织“回头看”,巩固整改成果。对需要较长时间整改的项目,持续推进,对发现的问题边整边改、立行立改。继续抓好专项整治,以专项整治为载体,促进巡察反馈意见的整改落实。
二是着力建章立制。在抓好巡察整改工作的同时,抓制度建设,以制度约束人,从根本上解决问题,做到早发现早改正。适时修订、完善相关制度,建立健全局党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
三是加强督促检查。通过工作抓好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实施细则的贯彻落实,严格执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法规制度,进一步严明党的纪律,加强督促检查,加大谈心谈话的频次和广度,坚持不懈推进“四风”问题整治,真正做到以优良党风促政风、带民风。通过巡察整改,不断推动我县退役军人事务的各项工作再上新水平。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电话0553-6066670;电子邮箱1585561024@qq.com。
中共南陵县退役军人事务局党组
2023年4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