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县委统一部署,2022年3月5日至5月25日,县委第一巡察组对县残联党组开展了巡察。7月19日,县委巡察组向县残联党组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加强组织领导,把巡察整改作为首要政治任务抓紧抓好
一是强化组织领导。县残联党组把做好巡察整改工作作为首要政治任务抓紧抓好。为抓好县委巡察组反馈意见的整改落实,县残联党组召开整改专题会议2次,召开相关股室整改推进调度工作会议2次。成立了由会党组书记任组长的巡察整改落实工作领导小组,依据“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将任务分解到各股室确保整改落实工作扎实开展。
二是制定整改方案。县残联党组认真研究分析巡察整改反馈意见,针对四个方面的突出问题,研究制定了《南陵县残联党组关于落实县委第一巡察组反馈意见的整改方案》,明确了整改具体内容,列出整改任务清单,提出整改具体措施,落实相关责任领导,列出完成具体时限和责任股室、责任人,建立整改台账销账制度,确保每一个具体问题切实整改落实到位。
三是建立长效机制。县残联党组边整改、边总结,及时总结整改工作经验,把立规矩、定制度作为抓整改落实的重要措施。结合工作实际,对现有4项制度,严格对照现行规定,重新进行了梳理、检查,其中,新制订制度1项,修改制度3项。通过加强制度建设,巩固整改工作成效,做到以制度管人、管事。
四是履行“第一责任人”责任。县残联党组主要负责同志积极履行巡察整改“第一责任人”责任,带领班子成员、各股室认真学习研究反馈问题的整改落实工作,带头认领具体问题,明确整改时限和整改要求,定期听取、研判巡察整改落实的各项具体工作,推动巡察整改工作落实、落细。
二、高标准严要求,认真抓好巡察整改任务的落实
(一)党中央和省市县委各项决策部署在基层落实有差距
1.针对“理论中心组学习制度落实不到位”的问题。一是2022年10月28日,主要负责人和分管负责人分别在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上作对照查摆,分析问题原因,明确整改措施;二是制定《中共南陵县残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制度》,原则上每周一上午召开专门会议开展理论中心组学习,坚决杜绝以党组会议会前学习代替理论中心组学习; 三是制定《中共南陵县残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2022年度学习计划》,完善学习台账、学习记录;四是规范开展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工作,将《习近平谈治国理政》第四卷、《党的二十大报告学习辅导百问》《百年大党面对面》等作为理论学习重要内容,每季度开展交流、研讨活动,主要负责人完成1篇“喜迎二十大、建功新征程”主题调研报告。
2.针对“重要会议精神传达不及时”的问题。一是2022年10月28日,主要负责人和分管负责人分别在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上作对照查摆,分析问题原因,明确整改措施;二是2022年8月12日,县残联召开全体干部职工会议,传达学习第六次全国残疾人事业工作会议精神;三是及时学习传达中国残联和省、市残联重要工作会议精神,如:2022年8月8日传达学习全省各级残联换届工作会议精神,10月24日传达学习中国残联盲人医疗按摩事业高质量发展座谈会和省政府残工委全省残疾预防工作推进会议精神。
3.针对“党组会议议而不决”的问题。一是2022年10月28日,主要负责人和分管负责人分别在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上作对照查摆,分析问题原因,明确整改措施;二是分管负责人日常加强同工作人员开展谈心谈话,要求进一步规范记录会议内容;三是推动党组会议议而就决,今年8月份以来,所有经党组集体研究的讨论事项,既有会议研讨,也有会议决议。
4.针对“党组会议决而不行”的问题。一是2022年10月28日,分管负责人在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上作对照查摆,分析问题原因,明确整改措施;二是严格落实《关于<芜湖市残疾儿童康复救助定点机构康复服务协议管理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芜残联〔2021〕8号)精神,日常加强康复定点机构监管工作,先后7次赴各定点机构开展现场督察工作,推动残疾儿童康复救助常态化制度化;三是推动党组会议决而就行,8月份以来所有经党组会议议定的事项,均得到贯彻执行,如:8月10日党组会议研究“关于拨付2021年度贫困白内障患者手术费用补助事宜”,8月16日就将所需经费拨付至县中医医院账户。
5.针对“‘三重一大’事项决策制度执行不到位”的问题。一是2022年10月28日,分管负责人在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上作对照查摆,分析问题原因,明确整改措施;二是进一步健全完善了《中共南陵县残联党组“三重一大”等事项决策议事规则》,并严格贯彻执行;三是坚决贯彻执行“三重一大”决策制度,如:2022年10月24日,党组会议研究拨付2022年残疾儿童康复训练经费120万元事宜;2022年7月27日,党组会议研究拨付2022年残疾人就业创业扶持、阳光大棚等设施农业项目补贴31万元事宜。
6.针对“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有差距”的问题。一是2022年10月28日,主要负责人和分管负责人分别在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上作对照查摆,分析问题原因,明确整改措施;二是严格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2022年县残联党组会议先后9次专题研究意识形态工作,其中,专题研究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专项检查整改工作3次,专题研判残疾人领域意识形态风险2次,专题研究网络意识形态等工作4次。
7.针对“意识形态阵地管理存在隐患”的问题。一是2022年10月28日,主要负责人和分管负责人分别在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上作对照查摆,分析问题原因,明确整改措施;二是将县残疾儿童康复中心列入县残联党组意识形态阵地管理范围,在教师培训和家长培训会设置了政治教育和意识形态内容,如:在2022年7月29日召开的家长培训会上,加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等内容;在2022年8月8日-10日开展的教师年度培训中,加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概论》《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增强意识形态领域主导权和话语权》等内容;三是县残疾儿童康复中心公共教学区域设置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宣传牌;四是加强日常谈心谈话,2022年9月14日县残联分管负责人同县残疾儿童康复中心负责人开展了意识形态工作谈心谈话活动。
8.针对“对党员干部网络行为规范教育引导不够”的问题。
一是2022年10月28日,主要负责人和分管负责人分别在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上作对照查摆,分析问题原因,明确整改措施;二是规范党员干部网络行为,2022年9月6日组织全体干部职工学习了《关于规范党员干部网络行为的意见》《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密法》;三是健全完善信息发布制度,2022年8月29日县残联党组会议修订了《南陵县残联信息发布“三审三校”制度》并严格执行。
9.针对“维护残疾人权益不到位”的问题。一是2022年10月28日,分管负责人在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上作对照查摆,分析问题原因,明确整改措施;二是推动困难精神残疾人药费补助“应发尽发”,在村(社区)初审、各镇复核和县级审定基础上,于2022年5月20日为1720名困难精神残疾人发放药费补助172万元;三是推动残疾人两项补贴“应补尽补”,与县民政局联合印发《关于印发<南陵县 2022 年度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实施方案>的通知》(民政〔2022〕50 号)文件,明确将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全面覆盖到所有重度残疾人,并完善各镇、残联和民政具体工作职责;四是做好排查梳理,2022年9月29日,与县民政局联合下发《残疾人两项补贴“应补尽补”工作的通知》,要求各镇逐人逐户梳理113名残疾人享受两项补贴情况,该113名残疾人均按照政策享受残补或残护补。
10.针对“残疾人技能培训工作不合规”的问题。一是2022年10月28日,分管负责人在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上作对照查摆,分析问题原因,明确整改措施;二是2022年8月25日,县残联邀请籍山镇、弋江镇共同参与2022年残疾人职业技能培训——新媒体直播带货项目现场询价工作;三是现场对3家培训机构开标评审,公平、公正确定培训机构开展培训工作;四是满足残疾人需求,创新培训方式,2022年9月7日-9日,在鲁班国际酒店开展新媒体直播带货培训班,47名学员参训;五是培训过程中,县残联全程监督指导;六是培训学员满意度达到百分之百,培训就业率显著提高;七是对培训机构培训效果实施考核,考核合格后,于2022年10月21日向培训机构支付培训费用。
(二)群众身边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整治不彻底
11.针对“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的问题。一是2022年10月28日,主要负责人和分管负责人分别在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上作对照查摆,分析问题原因,明确整改措施;二是开展专题党风廉政教育活动,组织全体党员干部集中收看《“重点”局长的“双面”人生》警示教育片,先后3次召开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及时传达学习各级纪检监察机关案例通报;三是结合主业主责和工作职能,制定《南陵县残联廉政风险防控工作台账》,明确各风险点的风险防范措施和责任人,并做到实时更新;四是加强干部日常管理,党组班子成员同分管股室开展廉政谈话活动6人次,并形成廉政谈话记录。
12.针对“监督责任落实不深入”的问题。一是2022年10月28日,主要负责人和分管负责人分别在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上作对照查摆,分析问题原因,明确整改措施;二是日常同派驻纪检组加强工作对接,主动邀请派驻纪检组列席有关会议,如:2022年3月17日,邀请派驻纪检组参加县残联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2022年6月27日,邀请派驻纪检组参加会党组会议,研究拨付2022年上半年残疾儿童康复训练经费72万元和县第三届残运会项目预算9万元等“三重一大”事项;2022年7月5日-13日,邀请派驻纪检组参加2022年残疾人就业创业扶持督查工作;2022年8月29日,邀请派驻纪检组参加会党组会议,研究确定2022年新媒体直播带货培训项目中标单位和县残联领导班子分工调整等“三重一大”事项;三是及时完成交办的工作任务,及时向派驻纪检组报送疫情防控工作小结、作风建设工作小结,提供有关数据材料等。
13.针对“项目资金未能充分用活用足”的问题。一是2022年10月28日,分管负责人在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上作对照查摆,分析问题原因,明确整改措施;二是采取加大就业创业典型、就业帮扶基地、残疾人辅助性机构扶持力度,目前,已将市级结余资金8.406万元全部用完,从而使上级扶持资金发挥最大效益。
14.针对“残疾人辅助器具发放不严谨”的问题。一是2022年10月28日,分管负责人在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上作对照查摆,分析问题原因,明确整改措施;二是严格落实辅具发放管理制度,辅具采购均履行了党组会议集中研究程序,如:2022年4月24日,党组会议研究2022年成人辅助器具采购事宜;2022年7月4日,党组会议研究2022年残疾儿童辅助器具采购事宜。
15.针对“维修工程费用超预算”的问题。一是2022年10月28日,分管负责人在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上作对照查摆,分析问题原因,明确整改措施;二是认真核查2020年县残疾人综合服务中心室内外维修工程费用有关台账资料。经核查,2020年7月2日,一次性支付叶荣龙方维修费用14000元,该费用系2020年县残疾人综合服务中心室内外零星维修费,具体涉及23项内容,其中有4项预算费用超过1000元,即:水泥台拆除清理1200元,活动室墙面蓝涂、白涂3500元,大厅墙面补修1500元,三楼贴瓷砖、做防水2000元。根据会机关内控制度规定:对当年有维修单项超过1000元以上的项目要提前做维修申报审批单,故我会分别于2020年4月7日、4月13日、4月27日、5月7日制作了以上4个项目的维修审批单(费用合计8200元),故该8200元并非整个维修工程费用预算。
16.针对“工程项目合同签订不严谨”的问题。一是2022年10月28日,分管负责人在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上作对照查摆,分析问题原因,明确整改措施;二是仔细核查相关资料,已对县残疾人综合服务中心附属用房、道路、围墙改造工程造价合同、监理合同据实补签生效时间和签订时间。
17.针对“财务支出凭证不齐全”的问题。一是2022年10月28日,分管负责人在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上作对照查摆,分析问题原因,明确整改措施;二是认真核查相关台账资料,已经据实收集整理县残疾人综合服务中心室内外维修工程施工协议、工程清单、验收资料和李某出差会议通知材料;三是举一反三,2022年5月9日党组会议研究8名残疾儿童适配假肢矫形器事宜。
18.针对“固定资产未登记入账”的问题。一是2022年10月28日,分管负责人在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上作对照查摆,分析问题原因,明确整改措施;二是联系县财政局,依据《固定资产定义及如何入账》规定:固定资产是指使用期限超过一年,单位价值在1000元以上入固定资产。因此,2019年6月27日采购的1台考勤机870元、2020年9月采购的1台720元办公用碎纸机均无需入账管理。
(三)基层党组织建设组织力不强
19.针对“组织生活会开展不扎实”的问题。一是2022年10月28日,领导班子成员在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上作对照查摆,分析问题原因,明确整改措施;二是2021年度县残联党支部组织生活会和民主评议党员工作已于2022年3月31日开展,并进一步完善了相关会议记录和资料;三是提高组织生活会开展质量,组织生活会前规范会前学习、谈心谈话、剖析问题、明确措施等相应流程,让红脸出汗成为常态。
20.针对“会议记录不严谨”的问题。一是2022年10月28日,分管负责人在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上作对照查摆,分析问题原因,明确整改措施;二是认真核查2019年10月11日支部党员大会补选支部委员会议情况,当时发出、收回选票7张,一位参会同志未及时签到,现已据实补签;三是认真核查2021年8月23日支部党员大会补选支部委员会议情况,未发现选举收回选票数多于实际到会人数情况,其中,支部党员大会选举支部委员选票7张,随后支部委员会选举支部书记选票3张;四是认真核查2021年4月26日党员大会选举县直工委党代表情况,选举收回选票数多于实际到会人数原因是备用的2张空白选票没有销毁处理,现已销毁;五是认真核查2019年12月17日的组织生活会及党员民主评议大会记录,确有部分党员自我批评内容缺失的情况,已在后续县委巡察回头看整改中对党建工作人员进行了调整;六是现已据实补齐2020年7月21日深化“三个以案”警示教育专题民主生活参会人员签名。
21.针对“干部队伍结构不合理,存在混编混岗”的问题。一是2022年10月28日,分管负责人在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上作对照查摆,分析问题原因,明确整改措施;二是办公室主任张某已于2022年8月份退休,办理了退休手续;三是在组织部门支持下,县残联班子成员进行了调整,现平均年龄51.75岁;四是积极与县委编办对接,已于2022年12月调入一名公务员,进一步充实了机关工作力量。
22.针对“部分中层干部任职时间过长未交流”的问题。一是2022年10月28日,分管负责人在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上作对照查摆,分析问题原因,明确整改措施;二是2022年8月,办公室主任张某已经退休,不再担任办公室主任职务;三是综合业务股股长吴某已于2023年3月调任办公室主任。
三、不断深化巡察整改工作成效,逐步建立长效机制
一是持续深化整改。坚持目标不变、力度不减,对巡察整改工作紧抓不放。对已基本完成的整改任务,适时组织“回头看”,巩固整改成果;对需要较长时间整改的项目,紧盯不放,做到边整边改、立行立改。继续抓好专项整治,以专项整治为载体,促进巡察反馈意见的整改落实。
二是着力建章立制。在抓好巡察整改工作的同时,更加注重治本,更加注重预防,更加注重制度建设。紧密结合工作实际,适时修订、完善相关制度,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
三是强化督促检查。持之以恒抓好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贯彻落实,严格执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规定,进一步严明党的纪律,加强督促检查,坚持不懈推进“四风”问题整治,真正做到以优良党风促政风、带作风。通过巡察整改,不断推动各项工作上新台阶、出新成果。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电话0553-2362079;电子邮箱nlxclbgs@163.com。
中共南陵县残联党组
2023年4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