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委第三巡察组巡察公告

时间:2024-03-15 15:18    来源:南陵县纪检监察网  

根据县委统一部署,县委第三巡察组将于2024年311日至2024年515,对何湾青山村、涧滩村、涧西、寨山村、团结村、绿岭村、龙山村、何湾村、黄山村、七星河社区党组织开展延伸巡察。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巡察内容

按照深化政治巡察、强化政治监督的要求,结合被巡察单位工作的特点和规律,紧盯被巡察党组织职能责任和作风建设情况,聚焦党中央及省、市、县委各项决策部署在基层落实情况聚焦群众身边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以及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聚焦基层党组织建设情况聚焦巡察整改和成果运用落实情况加强监督

二、反映问题渠道

巡察期间,巡察组设立信访接待地点,设置邮政信箱、意见信箱、电子邮箱,开通信访举报电话,接受群众来信来电来访。

(一)信访接待地点:何湾综合办公楼二楼会议室(何湾镇派出所旁边)

(二)邮政信箱:南陵县委巡察办公室转县委第三巡察组收。

(三)意见信箱:何湾镇政府、何湾镇为民服务中心、何湾镇综合办公楼门口;何湾青山村、涧滩村、涧西、寨山村、团结村、绿岭村、龙山村、何湾村、黄山村、七星河社区党群服务中心门口。

(四)电子邮箱:nlxunchazu3@163.com。

(五)信访举报电话:19955371456 。

受理信访接待和电话的时间为工作日上班时间,截止到2024510日。

根据巡视工作条例和县委巡察工作实施办法等规定,巡察组主要受理反映被巡察单位领导班子及其成员的来信来电来访,重点是关于违反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和生活纪律等方面的举报和反映。其他与巡察工作无直接关系的个人诉求、涉法涉诉等问题的反映,将按照分级负责、属地管理原则,转交有关单位或部门处理。

                                                                                                         县委第三巡察组

20243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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