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县委统一部署,县委第一巡察组于2024年7月23日至9月30日,对许镇镇清城村、许镇村、龙潭村、高桥村、文阁村、郑潭村、马元村、李村村、华林村、北斗村、黄墓街道社区、奎湖街道社区等12个村(社区)开展延伸巡察。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巡察内容
按照深化政治巡察、强化政治监督的要求,结合巡察工作的特点和规律,紧盯被巡察党组织职能责任和作风建设情况,聚焦党中央及省、市、县委重大决策部署在基层的落实情况、聚焦群众身边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以及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聚焦基层党组织建设情况、聚焦巡察整改落实情况开展监督检查。
二、反映问题渠道
巡察期间,巡察组设立信访接待地点,设置邮政信箱、意见信箱、电子邮箱,开通专门值班电话,接受群众来信来电来访。
(一)信访接待地点:许镇镇综治中心
(二)邮政信箱:南陵县委巡察办公室转县委第一巡察组收
(三)意见信箱:许镇镇人民政府、清城村、许镇村、龙潭村、高桥村、文阁村、郑潭村、马元村、李村村、华林村、北斗村、黄墓街道社区、奎湖街道社区办公楼门口
(四)电子邮箱:nlxunchazu1@163.com
(五)专门值班电话:19955367438
受理信访接待和电话的时间为工作日的上班时间,截止时间为2024年9月27日。
根据巡视工作条例和县委巡察工作实施办法等规定,巡察组主要受理反映被巡察单位领导班子及其成员、重要岗位党员干部的来信来电来访,重点是关于违反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和生活纪律等方面的举报和反映。其他与巡察工作无直接关系的个人诉求、涉法涉诉等问题的反映,将按照分级负责、属地管理原则,转交有关单位或部门处理。
县委第一巡察组
2024年7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