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南陵县纪委监委对南陵县籍山镇三连村原党委书记、村委会主任江杰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调查。
经查,江杰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多次收受管理服务对象所送烟酒;违反政治纪律,对抗组织审查;违反工作纪律,在村集体门面房出租、建设冷藏室工程项目时存在失职行为;此外,还涉嫌职务犯罪行为。
江杰身为基层党员干部,忘记初心使命,毫无纪法意识,其行为已严重违反党的纪律,构成职务违法,并涉嫌贪污罪、受贿罪、挪用资金罪,性质严重,影响恶劣,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经南陵县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决定给予江杰开除党籍处分,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一并移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