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24日上午,十四届县委第十二轮巡察动员部署会召开,会议宣布了第十二轮巡察任务分工。
经县委同意,第十二轮巡察派出3个巡察组,对7个县直单位、2个重点二级机构党组织开展巡察。巡察驻点时间70天左右,各巡察组于3月27日前完成进驻,6月4日前撤点。巡察任务分工如下:
县委第一巡察组:
巡察县委政法委、县委党校、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
县委第二巡察组:
巡察县交通运输局、县融媒体中心、县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大队。
县委第三巡察组:
巡察县委统战部(县台办、县民族宗教事务局、县政府侨务办)、县直机关工委、县卫健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