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县委统一部署,县委第一巡察组于2025年3月27日至6月4日,对县委政法委、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县委党校开展常规巡察。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巡察内容
按照深化政治巡察、强化政治监督的要求,结合被巡察单位工作的特点和规律,紧盯被巡察党组织政治责任和职责使命,聚焦党中央决策部署在基层的落实情况,突出对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情况的监督,聚焦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情况,突出对“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的监督,聚焦基层党组织和党员队伍建设情况,突出对领导班子和干部人才队伍建设、选人用人和党建工作的监督,聚焦巡察整改和成果运用,突出对履行整改责任的监督。
二、反映问题渠道
巡察期间,巡察组设置邮政信箱、意见信箱、电子邮箱,开通信访举报电话和信访举报平台,接受群众来信来电来访。需当面反映情况的,请拨打信访举报电话与巡察组预约。
(一)邮政信箱:南陵县委巡察办公室转县委第一巡察组收
(二)意见信箱:县党政大楼,县委党校、县信访局、县公安局、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交管一中队、交管二中队、交管三中队、交管四中队、交管五中队、县车管所、县党风廉政教育中心办公楼门口
(三)电子邮箱:nlxunchazu1@163.com
(四)专门值班电话:19955367438
(五)信访举报平台:手机扫描下方二维码,直接登录信访举报平台。
受理信访接待和电话的时间为工作日的上班时间,截止时间为2025年5月30日。
根据巡视工作条例和县委巡察工作实施办法等规定,巡察组主要受理反映被巡察单位领导班子及其成员、下一级党组织领导班子主要负责人和重要岗位党员干部的来信来电来访,重点是关于违反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和生活纪律等方面的举报和反映。其他与巡察工作无直接关系的个人诉求、涉法涉诉等问题的反映,将按照分级负责、属地管理原则,转交有关单位或部门处理。
县委第一巡察组
2025年3月27日